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对建筑工地火灾成因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筑工地消防管理的一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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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地火灾成因分析
1.1 建筑工地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现场局限性的影响,一些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互毗连,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进行分隔,结构简易,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火烧连营的局面。部分施工现场因施工需要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也有使用简易板房作为工程部和工人宿舍,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发生火灾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
1.2 建筑工地用电设备多且负荷大,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
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井架、龙门架、搅拌机、电焊机等种类多、用电量大,且随着便携式电动工具的普遍使用和临时照明的需要,如果安全用电措施不当,线路超负荷,容易造成导线绝缘层过热或短路形成电火花,引燃周围可燃物。
1.3 建筑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多,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建筑施工中普遍采用电、气焊割,电炉、喷灯等明火设备,极易引燃工地上存放的易燃材料。更有甚者,部分施工现场存在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例如,进行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时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在火灾危险场地没有事先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特别是一些改扩建以及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没有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甚至边营业边施工。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较多,存在极大火灾隐患。
1.4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在检查中发现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人员为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因此其火灾扑救就更为困难。
1.5 随意降低建筑防火技术标准,违反消防法规现象突出
少数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大量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
1.6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制度没有落到实处
虽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但也只是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施工现场随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并且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有些工地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1.7 临时建筑消防监管滞后,消防安全意识谈薄
工地搭建临时建筑,是在建设单位取得《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由施工方负责组织实施的。而这一状况消防监管部门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掌握,无法对临时建筑搭建之时的事前检查和隐患督改指导。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未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消防安全意识较差,侥幸心理严重。
2.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1 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计监督审核
目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重点是建筑本身的消防设计,并未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给予足够的关注。为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应在审核阶段就对施工方案中的消防措施进行审核。一是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使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进行要求。二是注意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是否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是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2.2 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
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状况纳人审核内容。
2.3 严格落实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公安部有关条令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监理除承担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外,还应负责对在建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因为监理单位是独立于建设、施工单位外的机构,不易受外界和工地的干扰,以“独立”身份行使监管责权,将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的日常管控更具成效和针对性,更加有利于各类火灾隐患的及时发现并有效消除。施工单位应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
2.4 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
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3.5m。同时,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更不得占用消防车道作业。民工宿舍严禁将窗口封死,要保证应急人员出入畅通、安全,并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2.5 严格施工现场的用电用火管理
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设立专用仓库,不得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重要部位设警示标志。
2.6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加强工地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素质。管理层人员侧重加强消防安全岗前培训,系统了解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重点掌握各类消防安全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的责任意识和做好消防工作的大局使命感。针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大部分文化较低且民工较多的现状,施工单位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训,施工单位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
3.结束语
消防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消防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全社会应该共同管理、共同负责,在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的今天,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火灾防控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应努力探索和创新科学的消防管理体制和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提供完备的消防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