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形势的发展,水能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能源,越来越受到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关注,水电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水电事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水电站机电技术》由水利主管,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全国水利水电机电技术信息网主办,重点报道水电站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试验调试、安全运行、检修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可供水电系统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修人员和科研单位阅读,大中专院校有关人员参考。
在发展的同时,水电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情况和新的矛盾,从九十年代末的简化审批程序到今年的“整顿规范水资源的开发秩序”的这个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去深思,也有很多政策亟待改进和完善,目前水电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违规建设电站屡禁不止。在水电资源的开发中,大多数的开发业主基本能根据上级各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但也有部分业主怕麻烦或根本就不管理,缺漏手续照样建设,对各类通知视而不见。且大多数水电资源的开发是在交通条件差的边远地带,执法难度大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建设工程质量差。近年来所兴建、扩建、改建的水电项目大多数是股份制和个人投资开发的,工程没有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要求运作,多数开发商为了节省投资,简化程序,将工程直接承包给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人,质量难以保证。
三是安全设施不到位。从每年的安全检查中,所到建设工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电源线路凌乱、作业人员不载安全帽、对地质差的隧洞不做临时支撑或只有简易支撑,石料场和工程爆破地段没有设立警示牌,脚手架不牢固等等。
四是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许多业主是“家族式”开发,家族式管理模式,大多是不懂管理、不懂业务、不懂技术的“三不懂”人员到现场管理,造成施工垃圾乱堆乱倒,堵塞河道,有的为增加部分水头,硬将河道拉深。
五是工程竣工验收难。水电站的开发兴建,当业主通过各式途径和各种方式拿到项目批复后,对于工程竣工后不经有关部门的验收,只要求能上网,一但上电站上网后就什么也不管,有关部门也很难管。
六是水电站运行工无证上岗。
目前所有运行的水电站运行操作工中,绝大多数是未经培训或从未接触过电能知识的人在岗在位,业主只要求其能操作发电上网就行。
七是同网同价。根据中央和有关部委的文件,近年来已下发不少文件都强调同网同价问题,且不说是我们同是一个华东网,就是同省同地区市都不能同一的上网电价。且丰水季节上网难,即使上了省网,电价也比其它上网电价低,这就制约了水电的开发和发展。
其他如投资环境差,发、供电网络尚待完善,上网电价差异大,洪水时不能上网,即使上网也不能结算电费或弃水电量由各电站分摊等问题的存在。究竟该如何解决水电市场中的这些问题呢?
一、加强水能资源管理是规范水电市场的关键
加强水电市场管理是规范水电行业的重要措施,这就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规范性的制度,目前闽政[2005]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了开发过程中的审批、建设程序,但对于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违规问题没有在文件中体现。要求各级各部门之间协调一至,环环相扣,缺项不能办理各种手续。如: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在业主申报项目时,缺少行业审查意见或缺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审批条件的任一项时,不得办理立项审批。供电部门在缺少水电站蓄水前验收时不得办理上网事宜。物价部门和工商部门是最后的把关者,在缺少前置审批条件和竣工验收中的任一项时,都不应审批电价或注册登记,政府出台的文件也应环环相扣,哪一个部门违规办理相关项手续,就得追究相关责任或行政告诫。同样,如果符合办理条件而不办理也要追究其行政不作为,促使水电项目开发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二、加快电力网络建设,消除区域内电能电价差距
电力网络的建设是水电企业效益的关键,目前,很多地方电力网络的发展明显滞后于水电开发的进程,造成有电送不出,弃水现象严重,省电网不能上,即是上了省电网,电价也低的惊人或者干脆就不给电费,在这种情况下,电力调度部门是关键,政府应出台相应的调度制度,节能型、绿色型的水能资源应作为上网的安全优先条件,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调度部门应确保水电上网后再考虑高耗能的大电上网。这样既节省了能源又充利用了绿色的水能资源,对供电行业也能取得更大的利润。
三、成立水电企业协会
成立水电企业协会,及时为小水电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科技、业务咨询、设备安装与维修等服务,研究和解决水电企业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技术和其他一些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水电运行工的业务素质
每年举办一至二期培训班,传授新知识、新技能,解答电站运行中存在的技术难题,提高水电行业运行工的业务素质。严把安全审核关,对于水电企业中在岗人员无运行证、上岗证、操作证、电工证的要求各水电企业限期整改,对在限期内既不组织培训,又不另聘有证人员的采取强制措施,不得该企业发电上网。
五、优化投资环境
优化投资环境,积极吸引外资,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水电开发领域,经过合法程序开发的水电项目,政府可以规定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收取一定的项目在建时的协调管理费,确保水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合法有序地建设。对于干扰和破坏水能资源开发建设,破坏投资环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总之,要管理好水力资源,规范水电市场,首先政府应出台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但主要应把好三关:即审批项目关、建设验收关和电力调度关,做到一环紧扣一环的流水作业系统,那环节出问题,就处罚那一级部门,做到依法、依据行政,促使水电市场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