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农村市场已成为我国商贸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市场分为农资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和日用品市场,参与主体多元化,活跃着多个生产要素。农业物流是指在农业生产及其相关联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销售过程中,一切物流活动的总称,和传统物流一样,就其过程也可以分为农资供应物流、农业生产物流和农产品销售物流。
《世界农业》是一本集综合性、时效性、实用性为一体的刊物,及时追踪国内外农业领域的热点、焦点问题,全面分析各类农产品供求形势及价格走势,为涉农企业正确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提供准确情报。深刻报道国际上农业尖端科技成果,以便使高新技术及早转化为产业优势;广泛介召国内外农业企业成功经验,迅速传递农林牧副渔业供求信息,为外商出入中国市场和国内农业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牵线搭桥。
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源于英国白皮书《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本意是出于经济发展与能源安全、气候变迁关系的考虑,随着社会发展,很多学者都给出了不同的解释。笔者认为低碳经济的核心内涵是在市场机制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及架构设计,规制发生源,理顺供应链各环节,减少碳排放,节约能源,建立低碳排放的体系和产业结构。对应生产流通形式,低碳经济应包括生产的低碳化、流通的低碳化、分配的低碳化和消费的低碳化四个体系。
流通的低碳化就是要使生产要素和产品能够自由流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着眼于流通体系优化有助于实现农业物流的低碳化。目前农产品同时呈现了“菜贵伤民”和“菜贱伤农”的两种景象,一方面城市菜价及其他农产品价格涨幅过快,另一方面农户却增产没有增收,甚至滞销。
我国现行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近几年,国家对“三农”日益重视,但长期以来农村商贸流通与城市商贸流通没有统筹,双向流通不够,制约了农村的现代化建设。笔者按运营主体的不同将我国农业物流运作模式主要概括为以下四种。
(一)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显然,这种模式的主导者是当地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它连接千家万户的农户、农产品批发商、零售商。有的加工企业,自建商贸网点搞工贸一体化;还有的加工企业以加工外销为主,把网点拓展到了国外。
其特点有:这种模式涉及面较窄,主要是针对一些须深加工的农产品,如临安山核桃、金华火腿、食用油等,但对于一些无须加工的初级农产品往往显得无能为力(刘磊,2005)。加工企业须是当地龙头企业才能担当主导者。企业上规模,加工精度深,加工费用相对低廉,能吸引供应农产品的农民;吸引了供方,就会吸引销方,批发商和零售商就会找上门来。加工企业的服务能力往往有限。加工企业主业加工,往往在物流服务如运输、配送,特别是商品跨区域的流动上会显得乏力。加工企业的辐射能力较弱。很多加工企业都建立了企业网站,产品信息、加工常识、技术支持一览无余,但主要是朝“专而尖”方面发展,辐射面有限。
(二)以农产品流通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这里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偏“商”,包括农产品连锁企业、配送中心等。由它们来连接农产品初级产品提供者农户、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城市终端的的消费者。
其特点有:农产品流通企业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它会选择大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基地进行合作,这样才能有比较稳定的货源。农户、加工企业或生产基地须“抱成团”,以迎合这种倾向。流通企业往往对农产品标准、农药残留量、产品包装甚至生产技术都有较严格的标准。而总体上,分散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得这种标准的执行常常不到位。相对于加工企业为运营主体的运作模式来说,这种模式运作效率较高,并能降低一定的市场风险。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往往运营网点广泛,如上海联华、乐购等,它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直供合同,把城乡对接起来(焦必方,2002)。但总体上来说,在这种运作模式下流向还是单一的。只是“农村走向城市”,城乡没有互动,没有双向流通,而实际上农村市场巨大。
(三)以农产品批发中心为运营主体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农产品批发中心,与农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有相同的地方,但又有所不同。它们功能相似,但在规模大小、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不同。农产品批发中心按其地理位置来分至少有两种类型:一是城市里的农产品批发中心,它主要连接的是批发商与零售商、公司用户、终端消费者;二是乡镇里的农产品批发中心,它主要连接的是作为农产品供应者的农户与批发商。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农产品批发中心在目前农业物流运作模式中占据了一个比较核心的地位。农产品批发中心往往又可以细分为副食品市场、水产品市场、蔬菜市场、水果市场、肉禽蛋市场和粮油市场(何秀容,2002)。它以批发为主,但往往批零兼营,同时具有市场管理、物流配载、工商税务、产品检测等功能。农产品批发中心能基本反映市场供、需的基本情况,但由于信息不对称,批发商对作为生产者的农户和广大消费者进行消息封锁,从中赚取巨额利润。一些批发中心信息平台是缺失的,有一些批发中心即使有信息平台,但透明度不高、信息更新不快、在线交易不畅。我国农产品批发中心从量上来说接近饱和,但从质上来说,相对于现代意义上的批发市场还是存在较大距离。绝大多数批发中心还是处于粗犷性经营中,专业市场不够细分,精深度不够,功能不完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较低。
