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是重要的建筑档案资料,需要科学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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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是国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而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政策性审查,另一部分为技术性审查。近两年来,本人作为市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心的审查人员,参与了近百项各类建筑施工图的技术性审查工作,发现了不少问题,特别是一些小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现将建筑专业某些共性的毛病综述如下,以引起广大设计人员的注意。
1 制图不标准、深度不够、内容不详
1.1图纸幅面大小不符合制图标准要求,一套图纸规格太多、太乱。设计文件签字不规范,加盖的注册师印章与实际设计人员不符。
1.2未对建筑分类及耐火等级做出说明,耐火等级与建筑构配件的构造不匹配,违反防火规范。
1.3设计依据交代不清,设计规模与计划任务书、立项批准文件有出入,平面布局与规划部门的要求相矛盾。
1.4不熟悉国家有关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注的建筑面积与实际误差较大。有些设计单位与业主串通一气,为逃避有关的规费而故意漏算建筑面积。
1.5建筑平面图中不标注房间名称。平面较大的建筑物分区绘制平面图时,没在每张平面图中绘制组合示意图。
1.6立面图中外装修分格线、墙面做法等标注不清。
1.7剖面图剖切位置不合理,未选择能反映建筑全貌、构造特征及有代表性的位置剖切。
2 无总平面图或总平面图不规范
对施工图设计中的总平面国家有明确的设计深度规定,在图中要标注地形和地物、测量坐标网及坐标值、建筑物定位的施工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以及室内设计标高及层数、指北针、道路路面宽度及相互关系尺寸等。但在本人接触到的施工图纸中,大多数对总平面不太重视,没有绘制总平面图,也没有建设范围的总平面规划及建筑物位置图。有的虽然绘制了总平面图,但是没有确定建筑物位置或没有确定室内标高;建筑物与四邻地物的关系尺寸不明确,道路及周边环境不清楚,从而导致实际防火间距不够、消防道路不畅等。
3 防火规范执行不力
3.1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按防火规范应设两个出口的建筑物,借口分二期建造而砍去一个楼梯间,造成袋形走道大于安全疏散长度的限制。
3.2超过五层的公共建筑未设封闭楼梯间,特别是在门厅大堂中的楼梯设计中最为常见。
3.3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而未做防火分隔且没有明显标志。
3.4防烟楼梯间前室和封闭楼梯间在休息平台处附设卫生间、值班室、烧水间等其它房间。
3.5有跨楼层的玻璃幕墙时,虽然各楼层面积未超过防火分区的要求,但因在玻璃幕墙靠楼板处未设防火分隔而不能保证竖向防火分区的控制。
3.6防火门、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或防火门等级与建筑使用性质要求不符。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每隔2—3层在楼层处应用耐火等级不低于楼板或0.5h的不燃烧体分隔而未分隔,且管井检修小门应为丙级防火门而未设防火门。
3.7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空调机房等与其它部位未做有效防火分隔。
4 构件使用及公共安全方面注意不够
4.1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小于2.0m, 梯段处净高小于2.2m。这种情况在住宅地下室设计中尤为普遍,由于住宅地下室层高多控制在2.2m,楼梯平台处扣除平台梁高度(一般为0.3m)后,净高就不可能达到2.2m。公共楼梯间梯井尺寸小于0.15m。商场、幼儿园等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梯井大于0.2m,楼梯栏杆竖向杆件之间的净距大于0.11m时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2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不应小于1.05m,中小学不得小于1.1 m,高层建筑应再适当提高。设计者此时为图方便,往往直接选用标准图,而未将栏杆高度依据建筑性质做适当的调整,尤其是在屋面处未考虑保温层对高度的折减,从而使拦杆有效防护高度不够。
4.3卷材防水屋面天沟、檐沟纵向排水坡度小于1%,在变形缝和防火墙处防水未做特殊处理,屋面节点构造详图与采用的防水材料不符。
4.4外墙窗台低于0.8m时未采取防护措施。平台、阳台、回廊、内天井等栏杆下部留空而未设置局部突出楼面0.1m的凸台。
4.5外装修材料及种类交代不清,块状贴面材料未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
4.6各专业之间不协调,部分房间受空调、采暖管线、吊顶等影响造成平面尺寸及空间高度不能满足使用要求。
4.7未考虑节能设计,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等维护结构没有进行保温验算。部分公共建筑走廊过长而没有直接采光,只能靠人工照明来满足使用要求。
4.8住宅设计中往往将阳台封闭起来,违反规范中卧室、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的要求。阳台、雨罩未做有组织排水,住宅入口出未考虑设置信报箱或信报间。
5. 审查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在审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大致有以下几点:
