论《经史百家杂钞》的文体学贡献论文

所属栏目:文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1-11-18 09:08 热度:

  摘要:在清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之前,诸多文章选本与理论性著述的文体类分过于繁复且标准多歧,对于文学作品与实用文章的文体区分无明确展示。曾国藩受前人及时人启发,首次以门、类、体三层逻辑划分的方法实现了古文体的以简驭繁;同时首次彻底以功用为唯一标准划分文类,并从文体的角度明确区分了文学作品与实用文章。曾国落这些方法、观点表现出与现当代相关文体学观念的惊人契合。
  关键词:曾国藩论文,《经史百家杂钞》论文,文体类分论文,文体学论文
  
  一
  
  自《文选》开分类繁琐、杂乱的先例,文体分类日趋繁细。如北宋初李昉编撰《文苑英华》分38类,多数文体下再分大量小体,如“判”下分70小体。姚铉编《唐文粹》分22类,类下分子目316项,虽对立类繁杂的倾向有所克服,但子目又太碎。南宋吕祖谦《宋文鉴》分59类。明吴讷《文章辨体》分58类。徐师曾《文体明辨》收127类,极详尽亦繁琐之能事,被《四库提要》指斥为“千条万绪,无复体例可求,所谓治丝而棼”。清姚鼐《古文辞类纂》分13类,较简单清晰。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在姚鼐《类纂》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先将所有文体归为三门;然后在门下括类,每门下括3或4类;最后将各体分别归于相应类下。三门,11类,门下分类,类下括体,门、类、体三级而成,真正实现文体分类的以简驭繁,化繁为简论文。
  曾氏化繁为简的第一高明之处是将文体分为11类,以类括体。如将诏、诰、谕、令、教、敕、玺书、檄、策命等归人诏令类,篇、训、览,论、辨、议、说、解、原等归为论著类等,纳体基本详尽,归类基本正确合理。姚氏《类纂》对曾氏《杂钞》影响甚大。曾氏言:“九者,余与姚氏同焉者也……论次微有异同,大体不甚相远。”曾氏所分11类实则是在姚氏基础上稍加更易而成,九类完全相同,仅四类有变动。姚鼐《类纂序目》主要对所归13文类进行源流阐述、收文说明,很少归纳文体小类,在《类纂》中更是将相应文章直接收于所分类下,缺乏以类括体的过程,可见他并没有重视小文体。所以,如果说曾氏对于11文类的归纳是站在先贤姚鼐的肩上,那么他明确地以类括体则是向前迈出了一大步,是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论文。
  曾氏化繁为简的第二高明之处是将所分11类进一步归为三门:著述、告语、记载,真正实现以简驭繁。文体分门的方法最早见于真德秀《文章正宗》,将文章分为辞命、议论、叙事、诗赋四门。明王世贞的文论著作《艺苑卮言》将文体分为史之六门。曾氏分门方法与他们差距较大,显然并非授之于他们。曾氏在庚申三月日记中写道:“阅《骈体文钞》,将其所分类归并于吾所分三门11类之中。”曾氏《杂钞》所分三门大致与李兆洛选编《骈体文钞》所分三门相对应:曾氏“著述门”大致对应李氏“缘情托兴之作”,“记载门”大致对应李氏“指事述意之作”,“告语门”大致对应李氏“庙堂之制、奏进之篇”,但变动较大。李氏三门所括文体小类不明确,混杂不清,往往标题无法涵括其下文体。如“庙堂之制、奏进之篇”无法涵盖策命、教令、诏书、檄移等体。这些暴露出李氏定门析体的不成熟与模糊。更为关键的是李氏在三门之下直接含括小文体,三门虽简洁,其下小文体却较杂乱。曾氏既克服了李氏文体类分的缺陷,又受其启示分出三门,创造性地以门概类、以类括体。较之李氏,在门和小文体之间多进行了一步文体大类的归纳;且每一文类涵括小文体清楚明了,各门各类命名亦涵括全面且简洁;最后以简洁清晰、层次分明的文字将分类表述出来。曾氏成熟的文体类分确非前人及当时人所能及论文。
  曾国藩对于文体门、类、体三层逻辑划分的方法对现当代文体类分不无启示,现当代的文体分类也依三层逻辑进行:先区分文学作品与实用文章;然后在文学作品内部区分诗歌、小说、散文、剧本四类,在实用文章内亦区分多类;最后在各大类下又分小类,如散文分为议论性、抒情性、记述性散文等。由此见出曾氏文体分类逻辑方法的科学性与现代性论文。
  
