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贫困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共同富裕,自然同效率与公平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百年来一直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奥肯认为平等与效率的抉择是最大的社会经济抉择。它在社会政策的各个方面困扰着我们。我们无法在保留市场效率这块蛋糕的同时又平等地分享它。
摘要:效率与公平从来就是政府行动的两大政策目标。我国反贫困是政府以公平为导向的最大政策选项,它的终极目标就是实现共同富裕,其决策和实施生动地反映了效率与公平的抉择过程。文章从历史、社会和国家三个维度,归结了效率与公平的历史经典,诉说了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关系,梳理出我国对效率与公平的践行逻辑是“公平优先”,然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更加注重公平”,它反映出整个我国建国后短短60余年的价值观和发展观的变迁。最终结论是反贫困的过程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也是中国整体追求效率与公平并重的过程。
关键词:历史期刊投稿,反贫困,效率与公平,历史归结,中国情结
反贫困是政府以公平为导向的最大政策选项,从微观操作层面上讲,它的决策和实施最好地反映了效率与公平的抉择:如果过分注重效率,将贫困线定的太底,政府的扶贫投入资金过少,会使贫困人口失去发展乃至生存的机会,有失公平;如果过分注重公平,将贫困线定的过高,政府的扶贫投入过多,会加重国家的负担,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最终背上扶贫和社会保障的沉重包袱,损失了效率。那如何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均衡点,文章欲从历史、社会和国家三个维度中追寻答案。
一、效率与公平的历史归结
效率与公平是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原则。西方人谈到公平往往与两个词有关,且时常通用:一个是“Justice”,含有正义、正当、公平、公正、公道、合理之意;另一个词是“Equality”,就是平等、均等、同等、均衡、公平、公正、合理的意思。在中国,公平和平等有着明显的区分,人们对平等的理解常引用《辞海》的解释:平等是人们在社会上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而把公平通常看作是否应该如此,是否正当合理,即它是指人们基于对某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的一种道德评价。[2]10从广义上讲它是指调节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和财富分配关系的一种规范,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所有市场参与者都恪守平等竞争、等价交换、机会均等、分配平等等准则;二是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三是把人格的独立平等和个人价值的平等视为最重要的价值追求。简单地说公平就是经济公平、政治公平和伦理公平的统称。从这个角度看公平反映了对主体间交往关系的度量,它属于社会关系的范畴,公平的功能在于作为对某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和评价的基本尺度。公平属于上层建筑的内容,它是一种制度规范和价值形态,必然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其实平等和公平是相互联系的,穆勒有一个经典的阐述:平等观念往往在公道概念及它的实施都算一个成分,并且在许多人眼中,平等是公道的精义。[2]118可以这么说,没有了平等就不可能存在公平,公平天然地包含着平等,但不等于平等,平等是公平的核心前提。从维度上看,公平是一个三维甚至多维的概念,它主要表现为一种道德规范和价值判断,而平等却是一个二维概念,它是自身与他人比较的结果。
对效率的研究多见诸经济学领域。效率在萨缪尔森看来是指尽可能有效地利用该经济体的资源以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愿望。[3]常用生产可能性边界来衡量。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有些不太好理解,中国学者夏文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通俗性的解释,效率通常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单位时间里投入产出之比,即生产效率;二是指现有生产资源与它们所提供的人类满足之间的对比程度,即经济效率也称配置效率。构成效率有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物品或劳务的质量与数量,二是这种物品或劳务所具有的效应,三是生产者在交易中获得的效益。这三个条件缺少了一个都不构成现实的效率。[2]114、230这样,效率就成了生产效率、生产效应和生产效益的组合体。
效率与公平构成了人类历史前进的永恒命题。人类社会的每一次革命、每一次历史性的冲突和矛盾都是对效率与公平的一次艰难抉择。公平和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有多少仁人志士对此进行过艰苦的求索与研究,近代的启蒙思想家最为引人注目,对平等研究的伏尔泰、卢梭和罗尔斯的许多观点时至今日还为人们所赞赏。伏尔泰提出:“一切种类的一切生物彼此之间都是平等的。”[4]20而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按照卢梭的观点是在社会里。他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的开篇就将人类不平等分为两种:一种来源于自然,由年龄、健康、体力及智慧或心灵的性质不同而产生的不平等,卢梭把它叫做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另一种来源于一种协议,由于人们的同意而设立的,或者至少是它的存在为大家所认识,称之为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5]70追究这两种不平等的起源,他认为是私有制的出现和人类财富占有上的差别造成的:私有制是不平等的罪魁祸首,由于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终于变得根深蒂固并成为合法的东西。在自然状态中,不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由于人类能力的发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不平等才获得它的力量并成长起来。