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况分析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日期:2020-08-27 10:00 热度:

   历史建筑保护已成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本文通过回顾传统民居和工业遗产的保护概况,勾勒出西安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整体情况;在城市建设与遗产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的前提下,指出应注重历史建筑的整体性保护,关注保护利用中的现实需要;提出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现况分析

  1历史建筑释义

  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引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一项重要组成,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已成为共识。不过这一共识有个形成的过程。1988年,建设部、文化部发布《关于重点调查保护优秀近代建筑物的通知》。2004年3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建规〔2004〕36号),要求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2005年版GB50357-200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提出术语“历史建筑”[1],并将其基本含义沿用至2018年版GB/T50357-201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标准》[2],且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条目做了相应规定。2008年4月22日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进一步明确了“历史建筑”的定义,成为《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标准》(国家标准,报批中)和《历史建筑数字化技术标准》(行业标准,报批中)中“历史建筑”定义的蓝本。

  2西安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整体状况

  与国家政策条例相应,西安市对传统民居、工业遗产的调查与保护可作为其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发端。在传统民居保护方面,西安市历次城市总体规划都有相关保护范围及保护内容。1993年,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文物园林局联合上报市政府《关于旧城区传统民居宅院和历史纪念性建筑保护问题的请示》;同年,在有关部门领导下,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即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分别会同国内外知名院校,对西安市历史街区和传统民居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2002年编制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城墙内“维修、改建、翻建传统建筑物、构筑物和传统民居、店铺,应当修旧如旧,保持原貌”;同年,市文物局成立传统民居保护办公室。2006年7月18日,市规划局、市文物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合拟定《关于公布第一批西安市保护建筑和保护传统民居名录及相关说明》上报市政府;次年,西安市对大麦市街38号、芦荡巷姚家大院等十余处传统民居实施了修缮工程。工业遗产保护方面,西安作为西北地区中心城市,从20世纪初开始发展近代工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机械、纺织、电工等工业项目。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156项重点工程”有17项建设于西安,成为我国现代工业发展的见证。2006年,《西安市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行动方案》提出二环路以内及沿线企业搬迁改造,引发了有关研究机构的关注。2010年,大明宫研究院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完成了《西安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研究》[3];2017~2018年,市文物局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开展了两批次“西安重点工业遗产调查”。上述工作构成了西安市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及保护制度建设的部分基础。2015年,《西安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颁布;2016年,西安市公布了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15处;2017年,西安市完成了第二批优秀近现代建筑15处的公示工作;自2018年,西安市将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纳入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结合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于2019年拟定了建议保护历史建筑名录133处,其中48处纳入了名城保护规划,并拟确定为西安市第一批历史建筑。

  3西安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面临的问题

  3.1城市建设与遗产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

  西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选择了以旧城为核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不论保护还是发展,必然相互牵制,矛盾难以调和。几十年来,历史城区内新增了过多单位,聚集了大量人口,现代高层建筑严重损害了以钟楼、鼓楼、城楼,以及大雁塔、小雁塔等构成的西安标志性景观和天际轮廓线,改变了原有的以低层传统建筑为主的旧城格局和历史风貌。西安市政府北迁后,旧城建设压力有所缓解,但城市建设与遗产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某些量大面广的建筑类型未得到有效保护,正以惊人的速度被拆除或被毁弃。其中,最具典型性的当属传统民居。西安以古都闻名,以古城著称,传统民居、传统街巷是古城的基本组成和重要元素。然而,城市的快速建设,致使传统民居以超乎寻常的速度消失。2006年,市文物局传统民居保护办公室组织专业机构筛查、确定了保护传统民居108处,并上报市政府,但由于在政府层面缺乏相关政策支持以及工作任务与工作机制确定的不及时,有关部门始终无法全面系统地开展工作,致使这些传统民居的保护未得到有效落实,数量迅速减少。2014年,除了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10余处民居外,传统民居仅存40余处;2019年拟定建议保护历史建筑名录时,仅存20余处,其消失速度之快令人瞠目。可以说,传统民居保护是西安在建筑遗产类型上的短板。位于西安城墙文昌门内的碑林博物馆,北侧围墙至东木头市路的一块区域,处于三学街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可是,因碑林博物馆北扩用地需要,该区域于2019年10月间被整片拆除,夷为平地(图1),被当地居民津津乐道的“督军府”封火山墙也未能幸免。此外,紧邻拆迁区域的清代民居——东木头市88号院李宅,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且曾被东方卫视资助修缮并专题报道,成为“网红民居”。但因该宅院对碑林博物馆北扩工程有影响,其何去何从,是就地保护还是异地迁建,一时成为“悬案”。矛盾较为突出的还有工业遗产。西安某仪表厂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156项重点工程”的后续项目,由原民主德国援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个大型仪表厂。该厂主体建筑生产大楼建于1956年,因平面酷似飞机,故又称“飞机楼”。“飞机楼”代表了当时生产办公建筑的先进水平,是西安现代工业的重要见证。西安市于2016年将“飞机楼”公布为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然而,该厂对此持较强烈的消极甚至抵触态度,并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厂区开发建设方案,评审中引起较大争议,成为另一起“悬案”(图2)。

  3.2整体性保护的观念亟待加强

  历史建筑乃至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固然强调物质和非物质双重层面,但物质环境的整体性无疑是前提与根本。下面,借由遗产保护的完整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予以讨论。对于建筑遗产而言,场地环境和群组关系是体现完整性保护原则的首要因素,尤其是处于城市重要节点的、具有标志性的建筑。陕西省中医医院北楼群为西安市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和拟确定的第一批历史建筑,它位于西安市北大街西华门十字西南,南距西安几何中心——钟楼仅400余米。北楼群由20世纪70年代建成的北楼和20世纪80年代建成的塔楼、东楼组成,三个楼平面连通,形成一个“L”形整体。北楼群东侧,与之隔街相望的,是建成于20世纪60年代、已列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西安报话大楼,其平面亦为“L”形,整体形态由钟塔统领。显而易见,陕西省中医医院北楼群采取了与西安报话大楼相似的形态和体量。两者先后建成,分峙北大街两侧,并预留大面积广场,形成钟楼至城墙北门(安远门)轴线上的城市开放空间,且与钟楼、城墙形成对话关系,起到烘托古城轴线的作用。这一点,从历史照片可一目了然。此外,中医医院的塔楼与报话大楼的钟塔遥相呼应,更加强化了这种对话关系(图3)。然而,预留的广场在之后的城市建设中陆续被大体量的商业建筑占据,当初新老建筑主从有序的对话关系随之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失调的城市空间格局和丑陋的天际线(图4)。

  作者:王军 田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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