  二
  
  《经史百家杂钞》文体学上的第二大贡献是真正从整体上实现了分类标准的统一,打破了自魏晋以降文体分类标准不统一的局限,并将分类标准统一于文体的功能性质上,于古典与现代文类研究之间搭建了桥梁。
  曾国藩以前,文体类分的标准从未真正统一在文体的功能性质上。魏曹丕《典论•论文》将文章归为四科八体,分类尚不细致,主要对八种文体的语言风格作出要求。晋陆机《文赋》将文体分类扩到10类,分别叙说文体的风格特征,仅夹杂对文体功能的初步认识,如诗“缘情”、赋“体物”等。稍后挚虞《文章流别志论》,从现存片段佚文见出它主要论列了11类文体的历史演变、发展趋势。齐刘勰《文心雕龙》将文体分为34类,首次以语言形式上的有韵、无韵将文章分为文、笔两大类,两大类下则划分标准不再统一。梁昭明《文选》将文体分为37类,但未交代分类标准。之后,文体分类日趋繁细,分类标准凌杂多样。至清姚鼐编《古文辞类纂》,分类较简单清晰,且主要以功用为立类标准,但分类标准亦未统一在功用上论文。
  至曾氏《经史百家杂钞》出,划分标准才真正归为功用一种。从曾氏为《杂钞》所作《序例》,我们看到他较清晰的文体学思考。他先将所有曾出现的文体一一研究,发现根本区别在于功用不同,如古文体所谓诰、诏、谕、令、教、敕、玺书、檄、策命等体功用一致即“上告下”,故以诏令类统括为一类等。曾氏还别出心裁地发掘祭文、吊文、哀辞、诔、告祭、祝文、愿文、招魂等体共‘同的“人告于鬼神”之功用,别为哀祭类,发前人所未发。依此法,以功用为标准归纳其他文类。姚鼐分类止于此,曾氏则难能可贵地更进一步研究这些大类,借鉴前人、时人分门的方法将11文类分门,且分门时坚持功用标准。如以诏令、奏议、书牍、哀祭类具有共同的“告”之功用而归于告语门;以传志、叙记、典志、杂记类具有共同的记载功用而归为记载门;以论著、词赋、序跋类皆具有共同的“著作”功能而归于著述门。需要特别论述的是,曾氏以“为他人之著作序述其意”和自我著作为标准将著述门分为两大类,然后在自我著作中以有韵、无韵为标准分出词赋和论著类,表面看来依据的是语言形式的押韵与否。仔细分析,曾氏论著类所括论、辨、议、说、解、原等皆为议论性文体,词赋类所括赋、辞、骚、七、颂、赞、歌等皆为抒情性文体。虽然曾氏本人受时代的局限没有看到这一层而仍以古人词语来表达其分类标准,实际上执行的已等同于今天文学作品内部的功能性质标准,论著和词赋类分别对应今天议论性散文和抒情性散文。所以,曾氏在著述门内部的两次再分类依然贯彻执行了功能标准论文。
  从上我们见出曾氏研究文体的清晰思路:先各个分析研究,然后采用归纳法分门别类,表述的时候使用演绎法。这样使得分类标准清晰,分类条理化。请看《经史百家杂钞•序例》中一段原文:
  著述门三类
  论著类著作之无韵者。经如《红范》《大学》《中庸》《乐记》《孟子》皆是;诸子曰篇、曰训、曰览。古文家曰论、曰辨、曰议、曰说、曰解、曰原皆是。
  词赋类著作之有韵者。……序跋类……
  从曾氏表述的顺序看,则一切更加明晰。曾氏依据功用的不同将文体别为三门:著述门、告语门、记载门,功用分别是著作、告、记。然后,在三门内依据功能的小差异分类,如在告语门内因“告”的主体与受体不同区分为4类等。最后,在每类下列所包括的小文体。在列小文体时,先挖经掘史,指出该类文体之源,然后列后世相应文体,始末兼备,归纳力求详尽。由此更加清晰见出曾氏一以贯之的文体类分的功用标准及其文体学意识。
  现当代文体学非常重视文章功能性质的区别,形成了专门的功能文体学。曾氏对于文体分类标准的功用坚持使其文体分类具有了现代性,对现当代文体类分标准的确立不无启示。
  
