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文明、人文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这三者都与一个“文”字紧密相联。有纹路者,有众彩者,有光明者,有锦绣者,有修饰者,有美善者可谓之“文”。虽然自然界中有“文”,例如天文和水文,但文化、文明、人文却与人类的行为息息相关,其需要人的参与,对活动的对象加以修饰以达到美善之境也。
从词性上看,文化是一个中性概念,文明、人文是一个褒义概念。所谓“中性”就是说明“文化”是有好有坏的;所谓“褒义”就是说明“文明”“人文”只是好的,是反映文化的积极成果和进步方面。
按照现代语义的解释,所谓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简言之,人创造的一切就是文化。所谓的“一切”是指物质与精神的总和,中国哲学用“器”与“道”来称谓之。“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周易》语),此之谓也。所谓文明是指使人类脱离野蛮而所有被人类赋予正面和积极意义的事和物组成的美丽和光明的存在状态。所谓人文是指人类文化中先进的、科学的、优秀的、健康的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
“精神”层面的文化包含优秀与腐朽,而文明、人文则是专指文化中的优秀部分。所以我们可以说有“腐朽的文化”,但不可以说有“腐朽的文明”“腐朽的人文”。文化与更大范围的对象——自然形成关系,而文明、人文则与野蛮形成关系。
文明表示的是一个“方向”,一种“程度”,一种“境界”。而要达到文明的这种“状态”,则需要一种好的文化来保障和促进。如此,文化在这里就成为一种手段和方法,而文明在这里就成为一种目标和目的。唯其如此,我们理解的“以文化人”“以文化世”“以文化俗”“以文化物”的“文化”,正是欲通过优秀的诸多“文”的形式(文学、文艺、文教、文章、文博、文创、人文等)来建设一个文明的集体(家庭、社区、单位、国家)。一句话,以文去变化成就一切对象的“文化”,一定是那些载道的文化,而通过这种文化即可使对象达到文明的状态。而要这一目标的实现和达到,那一定需要由人文作为保证。
我们同样会把一些高学历、高职称的人说成是文化人,但有这些指标和身份的文化人并不都是文明的人和具有人文精神的人。换句话说,文化指一种存在方式,有文化意味着某种文明,但是没有文化并不意味着野蛮。而人文更是指那些具有归止文明的方向,归止至善的良心,归止做人的道德的现象和行为。
按照中国传统文化的理念,“文化”“文明”“人文”这“三文”恰恰又是以逻辑关系内存的三种现象或说存在方式。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文化”是指“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可见,“文化”一头关乎“人文”,一头关乎“天下”,即“人文化成天下就是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文”是指归止文明的方向和境界的行为。“文明以止,人文也”(《周易》语),此之谓也。而“文教昌明”一语完全将文化、文明、人文这三个概念及其意义和精神囊括了。意思是说,通过人文教化而实现和达到昌盛光明。
图书馆正是文化、文明、人文的汇聚点,因此,从事图书馆事业的人将此三者融通起来应当成为我们的必备素养和责任。当我们在做文化事业的时候,要时刻牢记其终的是使我们的自身及服务的“对象”达到一个文明的程度。做图书馆事业的人,方向不能错,良心不能丢,道德不能缺。因而要保存至善的良心,选择优秀的书籍,开展健康的活动,开发先进的项目,进行科学的培训。在净化人的心性、变化人的气质、敦化世风民俗之“三化”中,以成就人的道德、成长人的生命、成全人的品格之“三成”为目标,实现和谐社会、和平世界、和协自然之“三和”。这要成为图书馆人的文化意识,文明行为和人文精神。总之,图书馆当肩负起开启“三化”“三成”“三和”之生面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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