[5]149他把人类不平等的进展归结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于法律和私有财产权的设定而使人们变得不平等;第二阶段是官职的设置,使人与人之间有了层级;而最末一个阶段是合法的权利变成专制的权力,从而固化了不平等。[5]141在他看来,第一阶段的成果是财富的不平等,其特点是由于财产权的确立并制造了“富人和穷人的不平等”;第二阶段的成果是权利的不平等,其特点是由于“权力机关的设置”,又创造出“强者和弱者的不平等”;第三阶段的成果是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这是不平等的顶点,源于合法权力变成了专制权力,从而再创造出“主人和奴隶的不平等”,并最终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得到全面的展示。卢梭将它概括为:财物、爵位或等级、权势和个人功绩是人的不平等标尺,在这四种不平等中,个人的身份是所有各种不平等的根源,财富则是最后一个,却成为不平等的蓄水池,最后让各种不平等都必然会归结其中。因为财富是最直接有益于幸福,又最易于转移,所以人们很容易用它来购买其余一切。[5]143这是迄今为止我们看到对不平等的起源和表现最深刻和最系统的阐述。公平往往与另一词息息相关,那就是正义。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存在公平和正义问题,无论国家的发展还是社会的发展,都绕不过这个坎,用约翰·罗尔斯的话来说,这叫做“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在他看来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是正义,它就如同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不真实的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社会都应该加以拒接和修正;同样,某些不正义的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社会也应该加以改造或废除。[4]3这样,正义就要坚守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每个人都平等自由;另一个是在事实上不平等的条件下社会政策要“合乎最少受益者的最大利益”,从而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实现全面而自由发展。由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需求的无限性及多样性,人类的任何活动都必须讲效率,它天然地成为经济活动的核心问题,当然也成为经济学家讨论的热门主题。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主要关注生产效率和社会效率,在他看来,社会分工是导致生产效率提高的首要决定因素,自由竞争是提高市场效率的基本因素;马歇尔的均衡效率和帕累托最优效率成为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率观;凯恩斯主义主张通过国家干预提高宏观经济效率;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虽然由伦敦学派、货币学派和理性预期学派构成,但以“市场化、专业化和私有化”为代表的“三化”主张成为他们共同的效率观。这样如果仅从价值判断上来区分的话,效率更多属于一种经济学判断,而平等则更多属于一种价值和伦理判断。
二、效率与公平的辩证诉求
我们如何来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是在效率与公平两个砝码之间寻找平衡点。从哲学意义上来讲,效率与公平是一对辩证统一的关系:
第一,效率是公平的基础。这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形成公平的物质基础来自于效率。可供人类消费的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类的需求是无限的,只有效率才能提供丰富的物质资料来满足人类的需要。试想一个产品严重匮乏的社会,是不可能推进真正意义上的公平的。换句话说,没有效率的提高,没有生产率的高度发达,任何社会都将失去公平的根基。那么,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价值判断存在的公平,其赖以生存的首要前提必然是提高经济效率。二是效率的提高推动公平的发展。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每一次社会进步都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并都在新的基础上促进了公平进步。以竞争为特点的市场经济,利润最大化成了一切企业追逐的目标,效率也成了获得超额利润的最重要手段,与此同时也形成等价交换、机会均等和平等竞争等公平观念。另外效率和公平是相通的。在市场竞争中所形成的效率原则,源于竞争者对机会均等的要求,自然也包含公平的内容。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奥地利经济学派的重要成员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把这一特征充分描述为:市场上各方必须应该自由地按照他们能找到交易伙伴的价格进行买卖,任何人必须应该自由地生产、出售和买进任何可能生产和出售的东西。进入各种贸易的通道也必须在平等的条件下向所有人开发,法律必须不能容忍任何个人或集团通过公开或隐秘的力量限制这些通道。[4]47
第二,公平对效率具有反作用力。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效率提高的基本保证源自公平。效率的提高必须依赖公平的规范约束而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这种对公平的约束,通常来自于竞争过程之中和竞争之后。作为公平原则的收入分配原则其唯一的尺度就是效率,但有了效率并不必然带来公平。如果在收入分配中仅仅考虑效率原则,就必然会扩大贫富差距,触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二是构成效率发生、发展的精神支柱是公平。众所周知,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这个最活跃因素的积极性受到压制,出现高速发展的生产力就变成了奢望,所以,注重劳动者的公平需求是构成精神激励的重要资源。
现实中效率与公平时常发生矛盾,乃至被称为经济学史上的“哥德巴赫猜想”。奥肯为我们提供了基本的处理思路,他认为,如果平等和效率双方发生冲突时,就必须寻找它们之间的调和,“这时,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然而,作为更多地获得另一方的必要手段,无论哪一方的牺牲都必须是公正的。尤其是那些允许经济不平等的社会决策,必须是公正的,是促进经济效率的。”[1]106