5.1 建筑专业: 图纸幅面大小不符合制图标准要求,一套图纸规格太多、太乱。设计文件签字不规范,加盖的注册师印章与实际设计人员不符;不熟悉国家有关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标注的建筑面积与实际误差较大。有些设计单位与业主串通一气,为逃避有关的规费而故意漏算建筑面积; 无总平面图或总平面图不规范。建筑物与四邻地物的关系尺寸不明确,道路及周边环境不清楚,从而导致实际防火间距不够、消防道路不畅等;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按防火规范应设两个出口的建筑物,借口分二期建造而砍去一个楼梯间,造成袋形走道大于安全疏散长度的限制;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而未做防火分隔且没有明显标志;防火门、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或防火门等级与建筑使用性质要求不符。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每隔2—3层在楼层处应用耐火等级不低于楼板或0.5h的不燃烧体分隔而未分隔,且管井检修小门应为丙级防火门而未设防火门;屋面天沟纵向坡度小于规范要求的1%;办公用房面积大于200m2,只设一个出口不符合防火规范;住宅房间采光不符合规范;选用过期作废标准图集;地下室楼梯平台梁下部净高设计时小于规范要求2m;
5.2 结构专业:多层砌体及底层框架结构:大于2m洞口未设置构造柱;角柱未按规范要求给予加强;有些未按抗震验算增设配筋砌体;突出屋面的局部房间新增设的构造柱未向下延伸一层;有套用老报告的情况;有坡屋顶的工程,顶层层高超出规范要求;底框结构过渡层构造柱配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托墙梁附加腰筋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存在有砌体墙,砼墙混合应用情况;底框结构,抗震墙上下不连续;底层框架结构,框架抗震墙抗震等级选取不正确。多高层砼结构:未写明钢筋强度的限值要求;框架梁hw≥450时,未设腰筋;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柱的角柱未全高加密,外柱未全高加密;仍存在砌体墙和框架混合承重;剪力墙在底部加强部位的厚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又未进行墙体稳定性验算;高层建筑与裙楼相连时,后浇带设置位置不当。地基与基础:有些工程基础设计时,未采用报告中建议的基础形式中的一种;存在液化土层的地基,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消除液化;对人工处理地基,处理方法、深度、检测要求交待不详;对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地基,没有进行下卧层验算;未提出验槽要求。
5.3 电气专业:接地装置未在不同处采用两根连接导体与室内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相连接,违反GB50343-2004第6.3.1条的规定;客梯未按二级负荷供电;电气井道未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及底坑插座;违反JGJ/T16-92第10.4.2条,10.4.9条,10.4.10条的规定;应急照明未采用阻燃线穿钢管保护,违反JGJ/T16-92第24.8.2条,24.8.5条的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未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违反GB50045-95第9.1.2条之规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未按防火分区划分;违反GB50045-95第9.13条的规定;图纸标注不全;接地避雷材料不符合要求;①住宅的电信干线(管)、电气干线(管)布置在住宅套内,违反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第8.1.4条规定。②防雷接地与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未共用一组接地装置,且接地装置未优先利用建筑物的自然接地体;共用接地装置时,防雷接地的接地点与其它几种接地的接地点之间距离未大于10m。违反GB50057-94第6.1.4条及GB50343-2004第5.2.5条、5.2.6条规定。
5.4 给排水、采暖专业:所设计的横、立、支管的管径偏小;设计采用的水压、气压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卫生洁具下弯管设置不正确;消防管道管径偏小,消防栓的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的型号、规格、设置不符合要求;排水管道未设伸缩节;散热器片数计算不准确,少数偏小;有些餐厅卫生间等没设散热器;管道坡度未标注或有错误等;未正确布置室内管网的形式;一些卫生间由于管道布置不当,排水管件无法安装;分户水表的设置宜在室外集中设置,而设计时未设室外;漏标管道管径;地下室内的管道未作保温等;住宅未分户控制,热力入口未设压力、温度控制设施;设计水温达不到当地热力管网要求;散热器片数没有给出计算参数;室内采暖计算温度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普遍偏小;平面图与系统图不符.
5.5 岩土专业:地基土所采用地地基未根据液化判别结果提出加固方案;报告资料不全;8度地区,由于地下水埋深较浅,地基土液化层未作进一步液化判别;静探曲线未按层流端阻、侧阻及摩阻比计算值;场地类别判别不正确;未按规范要求计算各层剪切波速值,并应计算等效剪切波速值等。
6 对出现问题原因的浅析
6.1 对规范掌握深度不够
随着建筑事业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不断出现,国家也不断制定出新规范。设计人员未有及时学习新规范,掌握新规范不够。一些设计甚至还有按旧规范、作废图集进行设计的。
6.2 精心设计意识不强
审查中发现,一些项目在设计当中忙于求成,不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条文进行设计,图纸设计粗糙,漏洞、错误多。如:个别图纸中应给出节点详图、标注等,而在设计中却没有给出。校核不认真,明显错、漏却没有审出、修正。一些方案为安全起见,设计过于 保守,加大钢筋用量、加厚砼的厚度;采用不十分合理的地基基础方案等,这些设计不但浪费了材料、资金,而且也不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节约用地、节约能源的有关规定。
6.3 重中之重结构设计问题
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决定着该建筑的稳定 性、安全性,关系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是重大问题。在设计中结构设计不合理,一些梁、柱、基础等配筋不足,位置不合理等。在审查中发现结构力学计算、受力分析不准确,个别设计基础砖的标号偏低;地下室楼盖、地下室隔墙以及地下室通道处上、下墙不连续的部位设计均发现不少问题;建筑物构造缝的设置、宽度不符合要求等,这都将会为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