  三
  
  《经史百家杂钞》第三大文体学贡献是明确区分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这使中国古代文体学向前跨进了一大步,对于后来的文体学研究不无启示,现当代的文章分类与之有一脉相承之处。
  曾氏将文体分为三门。告语门与记载门分别以“告”和“记”的功用立足,所括皆实用文体。著述门以“著作”之性质存在,包括三大文类:论著、词赋、序跋。前文已论及论著类文体相当于今议论性散文,词赋类文体相当于今抒情性散文,只是文句用韵而已。至于序跋类,曾国藩释为“他人之著作序述其意者”,包括“序、跋、引、题、读、传、注、笺、疏、说、解”等,实即今之序、跋。由此可见,著述门所括皆文学创作文体,曾氏所谓“著作”即文学创作之意。曾氏三门文体对峙,尤其是著述门的提出,从文体的角度明确区分了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论文。
  下面将曾氏《经史百家杂钞》的文体分类与当代文体学分类列表对照:
  曾氏将文学创作的著述门与“告”、“记”功用的告语门、记载门并列,与现当代文体分类中文学作品与实用文章的并列相峙遥相呼应。虽然根据当代文体分类法,曾氏记载门与著述门皆被归人文学作品类,但是在现代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除杂记外,记载门其他三类文章并不被列入文学作品类,而是和告语门一起被归入实用文章之列。可见,曾国藩对于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的区分与现代文章的分类几近一致,只是在当代文学概念广义化的背景下才有了出入。在当代文学概念广义化的背景下,文学评论被列入文学作品之列,曾氏则早将序跋归人文学创作之列,与论著类并为今之议论性散文,此举具有超前性。曾氏词赋类则刚好与今抒情性散文相对应。今之实用文章类在公务文书中区别上行文和下行文,明显与曾国藩区别诏令类和奏议类的标准一致。曾氏书牍类对应今之书信类,哀祭类对应今之民俗丧葬文书等。综上,曾国藩对于文体文类的划分与当代尤其是现代的文体分类表现出惊人的契合,前者对后者不无启示,或后者一脉相承于前者。
  对于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的区分意识并非缘起于曾国藩。早在魏晋南北朝,萧统就编《文选》专收他所认为的文学之作,暂且不论萧统心目中文学的涵义,也不论这种区分是否科学,可肯定的是他已经有将文学与非文学作品进行区分的意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虽然文学创作实践丰富无比,但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的明确区分似乎没有被纳入思考范围。至清代,这种局面仍无突破。姚鼐《类纂》没有将所分13文类进行此方面区分,止于混沌状态。曾氏对于文学作品与实用文章文体的明确区分很可能受启示于萧统对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分意识,因为曾氏对于《文选》极为熟悉、推崇,要求弟弟、子侄辈必读此书。另外,曾氏这一观点可能与李兆洛也有关。李氏俨然已将“缘情托兴”的文学创作与“庙堂之制、奏进之篇”、“指事述意之作”两类实用性文章进行了区分。此外,曾氏对于文学创作与实用文章的明确区分主要得益于他坚持以功用为标准对文体进行分类,因为“只有从文体功能上把握文类,才能发现传统文章中实际存在着的实用文章与文学创作两大类之间的差异:前者以实用为要,后者以审美为主。而从其他角度分类则很难发现上述差异”。
  
  总之,曾国藩通过对《杂钞》的编撰使其文体学观点明朗化:以简驭繁、化繁为简的文体分类方法,以功用为唯一标准的文体分类准则,以及对于文学作品与实用文章的文体区分。这些观点基于前人及时人,但向前跨出了一大步,与现当代文体学相关观点遥相呼应。现当代文体学观点与曾氏的努力之间明显存在着内在关联,这反过来印证了曾氏这些文体学观点的正确性、科学性。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对中国文体学发展的以上贡献值得重视。

文章标题:论《经史百家杂钞》的文体学贡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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