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国的建筑物越来越表现出高层数、大体积的发展趋势,于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电动吊篮等建筑起重机械得以广泛应用。这些机械的投用大大节约了劳动力,但频频发生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却让人触目惊心。文章分析了当前建筑工程领域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建筑类期刊论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措施,安全事故,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
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建筑物越来越倾向于高层数、大体积的发展趋势,于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电动吊篮等建筑起重机械得以广泛应用。这些机械的投用大大节约了劳动力,使施工生产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但频频发生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却让人触目惊心,这些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使得建筑企业遭受恶劣的影响。一个个血的案例警醒人们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1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问题
1.1 操作人员素质低
这里所说的操作人员主要是指设备安装、拆卸及施工现场的设备操作工人,目前操作人员无证、持假证、人证不符的现象十分严重。有的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很差,他们中有的人从来没有经过专业的业务技能培训,仅仅是“老师傅”临时带出来的学徒;有的则是根本不具备从业资格,却是哪里需要哪里搬、什么机械都敢开的“多面手”。这些人往往缺少安全操作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对机械设备自身性能及日常运转状况并不熟悉,因此操作风险极大。据统计,超过70%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是由于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足以看出人为因素诱发安全问题的严重性。
应该说,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内部管理松懈是出现人员问题的主要原因。此外,建筑成本上涨,利润缩水,加之管理单位监管不严,也是导致施工单位铤而走险,违规作业的重要原因。
1.2 设备不达标
设备问题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问题的“硬伤”,硬件问题一旦存在,便是贯穿于从设备安装、使用直至拆卸这一全过程的安全隐患。我国的施工企业对建筑起重机械大多采用“以租代养”的管理模式,由于对租赁企业缺少配套的管理制度,导致目前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问题设备”,这些设备有的陈旧老化,有的已超出使用寿命,有的是自行拆借拼装而成,有的则产权归属不明。
1.3 管理滞后
与建筑起重机械的普及程度相比,与之配套的安全管理水平显得尤为滞后,具体表现为:(1)管理脱节,缺乏对中间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特种设备的使用条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使用人员、场地环境、作业内容、设备参数等条件发生改变时,配套跟踪管理往往不能及时跟进;(2)标准不统一、制度不健全。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办法,但在实际中发现,许多管理办法缺少统一的标准,管理流程、事项尚不全面,从而导致各地区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管理模式;(3)建筑起重机械具有种类繁多、使用周期短、流动性强等特点,设备登记管理的信息量极大,要想准确地掌握某一台起重设备的使用动态十分困难。因此看来,信息化管理滞后确是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中的一大软肋。
2 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建议
2.1 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对于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而言,不是哪个单位或哪个人孤立的工作,而是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项目在开工之初,就应该迅速构建起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在这个机构里,每个成员应该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分工与责任。机构成员应主要包括以下单位:设备产权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2.2 加强人员管理
加强人员管理,重在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必须加强业务能力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通过省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考核,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此外,从事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也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熟练掌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3 加强制度建设
严格起重设备的市场准入与淘汰制度,对其实行动态化登记备案管理,对已达使用寿命或陈旧老化的设备实施批量报废处理,施工企业自有的起重机械设备在进驻备案和资质延续审核时必须同步审查登记。对起重设备产权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定期对区域内的租赁公司进行评比考核,每年选定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固定作为区域内的设备租赁供应商。建立租赁公司经营行为信息档案,将多次出现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司列入黑名单,直至清理出当地建筑市场。
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手续办理方面,各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应尽快明确并完善管理流程和具体管理事项,统一标准、出台制度,尽快形成行业管理的固定模式。综合一些地市的管理办法,安全手续办理可统一采取以下流程: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使用登记→拆除告知。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流程提报相关手续,并接受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1)产权备案指的是设备产权单位在设备初次使用前,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备案手续;(2)安装、拆除告知指的是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设备安装、拆除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书面告知安拆活动的相关事项;(3)检验检测是指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其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业务开展前,应提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业务项目告知;(4)使用登记指的是施工单位对使用的起重机械依法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动态登记。
2.4 加强现场管理
(1)在设备安装完成并经检验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四方共同进行设备使用前的现场验收,最终形成由四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验收记录资料;(2)强化监理的管理职能。监理人员要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现场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3)施工单位要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专人专管,定期对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并记录详实,决不能让工作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弄虚作假,应付检查;(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严查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严禁施工、安装单位挂靠、假借资质及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对设备的现场运转、维修保养情况加大抽查频率,也可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特别是当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室外吊装作业,要做好平面与立面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塔式起重机存在多塔交叉作业时要制订可靠的防碰撞措施;(6)为了实现对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可推广在塔机上安装安全保险电子集成系统,此系统具有风速报警、超载报警、限位报警、防倾翻控制、实时数据显示等功能,可有效预防和减少因违章操作导致的塔机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
2.5 加强信息化建设
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建筑起重机械保有量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安全管理信息量十分庞大。建设高效、专业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可有效提高信息检索效率及动态管理能力,促进安全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3 结语
建筑起重机械像一把“双刃剑”,管理得当,可以是提高施工生产水平的利器;管理不当,则会成为诱发安全事故的根源。建筑施工是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起重机械则是房屋市政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因此,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意义重大,广大企业单位及个人必须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切实提高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