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思考

所属栏目:农业工程科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0-07-19 11:11 热度:

  [摘要]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对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是现实而又紧迫的问题,本文对益阳市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设对策进行了分析与思考。
  [关键词]农村五保供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近年来益阳市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城乡差别明显缩小,但农村贫困群体生活让人担忧,也影响全市小康社会全面推进。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使农村贫困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对全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笔者对全市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并就进一步完善本市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谈点粗浅看法。
  一、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现状
  为了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摆脱困境,近几年来,益阳市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建立了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制度,形成了救助体系的主体框架。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展开。2005年12月,益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益阳市农村居中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正式启动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低标准实施、窄范围施救”的原则,有目的地选择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2007年下半年全面启动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截止2008年3月,益阳市共有40737户,89740人享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为年人均683元,基本解决了困难农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等问题。二是完善五保供养救助,保障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据统计,我市目前共有五保供养对象41796人,政府对他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市有乡镇敬老院110所,村级“五保之家”86所,其中2007年五保工作共投入建设资金947万元。目前,全市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年标准达到825元以上,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供养年标准达到1440元以上,基本保障了五保对象在吃、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使农村五保户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二)实施专项救助制度,丰富救助体系内容。一是建立灾害救助制度,解决了灾民的临时困难。成立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物资储备系统,提高了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能力。2007年,全市局部地区遭受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灾情发生后,市民政局及时报灾、核灾、救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38867人次,下拨救灾款920万元、棉被100床、帐篷60顶,保障了灾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切实拓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通过规范救助行为,扩大救助范围,拓宽救助形式。2007年上半年救助农村特困家庭大病患者92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7.9万元,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市各区县(市)全面推进,参合人数277.26万人,参合率为77.59%,筹资标准筹资标准50元/人(农民10元/人),同时启动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金额59.16万元。2008年各地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热情高涨,参合率达89.17%。三是建立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制度,形成了广覆盖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网络。
  二、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不高。目前农村社会救助的各部门、各单位缺乏统一和协调。如一些地方暑期帮扶困难家庭子女入学高校活动,民政、慈善、残联、工会、团委、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纷纷推出助学,出现了个别学生重复救助、多头救助现象。救助时段过于集中,尤其是逢年过节,这种倾盆大雨和久旱无雨式的救助,并没有缓解受益群体日常和突发困难。如何将有限的社会救助资源用在最需要帮助的救助对象身上,扩大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亟需从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上重新加以整合。
  (二)社会救助资金筹措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是农村社会救助的经济基础。社会救助资金总量与救助对象的需求总量不相适应。我市每年救助和资助的困难群众近50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1%。尽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支持力度,也加大了向上级争取资金的力度,但总体上讲民政社会救助资金总量偏少。目前,益阳市有绝对贫困人口9.9万人,按30元/月给予保障,全年共需补助资金3520万元,可2006年全市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补助资金仅有119.5万元,全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来支撑农村低保,严重影响了救助标准的提高和救助范围的扩大。
  (三)农村社会救助的基层力量不足。社会救助机构设置滞后,县(市)区负责社会救助的部门核定行政编制有限,有的只有1或2名,要负责低保审核审批、医疗救助费用审核报销、困难群众上访接待、还有传统社会福利、救灾救济,工作业务量大,整天忙于事务接待,无法顾及政策研究和工作开拓。全市镇乡(街道)和社区(村)虽然已经建立了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方便了群众,但在人员素质、职责落实中存在诸多问题。救助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19.1%,大专以下学历占80.9%。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大部分信息管理工作仍处于“手工”操作阶段,尤其是基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工作设施较为落后,影响了农村救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管理审批部门对农村困难家庭的管理服务仅限于对困难家庭申请受理、审核和审批等内容,面对人口众多、村落分散的动态救助管理尚无切实可行的管理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社会救助的及时和公平。
  三、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对策与思考
  社会救助是一个长期的课题,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笔者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深化建立社会救助体系的认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社会救助工作不仅体现着社会的公平和进步,而且体现着党的性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其特殊的地位和属性是其它任何工作都不可替代的。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竞争机制的引入,加上不可避免的各种灾害,在经济社会总体上升的同时,必然会出现极少数的弱势群体,他们必须得到社会的有效救助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小康目标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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