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助推,近些年我国农业标准化建设取得较大的进步与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热带农业工程》(双月刊)创刊于1976年,由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研究所、农业部天然橡胶加工重点开放实验室、热带作物机械技术协会和中国热作学会热作加工专业委员会主办的专业性科技刊物,全国发行。
我国农业标准化建设存在标准落后和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此,应进一步明确农业标准化建设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完善农业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化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加大农业标准的实施力度。
农业标准化直接关系到农业市场化、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实现。农业标准化是指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优选”的原理,把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和成熟的经验转化成标准,用以指导、规范农业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活动,达到提高农产品的产量、质量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过程。
一、农业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标准体系不健全并且落后
我国还没有真正形成从产前、产中、产后及产品的深加工等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的标准体系,并且标准体系完善的方向不明确。不完整的标准体系已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规模、市场流通、产品贸易、质量监控和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标准陈旧。国外的农产品标准每隔2年或5年修订一次,我国10年以上的国家标准占37.7%,5年至10年的国家标准占33.4%。以加工食品标准为例,据统计,我国加工食品标准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的有12%,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食品技术委员会标准的有40%,采用国际制酪业联合会标准的有5%,所占比例都很少。
2 技术指标落后,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方面的指标低且项目不齐全的问题突出。如,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仅有重金属、硝酸盐、亚硝酸盐和农药残留等指标,没有涉及甲醛等有害气体的含量指标;进口茶叶受检农药品种在欧盟、德国、英国、日本分别为62种、56种、13种、64种,而我国只规定“六六六”、“滴滴涕”两项指标;我国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对104种农药在粮食、水果、蔬菜等45种食品中规定了允许残留量,共291个指标,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CAC)对176种农药在3 755种食品中规定了2 439项农药最高残留标准。
3 标准的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差。主要表现在:农产品保鲜、贮藏、运输标准数量少,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少;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空缺;技术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衔接配套差。
(二)农业标准化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1 “小农户”与标准化生产的矛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是执行各种标准和操作规程,而单家独户的种植、养殖实现标准化生产的难度大。
2 对农产品标准执行的监测能力和手段不足。我国农产品监督检测机构在提供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和保证标准实施方面与农业标准化发展形势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存在很大差距。这些机构仅有常规项目的检测能力,而与农产品安全质量密切相关的农兽药残留、激素残留、放射性污染、重金属污染、再生有毒物质及转基因等方面的检测能力严重不足,农业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自有检测手段建设刚刚起步,远远不能满足标准实施和产业化经营的需要。
3 部分农产品生产者不按标准生产现象严重。生产厂商和农民受商业利润驱动,故意违反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的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农产品市场秩序,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二、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推广体系
1 突出抓好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和与国际接轨的原则,尽快建立产地环境、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级、物流设施、食品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体系。
2 建立适合农业结构调整需要的标准。从市场价格看,国内小麦、玉米、大米的价格均高于国际市场平均价格20%~70%,而猪肉价格低57%,牛肉价格低84%,羊肉价格低54%,水果价格低40%~70%。总之,土地密集型产品处于价格劣势,劳动密集、技术密集型产品具有竞争优势。因此,近期应从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优质专用产品的市场需求出发,以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等为重点,建立产前、产中、产后配套的地方标准,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
3 建立适合农产品外贸出口需要的标准。发达国家对农产品安全卫生标准十分敏感,对进口农产品的农兽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污染的技术限制日趋严格。面对农产品出口屡屡受阻的严峻形势,必须尽快建立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指导出口农产品的生产。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选择出口创汇的大宗产品,以控制有机磷、有机氯、抗生素、激素、生长素、二恶英、亚硝酸盐等农药、兽药残留指标和重金属、微生物(病毒、病菌)指标为主,制订产品质量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速测技术规程。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参照国际标准和产品销往国的质量要求,制定相应的专项标准,尽快与国际接轨。
4 建立贸易技术标准。欧盟在统一内部市场和保护自身利益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就是制定广泛而严格的产品标准,充分利用非关税的技术壁垒把对自身产业有威胁的外来商品尽可能地挡在欧盟市场外。目前,进入欧盟市场的商品必须贴有“CE”标志,即通过一个国家的合格评定或认证才能取得“通行证”。我国也要主动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的“正当目标”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的“适当保护水平”,积极开展设立技术壁垒的研究,通过制订标准、法规、合格评定程序和卫生措施,构筑我国农产品产业的有效技术壁垒。
5 建立配套的标准体系。要形成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配套的农业标准体系,编制层次清晰、配套完善的标准体系表。农业标准体系包括农产品标准和支撑与服务农业标准两个子体系。其中:农产品标准包括种植、养殖、加工业的19大类农副产品;支撑与服务农业标准包括农业投入品、设施建设、机械器具、环境资源四大门类。从标准的属性看,农业标准体系组成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二)加大农业标准实施力度
1 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用标准指导生产、加工、管理、营销的全过程。在农业生产领域发展“档案农业”,在加工领域建立可追溯制度,以此为基础建立农产品加工业诚信体系。在流通领域,特别是在批发市场和期货市场上按质竞拍、优质优价,以此为重点规范市场秩序,最终实现以质量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全过程管理新模式。
2 加强标准宣传。有关部门应搜集世界及我国有关农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的法规、检测方法及限量要求,发挥WTO/TBT咨询站、标准服务研究等单位的作用,健全农业标准收集、查询、传递、反馈渠道,为社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逐步建立高效的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加大标准宣传力度,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