(四)以农产品物流企业为运营主体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
此种模式下,龙头农产品物流企业担当农业物流运营的大任,这也是商业繁荣下市场专业化分工的表现,它虽不是直接从事生产和销售,却能较有效地连接起分散的农户和城里人的餐桌。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龙头物流企业利用搭建的信息化平台,能帮助用户获取物流服务、流通速度、产品价格、在线交易等支持,特别受到广大农户和农业生产性企业的青睐(骆温平,2001)。此种模式下,组织结构清晰明了,有利于农户、加工企业、批发商专注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现阶段,跨区域的物流中心、物流园区尚在规划和完善中。只有当物流服务网络发达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和城市。绝大多数农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尚在起步阶段,管理水平、专业化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都还很不健全,亟须完善。
低碳经济视角下构建城乡双向流通的农业物流模式
(一)农业物流模式构建应坚持低碳经济原则
1.“低碳”原则。低碳,意味着农业物流发展应通过统筹协调、合理规划来优化农产品的流动,从对物流源的控制上实现物流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从而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车辆实载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碳排放,实现经济转型。
从农业物流管理的角度来看,由于
长期以来城乡割据,缺乏统筹规划,农产品供应链成员各自为政,分散经营,缺乏公共的、统一的及公信力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导致物流节点间衔接度不够,货流不畅。而在农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为满足农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农业物流从服务内容上看已经从单纯的运输、仓储等服务,扩展到以现代科技、管理、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综合物流服务,从服务范围上看逐渐向全国性、国际性方向发展,这些都显示了农业物流需要一个网络化的综合服务体系。
2.“经济”原则。经济,意味着要在规划农业物流网络、控制物流源的基础上和过程中,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现行的农业物流模式由于分段、分散,资源不够整合,难以形成规模经济,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农业物流供应链整体性与农业物流主体的个体性对接度不高,无法匹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求。通过布局农业物流网络,可对农业物流资源进行整合,便于城乡间商品和服务、资源与要素的顺畅流动,实现规模经营,可以使利益最大或成本最小,并兼顾生态环境,使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于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农业物流模式构建
坚持低碳经济,首先应从网络布局着手,网络是实体的“点”和虚拟的“连线”交织而成,故布“网”一定意义上重在布“点”,很显然政府层面规划就起到了主导性作用;除了组织的网络化,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是城乡能否双向互动的关键。其次,经营性企业从具体运营层面应发挥主体性作用,我国目前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主要停留在“农村走向城市”,城乡没有双向流通,这样一会使农村广大的市场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二也会致使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故若以核心企业充分发挥居间性作用,实现“城乡对接”,不仅有利于流通环节低碳化,降低运营成本,也会极大地促进城乡市场的开放与融合。
1.政府主导:以发展农业物流节点构建城乡双向商贸流通模式。这一模式是指通过发展农业物流节点,建立节点之间的联系,形成城乡双向的农业物流服务网络。其流通组织模式如图1所示。网络化是现代农业物流的基本特征,农产品流通效率直接依赖和受限于网络结构。鉴于前面的分析,笔者认为应基于城乡统筹发展农业经济,构建现代农业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我国现代农业物流,从布局、结构、区域上构建和优化农业物流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物流体系,使农业和工业联系日益紧密。发展农业物流节点应符合低碳化,应优化布局,避免重复布局、重复建设,必须摆正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
第一,现代农业物流服务网络是由节点、联结、层次和活动有机结合而成的。由于节点功能和布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业物流网络布局和功能结构,因此,通常将发展物流节点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物流的关键和重要切入点,发展物流节点应坚持低碳经济的原则。
