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与农村土地流转有关联吗,而对于在土地流转中要做的方式和技巧有哪些方面等等,这些都是这篇文章要讲述的一些事项。
摘要:农业现代化是当今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民以食为天,食以地为本,土地政策和制度的变迁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方式、效率和积极性。回顾我国农业政策变迁的历史逻辑,我们发现,每一次土地政策的调整都是集中解决农业生产积极性和生产效率问题。农业土地流转是新时期土地改革的核心内容,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手段,因此,深入探析农村土地流转对农业经济的影响极具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经济,农业类论文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主要特点
1.流转方式日趋多样。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保留承包权情况下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目前,土地流转方式呈现多样化特征,包括转让、出租、互换和股份合作等方式,还有一些创新的流转方式。其中,转让方式较多,随着工资和农业收入差距拉大,农民工日益增多,农村闲置土地随之增加,农民工将其土地经营权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进行转让;互换方式也较为常见,主要是土地分散的省份,农民之间为了便于耕作,进行土地互换,方便土地集中种植和管理。其他流转方式多半是基于以上两种进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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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转数量逐年增加。统计数据显示,随着土地流转政策放开,土地流转数量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00年参与土地转让的农民占比9%,流转面积占比12%。与华北和东北相比,土地质量较好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土地流转比例相对较高,分别达到12%和14%。随后土地流转逐年增多,每年基本比上一年增加1个百分点,整体来看,随着政策放松和鼓励,土地流转数量不断上升。
3.流转市场发展滞后。当前土地流转规模和效率仍然很低,这与我国土地流转市场发展滞后直接相关。土地流转市场发展迟缓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缺乏。由于缺乏交易平台,农户之间信息无法有效流通,信息不对称对土地流转影响很大,增加了土地流转交易费用和成本,结果导致想转出的转不出去,想承包的包不了。其次,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滞后。土地流转程序相对专业,农户文化程度较低,土地流转缺乏规范引导和专业指导,导致流转随意性大,尤其是流转过程不规范,土地价值无法评估,抑制了土地流转的收益。最后,土地流转规模范围受限。土地流转主要是进行规模化经营,由于单个农户流转规模和范围受限,土地难以随意流动和分割,限制了规模收益。
二、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单一的土地流转方式阻碍了土地优化配置。农村土地流转多半是农户个体自发行为,主要局限于农户之间小规模流转,没有集体组织或中介组织引导和参与。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意外损失,农户土地流转形式通常以委托经营和转包为主,形式相对单一,流转过程简单,一般是口头约定。单一的流转方式没有根本解决农业生产的效率问题,并不能按照市场或者需求进行调配,因而不能实现土地流转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根本作用。
2.过短的土地流转期限束缚了生产性承包投资。现今土地流转规模小、期限短,直接影响了承包者对承包土地的生产性投资。大多土地流转都是采取口头协议,分别一年一年约定,由于对租金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农户不愿意承诺长期合同。而承包人一般希望长期承包经营,鉴于租期过短,进行生产性投资很难短期收回,因而不会对土地进行生产性投资,这不仅降低了土地可能的效益,而且可能会导致承包人对土地的过度使用,造成土地质量快速下降。
3.分散的土地流转方式限制了现代农业规模化。鼓励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这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虽然土地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但主要方式还是个体农户间小规模流转,据调查得知,这种流转方式占到了80%以上,这种仅限亲戚朋友或同村人间的小规模土地流转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生产相背离,因而,目前的土地流转格局仍然停留在狭小的范围和条件下,规模化经营不足。
三、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1.土地出租。土地出租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这种形式下,土地承包方保留土地承包权,将承包的土地经营使用权出租给农业生产大户或者农业生产型企业,通过约定承包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实现土地流转。这种模式纯粹是自发的,在平等互利条件下进行的,由于操作简单,交易成本低,因而成为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这种模式往往期限短、流程不规范。
2.土地入股。土地入股实际上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将农户的土地以资产作价的形式转化成公司的股份,组建农业股份合作公司,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管理运营。这种模式是在农户自愿的条件下,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权的股权化,农户既可以参与公司经营也可以只参与股东分红,这种模式有效地促进了土地经营的集约化。土地入股的形式实现了承包责任制的按劳分配和公司股份制分红的结合,提升了农业土地流转的收益。
