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综合性强,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新形势下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是做好农村“三资”管理的前提,涉及到广大农民切身的利益,更加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的不断完善,成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分重要的内容。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农村资金使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对策。
《江西农业经济》专业理论刊物。研究农业经济领域的理论问题,促进江西农业经济的发展。江西农业经济杂志荣誉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村各项改革正在扎实开展,一些重要改革事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尤其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农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如新农村建设资金、粮食直补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危房改造资金、民政优抚资金、低保社保资金等);村级“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林果、滩涂、荒地以及村集体企业进行发包及上交的收入;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产统一经营的收入;村集体土地、水面、林果、滩涂、荒地及资产因国家或其他组织个人需要,征用租赁、拍卖使用权等而获得的补偿费等收入;因自然灾害由国家下拨及社会团体组织捐赠村级组织集体的救济扶贫款;因建设等需要由国家及省、市、县、乡镇和其它部门对村级集体下拨的款项;其他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收入(含各种返还款、利息、奖金等)。加强对上述资金的管理既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直接关系到党的农村政策是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的体现。
一、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干部对加强资金管理认识不够高。
尽管村干部是由党员和群众选举产生的,但还是有一部分干部综合素质不高,遵守法纪意识和为民服务的自觉性不够,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相对较少,思想道德有偏差,有时作风霸道,往往为利所动,贪占心理和侥幸心理严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吃得不透,理解不深,在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面,缺乏管理经验,只是凭借自己粗浅理解加上主观臆断开展工作,对资金管理制度不重视、不执行,导致党群、干群关系紧张。
2.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监督不严格。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农村基层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还是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但资金领发手续不全,冒充农户签字或无农户签字领取补助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资金损失浪费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有些村级组织报账不及时,报账手续不严格,入账凭证不合规;有的行政村资金违规滞留账外,规避财务监管;一些行政村存在资产出售款或其他收入不及时入账现象;有少数村为避债,用村干部名字在农商行开户,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造成公款私款难分等。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督机制不健全。
3.农村集体资金收支公开不明细。
由于村级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对于村级事务该让群众知道的却瞒着老百姓,特别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的行政村该履行程序的不履行,搞“暗箱操作”。有些行政村虽然进行了财务公开,但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明细,有的甚至是走过场。
4.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式不明晰。
一些惠农支农的政策措施在农村基层执行中出现偏差,有的村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出现了种植粮食多的农户比种植粮食少的农户领取的粮食补贴资金还少的现象。另外,各级民生工程和惠农资金的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监督,有的甚至把本就惠及于民的惠农资金作为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手段,对村级组织挤占、挪用、侵占惠农资金,与民争利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部门和单位还通过村级组织这个平台,为单位谋取小团体利益,甚至个人私利,由此上行下效,严重侵害广大群众利益。
二、强化农村集体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对策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的发展与稳定。新形势下要实现农村资金的安全运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让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进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工作。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思想教育,把农村党员干部党性党风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作风建设纳入村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新上任村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增强村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播放一些违法违纪村官案例,组织村干部进行剖析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党纪条规、《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行为规范》、《信访条例》、国家惠农政策等的宣传,进一步引导村民依法参与民主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每年由县区(旗)纪委、财政和审计等部门联合组织的村级干部培训不得少于两次。
2.进一步健全集体资金监督机制。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村集体的现金收入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上交乡镇村级账务代理室代管的统一账户,村集体所有收入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资产、资源交易取得的大额收入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金,应直接转账进入乡镇村级账务代理室代管资金统一账户;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科学核定备用金额度,备用金用完后应及时到乡镇村级账务代理室报账补充备用金,超出核定额度未及时上缴村级账务代理室的资金视为“小金库”;加强现金支出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支出范围,规范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除日常劳务支出每次1 000元以内和支付村民困难补助外,其它支出一律不得使用现金。各级政府一定要构建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的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
3.进一步明确资金收支公开的内容。
村务公开中的重点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中最主要的内容为资金收支计划和实际资金收支情况,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各行政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在资金收支状况公开前,经乡镇相关部门审批后,交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审核确认签字,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报账员签字后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另外,一定要选择在行政村办公楼醒目的位置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村民公开。资金收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期初余额、本期(月或季)收入额、本期(月或季)支出额和期末余额(结余数),并备注出上述四个方面的计算公式。
4.进一步细化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式。
各级政府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同时,将强农惠农资金细分为指定专项用途的资金和对农民个人的直接补贴资金两大类,不同类别的资金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细化管理。首先对指定有专项用途工程类项目资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在立项时应实行公示公告制、现场核查制和专家评审制,提高立项环节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避免暗箱操作;对其他非工程类项目资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根据有关资金管理要求,综合各项因素,科学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制定定额或定项补助标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任何部门、单位自行将上级部门下达已指定专项用途的强农惠农资金,挪用于非扶持对象及项目,变更资金用途。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调整项目,需报请立项的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其次对农民个人的直接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以直接补贴资金抵扣农户的任何税费和债务。在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要防止少数村干部打各项惠农资金的主意,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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