第二,农业物流应纳入已有流通主道。农副产品物流基地应和工业物流基地、小商品物流基地并存于政府统筹规划的分区域、多层次的物流园区。目前,我国农业物流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线路和节点配套不好、各种运输方式衔接不够、区域布局不尽合理等,导致城乡资源和要素不能顺畅流动。如何按现代农业物流发展的客观要求,构筑我国大物流网络,实现区域和区域之间、线路和节点之间、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协调,是我国交通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三,在一个网络结构中,为了提供特定的商品和服务,必然需要网络的许多成分共同参与,因而网络成分之间是相互补充的(黄静兰,2003)。农产品批发商、加工企业、物流企业是农副产品物流基地的组成成分,也扮演着主角,它们又有各自的供应链网络,共同作用、相互协调,促进了节点的发展。
第四,以专业合作社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实践证明,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借鉴日本农协的做法,由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合作购买和合作销售(赵慧峰,2002)。通过“合作购买”(主要针对化肥、配合饲料、农药、农业机械等农资品)和“合作销售”(主要针对农产品),实现城乡间商品和服务的顺畅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第五,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是农产品物流网络运行的重要技术支撑,通过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可以实现城乡间商品的快速配载、农资供应、实时跟踪,进行信息采集与传输、业务管理、客户查询及业务跟踪、农业科技合作、农业咨询服务,有效地减少物流中间环节和费用,并且由合作社组织合作销售、合作购买,“统一计算,费用分担”,使农户能取得稳定的收入,调动了农户参与城乡双向商贸流通体系的积极性。其电子虚拟模式拓扑结构如图2所示。
政府公共信息平台使得传统的农业物流网逐渐转变为增值型的物流网络,一个物流资源共享、快速反应、成本最优的综合性服务体系。通过信息技术可以整合分散化的农业资源,将上海、武汉、广州、成都、沈阳、兰州等各个区域农业基地串联在一起,资源共享;通过信息技术,有利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满足客户的需求;通过信息技术有利于农业产业布局的合理化,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透明度,实现规模经济;通过信息技术,也有利于优化我国农业的组织架构,有利于合作社、农业企业实现规模经济。
正是由于政府公共信息平台才使“低碳”和“经济”得以兼顾。信息网络包括内部信息网络和外部信息网络。内部信息网能够在节点内部得到共享,外部信息网可以使节点加强与外界的连接,每个农业物流节点可以与其他任何节点发生联系,快速交换信息,协同处理业务。故每个农业物流节点既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又处于一个大的网络之中,因而信息网络使城乡市场成倍的放大,城乡双向商贸流通模式势必快速发展。
2.企业主体: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推拉结合”双向驱动供应链促进城乡商贸流通。运用供应链管理的基本思想来改造单纯的“农村走向城市”的农产品“推式”供应链,以市场为导向,构造“一个核心(核心企业),两个满意(农户满意和市民满意),四方(企业、农户、政府和市民)共赢”的新农业产业化“双向驱动”供应链(如图3所示)。这一“推拉结合”双向驱动供应链企业主体模式是对政府主导模式的补充和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使城乡流通环节低碳化,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实现城乡市场的开放和融合。它是一个跨工、农、商三个产业,连接多元直接和间接利益主体,伴随多种要素(产品、信息、资金等)流动和竞合关系的复杂产业链系统。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
第一,“核心企业”是供应链的“中场组织者”。一方面核心企业和农户签订意向性协议书,将优质农产品、农副产品直供超市、便民店和菜市场;另一方面核心企业组织农业日用品、农资等下乡,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打造“农村沃尔玛”,实施惠民惠农工程。
第二,“两个满意”是“推拉结合”双向驱动供应链的原动力。“两个满意”意味着“两个市场”,两个“推拉结合”。一个市场在城市,是“菜篮子”工程,是如何从“田间到餐桌”的问题,这个市场以“市民满意”(CS)为拉手,以农户及其组织为农业产品的推手;另一个市场在农村,这个市场刚好相反,以“农户满意”(FS)为拉手,以市民及其企业为农业日用品、农资品的推手。核心企业所起的作用就是使“推拉手”手牵手,形成协同运作机制。
第三,“双向驱动”的本质是将现代流通方式引向广阔农村,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实现企业、农户、政府和市民共赢。由于双向流通,最终会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低碳化农产品营销网络。
第四,“双向驱动”供应链是动态发展的(吴子稳,2007)。供应链节点成员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竞合的,以此来保障供应链新鲜、旺盛的活力。供应链的运作,应注意两个方面的延伸,一个方面是纵向的延伸,体现在农产品的分工、合作及规模化生产经营上;另一方面是横向的延伸,实现“一产”更好地“接二连三”,拓展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