3.股份合作。股份合作模式类似于土地入股,但是股份合作本质上还是一种新型的合作社模式。这种模式是在股份分红的基础上,融入了集体合作社经营方式,遵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生产社。从而实现合作社对农村土地的集中管理,高效经营。合作社的收入分配方式实行土地保底和效益分红双重原则。
4.反租倒包。反租倒包是一种创新的土地流转模式,是指有些公司或集体组织通过与承包农户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将土地集中在公司或者集体组织手中,然后又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再以招标的形式,将农地分派给农户经营,双方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各自义务和权利。通过这种集体组织力量推动,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但是这种流转模式中,出租者、管理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分配是个难题,而且集体决策风险较大。
四、农村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
1.增加农民收入来源。在传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提下,农户要么从事农业生产,要么进城务工,因而,农民的收入来源只能是农业收入或者工资,两者不能兼得。这种生产的隔离和限制,不利于农民收入来源渠道的拓展,不仅可能造成因农民进城务工导致土地荒废,而且不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现在土地流转不仅能使农民获得土地租金,还能使得农户进城务工获得稳定薪资,因此,土地流转既增加了农民收入,也拓宽了农民收入的来源。
2.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土地流转的推行,实现了农民生产和收益的分离,将农民从田地里抽离出来,投入到工业化生产中,不仅能获取租金,更能获得务工报酬。土地流转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内在价值,能够让农民即使没有从事农业生产,仍然也能从土地租金中弥补从事非农生产的机会成本,给农民提供了多样的工作方式选择,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生产中转移提供了条件。
3.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推进,有利于实现土地流转的市场化,土地的价值就可以由市场供需决定,土地价格的正确引导,带来土地生产资料的高效配置。不仅如此,农业生产将会由分散化向集中化和规模化发展,土地将会从生产效率低的农户向生产效率高的农户流转,因而提高了农地生产效益,并降低了农地闲置和荒废的可能性。
4.增强土地规模化经营效益。随着政策对农业土地流转的重视和引导,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不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速度上都在不断加快加大,在市场价格机制作用下,农业土地的价值得到实现,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土地流转收入的增加,不仅调动了农户积极性,还能促进农村分散土地的集中化和规模化经营,加速农业成片成区的生产和种植,真正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
五、农村土地流转对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1.打破土地细碎化,整合土地流转规模。农村当前的生产经营都是呈现分散化和条块化,整片整片的土地较少,大多农户仍然是条块化种植。农村土地的细碎化现状极大地制约了土地流转效益,因而土地流转规模和面积都处于起步的阶段。借助土地流转政策东风,各地区应因地制宜破除土地细碎化瓶颈,加速农业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既可以设立专项财政基金,也可以专门成立政府派出机构对各乡镇的土地进行整合,真正消除土地细碎化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收益。
2.消除土地社保功能,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统一不公平,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大范围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因此,各地方政府应在国家政策统筹下,积极推进与土地流转相适应的社保政策和制度,比如以土地换社保等方式,建立和完善符合区域农业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农业土地社保功能,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此外,当地政府可以借助本地企业或引进对应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对接土地流转,解决农业生产效率低并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以各种形式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从而为农民提供收入保障。
3.推进中介组织服务,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土地流转规模不大,流转速度不快,流转质量不高,流转效益不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中介机构和服务。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和服务主要应该包括: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和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前者负责信息的整合与交易的对接,后者主要负责流转的过程与价格的确定机制。各地政府可以以企业为主体或者以乡镇政府派出机构为主体,主动搭建土地交易流转平台和中介组织,不断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和中介服务,提高乡镇土地流转的组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