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对自然的不断开发,在获得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受到了来自于大自然的报复,这与人类的过渡开采不无关系。尤其是土地资源的滥用,造成了多种环境问题。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保护地球应该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人类应该做到合理利用,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本文中,将对这个问题展开分析,分别对土地、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的原则等内容进行介绍,接着提出构建合理的土地利用管理系统持续性的评价体系,最后做出总结。
《中国土地科学杂志》是我国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地价评估部门,以及农林牧渔业生产、工矿交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部门与土地专业相关的科技人员,特别是从事土地调查评价,土地规划、利用、整治、保护和土地信息等专业人员以及高校有关专业的师生,在科研、教学与业务工作中的参考文献。
研究土地利用管理系统正是为了科学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尽可能大的效用,并且在对环境不造成威胁的基础上。土地利用管理系统的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是很多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将对此问题展开论述。
一、土地及土地利用的含义
土地是万物之源,是生命之依,也是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但是,到底怎样来定义土地呢?那么首先需要对土地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人类而言,土地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主要功能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是生产要素功能,土地是生产要素的基本组成部分;其二,是权益载体功能,人类都有适当使用土地的权利,但是没有滥用土地、破坏环境的权利;其三,是生态载体功能,地球上绝大部分生命的存在,都离不开土地的支撑,一旦没有了土地,很多生物都会面临灭绝;其四,是环境功能,土地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球环境的好坏有着重要影响。任何形式的土地利用,基本上都离不开这四个方面功能的体现。关于土地的定义,在《土地评价纲要》中是这样描述的:“土地是地球陆地表面一个可划定的区域,它包含了地表上下附近生物圈的所有属性,包括近地表的气候、土壤与地貌、地表水文(包括浅水湖、河流、沼泽、湿地),近地表的沉积层及其相关联的地下水储备、动植物生物量、人类聚落、人类活动的物理成果(土地平整、储水或排水设施、道路、建筑等)”。根据这一定义,我们可以知道,土地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空间概念,而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的有众多自然要素组成的综合体,是人类与自然沟通和联系的媒介和载体。土地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资源,具有可更新性和综合性的特点,同时具有生产服务能力,一般来说还具有固定的空间位置。
关于土地利用的理解,从广义上来讲,土地利用是指人类为了实现各种目标而对土地进行开采或者使用的行为。如果是根据这种理解,相当于是将滥用土地、破坏土地的行为也包含在内,将这些破坏环境的用地地位也称为“土地利用”,这显然是不符合环保理念的。所以,根绝现代的观点,破坏土地或者是没有合理目的的用地行为,是不能将其纳入到“土地利用”的范畴的。土地利用的目标性应该是其概念的重要属性。从现代环保的观念来看,土地利用应该定义为:“人类为追求一定的土地基本功能实现,而按一定的利用方式对土地施加作用与影响的行为。”
二、土地利用管理系统持续性的实质
土地利用管理系统持续性是指将现状维持下去,尽可能的保证系统能够永不灭失。在目前的情况下,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对土地资源的持续性使用更应该当作重中之重。土地利用系统一种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有物质方面的内容,也有非物质方面的内容。
事实上,土地利用系统是不可能永远维持在一个状态的,而是不断的与外界环境发生作用,维持在一种复杂的自适应的状态上。土地利用系统由多个子系统组成,这些子系统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变化与演变是永恒存在的,不变只是相对的。如果要保证土地利用系统的持续性,则需要系统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应付这种变化与演变的能力。所以,所谓可持续性并不是指系统一直维持在一个稳定的状态,而是指系统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土地利用系统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而是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系统,其能否持续发展与环境的好坏有着密切关系。现在的土地利用系统,都要求是可持续性的,那么就要考虑到该系统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以及通过该系统如何才能实现更高的目标。
三、土地利用管理系统进行可持续性评价的原则
根据《持续土地利用管理评价大纲》的要求,一般来说,土地利用管理系统的持续性评价应该遵守五个方面的原则。第一,生产性原则。对土地的利用不应该破坏土地的生产力,而是应该保持甚至是提高土地的生产力。第二,公平性原则。任何土地的开展使用,都应该充分挖掘土地的潜力,使用有限的土地,创造尽可能大的价值,在保护耕地的基础上,集约用地,防止建设用地的随意扩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不应该剥夺子孙后代使用土地的权利,为下一代留下他们所需要的建设用地和耕地。第三,生态合理性原则。在对土地利用管理系统进行评价时,应该遵循生态合理性原则。尤其是在当今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全民公共的责任和义务,在土地利用上,更是应该考虑到是否会对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任何破坏环境的土地利用行为,都应该予以否定,不允许实行。第四,社会可接受性原则。在对土地利用进行评价是,还需要关注该利用方案是否为社会所接受,一方面是在政府和制度的允许范围内,另一方面是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尤其是周边群众,不应该对他们的正常生活和人身权益产生影响。当土地利用的方式为社会所接受之后,也就意味着其所带来的风险也会随之降低,从而得到更好的发展。第五,针对性原则。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土地利用,都用同一套指标同一套系统来评价,则是应该因地制宜,根据特定的地区、特定的时期,对土地利用进行特定的方式来评价其可持续性。
四、构建土地利用管理系统持续性评价的指标体系
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的评价指标的构建关系着其评价结果,因此,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具体来说,评价指标体系应该遵循实用性与科学性相统一、整体性与代表性相统一、稳定性与动态性相统一等原则。与此同时,在评价指标体系中,还应该考虑到土地的类型以及土地利用的目的。
某开发区的土地利用系统的持续性评价体系是这样构建其评价系统的。经过各方面的调研和研究,以及专家咨询,提出以用地管理、用地结构、用地效益和用地面积四个方面来构建指标体系。评价目标则是“提高开发区土地可持续利用水平”,从而构建出如表1所示的持续性评价指标体系。
表1中的这些指标只是针对某开发区土地利用管理系统进行可持续性评价,而对于其他方式的利用土地,这些指标就不一定适用的。也就是说,需要对土地利用进行持续性评价时,评价体系的确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不同的利用方式,不同的利用目的来构建不同的指标体系。本文中,只是以开发区的土地利用持续性评价体系作一个例子。
五、确定各指标权重以及评价目标值
当评价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以后,就需要给每个评价指标赋予权重,接着计算出评价目标值,从而得出评价结果。
首先,是确定评价目标值。根据上述表1中列出的各项指标,构建出持续性评价的指标体系,并且确定评价目标。其次是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当指标确定以后,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通过头脑风暴法、专家会议法来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各指标的权重大小与其对土地利用持续性的重要程度息息相关,权重的确定,会对评价结果产生直接影响。最后,通过一定的方法来计算评价结果,得出结论。通常采用的方法有AHP法、模糊综合评价法、专家调查法等。
六、总结
土地利用放在今时今日来讲,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对于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应该进行可持续性评价,只有符合评价标准的土地利用,才能被允许。在本文中,对土地利用管理系统的持续性评价进行到了简单了分析,旨在抛砖引玉,希望更多专家、学者参与讨论和研究,建立其科学完善的土地利用管理系统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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