三、效率与公平的中国情结
效率与公平既是一个贯彻人类社会始终的永久命题,又是一个与特定历史环境和任务紧密相关的时代主题。新中国成立后,在反贫困的进程中,中国对效率与公平的追求走过了一段曲折的路程,这一历程的逻辑选择首先是“公平优先”,然后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更加注重公平”,它反映出整个建国后短短60余年的价值观和发展观的变迁。
第一阶段“公平优先”的选择。一个社会不公平,将永远不得安宁,所以公平是一个国家和社会追求的最终目标。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使中国人对公平的追求和理解有着深刻和普遍的民众基础,乃至把它作为历次农民起义的口号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对公平的追求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乃至作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点。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马克思为追求公平的典范,马克思主义者自然把追求公平作为己任。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虽然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不大,但国家陷入了整体贫困的状态,公平成了压倒一切的社会目标,这种公平的目标是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制度,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享受同等的政治权利。中国实施的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平均主义成了这个时代所有一切社会特征的集中体现,平均成了公平的代名词。尽管强调按劳分配原则,但在实践中“大锅饭”式的平均分配主导了所有劳动成果的分配。1958—1976年是这一思想最盛行的时期,它以三个特征风行一时:一是平均工资制。在全国实现八级工资制,工资等级之间的差距极小,且这期间全国性的工资调整仅有2次。二是半供给制。三是取消奖金和计件工资。这一时期客观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的全新的社会制度,但由于把平均主义视为社会主义公平的本质特征,注重公平过了头,效率被搁置一边,长期忽视市场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乃至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整个中国的国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于是不得不寻找另一种选择。
第二阶段“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选择。1978年中国放弃了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推开了改革开放的大门,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他把中国的发展路线图构想为: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373-374其实这是放松了对公平的追求,把效率摆在了优先的位置,从此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改革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国经济的全面发展迎来了春天。而真正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中国确立走市场经济道路之后的事。1993年中国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从而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此决定中正式提出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收入分配的原则,事实上它成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思想。它包括两层含义:首先在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中,效率是第一位的,它要优先于公平;二是在注重效率的同时,要兼顾公平,当两者出现矛盾甚至对立的时候,应当保证前者而不是后者,甚至为了前者可以牺牲后者。这一选择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时代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有效地推动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现代化的步伐,促进了生产力的极大发展,由此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到2005年,据世界银行公布的全球GDP排名情况,中国以2.229万亿美元的GDP总量,超过意大利和法国,并略微超过英国,成为全球第四大经济体。同时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也显示了另外一个迹象,反映收入公平程度的基尼系数在这一时期显著提高:中国从1978年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小的国家,当时的基尼系数仅0.16,到2000年突破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0.4,之后还在持续上升,2003年达到0.458,2004年0.465,2005年0.47,2006年已经达到0.496。[4]49这个数据虽然尚未达到0.6国际公认的危险状态,但均高于欧美发达国家和一般发展中国家,这不得不再次引起人们对效率与公平的再度思考。尽管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功,但由于市场和非市场所造成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于是追求公平的呼声变得越来越强烈。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的问题,不夸张地说是中国未来前进中最重要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效率要求太高,先富起来的人会更富甚至巨富,这样贫富差距会进一步扩大,社会失去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抑或造成社会动乱,最终颠覆了公平;如果对公平的要求太高,就会损失效率,造成经济倒退,甚至再次陷入国家整体贫困的旧貌。这段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每一个国家的发展前景如何?其实是看它如何协调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同样也离不开这个平衡点的选择。
