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建筑工程完工后的关键环节,是对整个工程所需价款的再次审核把控,直接关系到建设方和委托方的经济利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与预算》(双月刊)创刊于1978年,由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本刊以提高广大工程造价工作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办刊宗旨,以为建筑行业服务为办刊方向,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概预算人员为服务对象,并兼顾多行业读者的需要。
1、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常见的问题
1.1工程项目预算审核不够严密,造成工程价款超拨
建设单位在本身缺乏专业审价人员的情况下,并没有把施工单位申报的预算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就拨付工程价款。结果经专业工程咨询机构核算后的工程造价比工程拨付款低,造成超拨的价款难以追回
1.2缺乏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工程监督管理力度薄弱
由于建设单位没有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工程造价管理知识较为薄弱,缺乏对工程的监督力度,其对现场管理业务不熟悉,不深入现场,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施工现场常常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
1.3设计变更流通不畅,事后签证
在工程结算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设计变更不能及时发送到预算人员手中,出现设计变更也不办理设计变更的审批手续,没有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没有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与投资增减的记录。施工单位往往把设计变更费用增加部分都计算在总价内,而费用减少的变更、签证都没有附在结算资料中。
1.4工程计量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
规则和竣工图尺寸计算某些施工单位有章不循,有定额不执行,对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不加测量,凭自己估算,或者故意加大工程量。在报审的工程决算中,只调查增加的项目,却不扣除已取消或减少的项目,特别在计算材差时,只调增不调减等等。由于没有按规定计算,造成变更、签证工程量的不准确,加大工程费用,造成竣工决算工程量增加而多报工程价款。
1.5建设单位没有严格把好价格关,造成虚报、假报价格
有的建设方为了图省事省心,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价格不闻不问,结算时,有些施工方则高估冒算、虚报价格;有些施工方现场安装的材料、设备的厂家、型号与图纸大相径庭,建设方由于对本工程的材料设备价格不了解,不知如何进行审核,造成结算时产生纠纷,妨碍了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有些材料的价格在当地当时公布的市场信息价上没有,必须通过甲、乙双方及时调研签证确定,但由于建设方忽视而不及时办理,使得个别工程承包人有机可乘,往往是发票上开的价格远远高于当时市场价,造成决算投资虚增。
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严格推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公开招投标公平竞争,优胜者中标,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缩短建设工期,提高经济效益,达到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的目的。对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要委托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监理。在建设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建设进行监督和现场管理,使工程严格按合同条款规定进行。业主、承包单位、监理三方互相约束、各司其职。同时赋予监理工程师应有的权利和责任,使之有效地行使工程建设过程中造价管理的职能,从而达到控制或降低工程造价的目的。
2.2落实设计变更签证,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采用现场签证即施工签证,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和施工确认签证;主体工程中隐蔽工程签证;暂不计入。但说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的项目工程量签证以及一些预算外的用工、用料或由建设单位引起的返工费等。其中主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签证尤为重要,此类工程事后根本无法核对工程量,因此必须在施工的同时,画好隐蔽图,检查隐蔽验收记录,再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一同到现场验收并签字,做到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工程竣工决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招投标工程按工程量清单发包的,需逐一核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然后对工程量清单以外的部分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与要求进行结算。
2.3合理取定合同单价,严格执行招投标时的合同单价,把好价格关为了适应动态管理的需要,应注意掌握价格信息的新鲜度和稳定性,及时反映价格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工程预结算中合理地取定各项单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招投标规定的计价标准与计价原则执行。无合同单价或没有的项目,应按类似单价进行分析换算,或提出人工、机械、材料计价依据,编制补充单价;不得高套、拆算,不得随意毛估或重复计算。
2.4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注意施工预、结算及竣工资料整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中及时收集和保管好各种资料。除了工程技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外,各种设计修改补充联系单、签证单、各种自然灾害及凭证等,更要及时整理。在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编制工程结算,保证不漏算、不缺项,正确套用定额及计取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当施工中出现了合同内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业主因素等,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和整理依据,仔细分析,提出索赔报告,追回损失。避免出现只顾埋头干活,不注意收集资料,造成索赔困难的现象。
2.5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情况。为了使结算能够完整地反映工程实际造价,减少和预防结算过程中经常发生的推诿、扯皮现象,预算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各施工阶段的情况和施工工艺,准确计算工程造价,充分了解施工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结算工作是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具有滞后于施工的特点,施工中因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引起工程造价变更,要及时稳妥处理,尽量不拖到结算阶段。注意检查核实隐蔽工程量,例如是否存在基础返工、基础面加大、是否有图纸之外的其它加固措施等,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
2.6加强造价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造价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质量和准确程度。一方面,造价管理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计算,掌握上级下达的各种费用文件,还要全面了解工程预算定额的组成,以便进行定额的换算和增补。另一方面,还需要造价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必须站在科学、公正的立场上,通过提供准确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来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3、结语:
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是一项集专业性、政策性和经济性于一体的工作,应在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和外部审计四方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方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不断掌握政策变化和学习更新专业知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快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高度责任感,在施工中时时刻刻带着控制造价的经济理念,积极深入现场,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期间的重要信息,最大限度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建设资金的流失,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