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策性银行的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当今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和目标是金融业务的重置与经营模式的商业化之间的完美结合、金融效率的提高和社会责任的承担。其改革中的金融职能主要为金融中介职能、市场培育职能、制度建设职能。
关键词:政策性银行;银行改革;商业化转型;金融职能重置
十四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中国经济的迅猛崛起使得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再加上经济全球化对中国传统经济秩序的冲击以及对中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机遇这一双重影响,改革金融体制、优化金融市场秩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此发展潮流下,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变成了大势所趋。
然而,在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中我们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便是:如何在改革中实现政策性银行的非市场化职能和市场化职能的合理、科学重置?这个问题正是我们探索的焦点。在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上,国家开发银行是“先头兵”。2007年初召开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确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根据各自条件,按照一行一策的方针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此国家开发银行走上商业化发展道路。迄今已经完全实现其市场化改革,成为我国第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其改革过程中,其对金融职能重置以及经营模式转型这个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并进行不断地探索,对我们研究政策性银行市场化改革中的金融职能研究提供了思路和答案。
探求政策性银行改革中的金融职能离不开对改革重点内容和目标的分析,因为,金融职能是体现和贯穿在具体的改革内容里面的。笔者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在对政策性银行改革的重点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指出其市场化改革中的主要金融职能。
一、政策性银行市场化改革的重点
1.1金融业务的重置与经营模式的商业化之间的完美结合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之时的主要职责一是承接大量专业银行难以承担的难以商业化的政策性金融业务,促进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从这点上来说,它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二是为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大量公共服务项目给予相应的金融支持。因此,它在我国金融改革时期起到了良好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但是,政策性银行在随后的运行中也遇到了不良贷款和不良资产等问题,这也正是我们进行政策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原因之一。在具体的改革内容上,以开行的商业化改革为例,开行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实现经营模式方式的商业化改革,在业务再造上,开始实行一系列贴近商业化经营业务(如资产证券业务、资金流量表管理),但是在拓展商业化经营业务的同时,还继续保留并实施国家的相关政策性业务。也就是说,改革中的开行的业务具有着双重性。此外,最重要的便是做到业务改革与经营模式之间的完美、高效结合,通过两者的相辅相成和相互促进来加速改革步伐,并实现改革与效益的双赢。
1.2金融效率的提高
金融效率的提高既是政策性银行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其改革的目标。同时还是改革中金融职能的发挥的综合体现。金融业务重组和经营模式转变归根到底是为金融效率的改善服务的。而金融效率改善正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通过业务和经营模式的双重改革,政策性银行改革进一步提高了自身金融经营效率,同时维护并优化了金融市场的整体经济秩序。这些都极大的推进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对提升我国整个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并改善其整体金融效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3社会责任的承担
相对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本身就是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即使从政策银行改革中的商业利益取向上来说,其利益目标与社会责任承担并不冲突,而是相辅相成的。社会的长远利益就是银行的长远利益,而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在现在及未来激烈的银行业竞争中将成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因而其承担着很大的社会责任,不管是商业化改革中还是改革完成后,政策性银行都不能抛却其社会责任。甚至要发挥更大的作用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中的金融职能
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中的金融职能是体现和贯穿在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追求上的。在对两者进行分析之后,笔者将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中的主要金融职能归结如下。
2.1金融中介职能
金融中介职能是所有金融机构的一般职能。在政策性银行商业化改革的全过程中,金融中介职能都贯穿其中。对政策性银行来说,它主要是通过筹资并把资金投放到涉及到利益的公共服务项目上去.不管是在市场化改革中还是改革后,也不管其金融业务发生怎样的转变,其金融中介职能是永恒不变的。
2.2市场建设职能
市场培育本身便是政策性银行的特殊职能。国家通过政策性银行对宏观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以促进市场的均衡、全面、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经济和社会职能主要是通过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承办的,商业银行则很少能够参与其中。因而,与商业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承担者市场建设和培育特殊职能。
即使在政策性银行的商业化改革进程中,这种职能仍然存在,甚至承担更多并发挥更大作用。以国开行为例,在改革前和改革中,国开行都主要进入到市场发育并不成熟,商业化程度不够,商业银行不愿进入的领域中去。而这些领域恰恰又是自身资金极度匮乏、资金需求量巨大、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目标的实现起巨大作用且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政策性银行在介入到这些领域之后,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市场建设和培育,待市场成熟之后便退出,重新选择有关国家事业发展的市场和金融盲点。比如说,国开行的主要任务便是支持中小企业成长,为商业性金融培育未来合格的客户;支持落后地区的开发建设,为商业性金融开拓市场空间。而在政策性银行的市场化改革中,鉴于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相比所具有的独特优势,这种市场培育作用的表现的更加明显,并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2.3制度建设职能
政策性银行的市场化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完善我国金融体制服务的,是构建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科学、完善的经济体制的重要途径。因此,可以说,制度建设职能正是贯穿在整个改革中的主要职能。
整个金融体系的制度建构离不开各种金融机构,而且各个金融机构有其独特的运行体系,它们对完善我国的金融制度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不管是在金融业务上,还是金融职能上,政策性银行都有其独特性,对我国金融体制构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策性银行的市场化改革追求的是我国整体金融体系效率的提升、制度的完善和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的优化,因而说,其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举措便是其履行制度建设职能的重要表现。
当前,我国政策性银行市场化改革随着中国开发银行改革的成功已进入到突破性阶段,我们更是要对目前仍在进行中的政策性银行的市场化改革给予更多的关注,尤其是改革中金融职能问题,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完善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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