第三阶段“更加注重公平”的选择。过去我们总是认为只要把经济搞上去,包括公平在内的其他问题就会自然而然地解决。所以在改革开放的头20多年里,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政策选项是经济目标优先于社会目标,经济发展几乎成了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代名词,经济政策也几乎成了压倒一切的基本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这一选择开始对中国社会产生一系列负面效应。诸如贫富差距扩大,收入分配失衡,反映在城乡差别扩大、区域不平衡加剧、阶层差距扩大、行业差别扩展,环境污染严重,社会不公加剧等。这就促使我们要全面反思“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得失:效率毫无疑问是公平的基础,但20多年的高效率并没有创造出公平的社会环境,也并没有带来公平的发展结果。在这样的背景下,2005年中国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中共十七大报告更加明确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样公平思想又重新回归到中国的政策中心。从1993年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2005年的“更加注重公平”,这毫无疑问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指导思想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对效率与公平关系认识的一次升华,也将预示着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将作出重大调整。这不是简单的走回头路,这种转变更多是来自对中国现实情况的把握和对现实中积累和发展着的社会矛盾的认识。“更加注重公平”体现出来的是实践对真理的再一次检验,它反映了从“硬”发展到科学发展的转变,但是,这种转变并没有结束效率与公平的“被”交锋状态。那么效率与公平该如何抉择呢?未来之路是追求“效率与公平并重”的战略时代。效率与公平必然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科学发展中。
其实只要我们再次回顾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就会发现它其实是对效率与公平的辩证统一关系的一种高度概括,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6]373即社会主义有两个基本目标:一个是发展生产力,另一个是共同富裕,两个缺一不可,其实这本身就涵盖了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两大目标:效率与公平。前两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表达的是效率取向,后三句“消灭剥削,消灭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表达的是公平取向。所以,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看,社会主义的本质包括两层含义:首先,社会主义的发展既要追求效率,也要追求公平。其次,效率与公平应该相互依存、辩证统一于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效率与公平的必然归宿,邓小平对此有过一些经典的论断,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6]364他曾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级分化。[6]123在他看来,贫困不是社会主义,两级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是建立在两个前提基础上的:一个是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首先必须消灭贫困,其途径就是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在全社会讲究效率;另一个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不能仅仅依靠福利制度,必须从根本上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这就是为了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所以中国的共同富裕是通过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为前提的。这两个前提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反贫困的终极目标就是达到共同富裕,中国反贫困的历程就是迈向共同富裕的坚实步伐。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就是中国整体追求效率与公平并重的过程。[7]
参考文献:
[1][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重大的抉择[M].王奔洲,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0.
[2]夏文斌.公平、效率与当代社会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美]萨缪尔森,若德豪斯.萨缪尔森谈效率、公平与混合经济[M].萧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4]刘义安.公平与效率不可兼得吗?——美国、瑞典模式的比较与借鉴[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
[5][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6]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