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的内容多、涉及面广,要保持发展后劲,需要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和理顺社会救助工作体制。要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使之成为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核心。各相关部门要为政府和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当好参谋,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社会救助社会化机制。从解决农村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出发,以政府救助为主,社会帮扶为辅,社会各界捐助为补充,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为依托,注重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统一,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培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社会救助社会化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三是加快建设农村社会救助体系。要把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到人、责任到部门,建立和完善以保障农村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为主,帮困助医、帮助劳动力转移、住房解困、帮困助学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方位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多元筹资渠道。社会救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加快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一方面要强化政府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又要发挥社会的作用。政府要在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更大支持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所占比重,要调整财政政策,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把一部分扶贫资金直接投入到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中。但益阳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市级和县级财力有限,单依靠政府财政来开展农村社会救助是不现实的。因此,要广拓渠道、多种形式筹措社会救助资金。为此,必须开辟新税源,把征收的社会保障税、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费、个人所得税等纳入农村救助基金渠道。同时通过慈善机构、基金会等社会公益组织和民间救助组织,专项承担为特定对象、特定救助项目进行募捐等筹集救助资金。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施好善的传统美德,把企业和公民参与慈善事业、回报社会作为一个企业、一个人士成功和有爱心的重要标志。
(四)重视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社会救助组织的能力。社会救助工作是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特殊困难群众解难的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加强社会救助组织网络建设显得更为紧迫。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和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平台弱化问题突出。对此,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力量。市、县(市)区民政局应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事业编制,按总人口和困难人数的相应比例,编足配好专职工作人员,落实有钱办事、有人做事的救助管理机制。二是完善基层救助管理机构,特别是乡镇新一轮改革时要考虑救助工作的需要,适当调整和增加救助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乡镇(街道)要设立社会事务管理机构,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三是为各级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安排好必须的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应享受同级信访人员待遇,落实工作待遇。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管理人员和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培养一支爱岗敬业、热心为困难群众服务的社会救助队伍,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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