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流管理措施应用中来说报税改革应用和新措施技巧是当前物流经济中十分重视的一个方面,同时对于在物流改革上的方案也有很多要点。
摘要: “青海精品”战略实施以来,青海省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链,有针对性地培育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向西出口基地,有效地提升了全省对外开放水平。然而,由于青海深处内陆,既不沿边更不靠海,且集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内陆地区及后发地区于一身,与东部和中西部其它兄弟省区相比,开发开放步伐明显滞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一个对外开放的平台。
关键词:保税物流,物流中心,外汇管理,物流类论文
一、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概况
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批准建设的面积为0.07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经十六路、南距纬四路60米、西距保税路60米、北距四号路260米,为青藏地区第一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无水港”。保税中心在设立上属于B型,即由一家法人企业单独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或参与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与由多家法人企业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A型保税物流中心相比,主要存在三个基本特征:
推荐期刊:《物流技术》1981年创刊,是国家内贸局主管,内贸局物资流通技术研究所、中国物资流通协会物流技术经济委员会主办的我国第一本公开发行的物流科技双月刊。着重报道生产经营和流通领域中各类物料的包装、运输、储存、保管、装卸搬运、流通加工、计量传送以及连锁、配送、信息传递等技术、装备。
(一)广泛性 B型保税物流中心可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主要开展全球采购、国际分拨与配送、转手买卖、国际中转类业务及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甚至可对所存货物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二)双重性 B型保税物流中心既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保税区和保税港区的某些特殊性,又有非特殊监管区域如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的某些普遍性。因此,B型保税物流中心的外汇管理政策,必须适合其业务经营发展的特点,不能简单地硬套现行的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区外的外汇管理政策。
(三)灵活性 与功能类似的海关其它特殊监管区域如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等相比,B型保税物流中心虽然产业集群效应不明显,但具有场所设置自由灵活、运营成本低廉等优势。正是基于这些优势,B型保税物流中心成为经济后发地区设立海关保税监管场所时的首选模式。
二、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的经验与借鉴
(一)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概况 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8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并于同年9月正式挂牌开张,建设面积达120.72平方公里,试验区范围涵盖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核心)、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及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等七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二)自由贸易区外汇管理实践
按照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精神,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支持下,上海外汇管理部门根据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外汇管理框架,印发了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从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及“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等视角,在经常项目、融资租赁、跨境信贷及结售汇管理等诸多政策层面进行了重要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简化了经常项目购付汇和结售汇单证审核手续;外汇指定银行可按照展业三原则(即“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办理区内企业经常项目业务,允许区内A类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二是简化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登记手续;区内企业可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和变更登记手续,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三是放宽了对外债权债务的管理限制;允许区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额度限制,允许区内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和担保费用支付的审批限制。四是推行核心领域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放宽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外币资金池等外汇试点企业准入条件,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简化外汇账户管理。五是支持外汇指定银行扩展衍生品市场;允许外汇指定银行为区内机构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并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
(三)自贸区外汇管理政策启示
1.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不仅简化了区内企业经常项目单证审核、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和债权债务行政审批等业务的办理流程和办理手续,而且率先在全国实行区内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切实提升了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水平。在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将区内外汇管理的监管方式从行为监管转向重点主体监管,并赋予了区内企业更多便利的自主选择权,以规避汇率风险。
2.大力推进改革试点。
通过放宽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和外币资金池等外汇试点企业准入条件,简化外汇账户管理,大力支持总部经济集聚发展,大力推进外汇核心领域改革试点,逐步沉积成总部经济在自贸区的大面积集聚。
3.支持多元化发展。
通过允许区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和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额度限制,支持区内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投融资;通过支持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和大宗商品衍生品等业务,极大地便利了区内企业规避汇率等各类风险的自主性和选择性,促进了区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打开了区内企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新局面。
三、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外汇管理的思考
(一)基本思路
进一步推进落实外汇改革支持青海曹家堡物流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借鉴上海自贸区外汇管理实践经验,结合保税物流中心重点业务的运作特点,采取“审慎、高效、提炼、创新”的总体思路落实保税物流中心外汇管理。即:建立宏观审慎规则下基于保税物流中心资本流动特点的外汇管理服务框架,中心企业优先享受“双预”和前台“一站式”外汇服务,及时将成熟的流程和产品工具提炼定型,积极探索一条具有青藏特色的保税物流中心外汇管理新路子,并着手夯实“三个储备”:一是夯实知识储备工作,要了解和掌握保税物流中心外汇资金流的特点和总局外汇政策的相关要求。二是夯实技术储备工作,要处理好中心与外汇政策的对接,夯实防范区域性风险等基础性工作。三是夯实人员储备工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有效方式锤炼和培养外汇管理团队。
(二)支持要点
1.探索便利化的外汇支持政策。
落实“双预”和前台“一站式”外汇服务,积极引导外汇指定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的原则,优化中心企业办理经常项目结售汇、购付汇单证审核的业务流程。推进中心企业重点主体监管,对中心企业实施个性化和差异化管理,推行“一企一策”式外汇服务,支持中心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展对外发展。
2.探索外汇产品创新鼓励政策。
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的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毗邻青藏铁路、京藏高速公路和109国道,是承接东部沿海沿江地区产业结构转移及青藏区边贸发展的重要节点,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的设立赋予了青海省建设青藏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重大使命,成为青藏区域特色经济金融发展的排头兵。由此,曹家堡保税物流中心外汇支持政策要与青藏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重要目标相联动,通过探索青藏区域特色的外汇管理方式,打造支持青藏后发地区发展的外汇服务平台。3.探索青藏区域特色发展政策。积极支持外汇指定银行在确保真实合规性的基础上,在现行外汇管理政策框架内,做好结算类、避险类、融资类外汇产品创新和推介,满足中心企业便利化外汇服务需求。加大外汇避险产品宣传和营销力度,充分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避险功能,引导企业运用避险产品规避汇率风险。支持开办出口信用保单质押融资业务,指导企业规避出口收汇风险,提升中心企业参保的积极性。
(三)具体措施
1.重指导、促对接,优化银企合理布局。
大力支持各外汇指定银行在保税物流中心设立全功能性入驻网点,全覆盖、高效率、多层次地服务保税物流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支持各外汇指定银行优化保税物流中心外汇业务服务流程和工作机制,并将精通国际收支结算、外汇信贷等外汇业务的业务骨干派驻入驻网点,服务于保税物流中心入驻机构。便利中心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为中心企业海外上市融资和资金回调等外汇业务实施绿色通道待遇,帮助中心企业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2.抓服务、推改革,量身定制外汇服务。
支持外汇指定银行部门结合中心企业业务机构特点,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一企一策”的个性化外汇产品服务,并主动为中心企业提供国别风险管理和汇率风险规避等咨询服务,保障中心企业资金安全有效配置。对口岸服务中心、保税商品直营中心、青藏高原特色出口商品展销中心、以及保税仓库、查验库、办事大厅等建设项目外汇业务实施绿色外汇金融服务。
3.控风险、扩融资,鼓励外汇产品创新。
支持外汇指定银行围绕“加强与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互联互通,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新格局”的框架,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绿色农牧产品、沙棘药材、食品加工业和生物化工等特色产业的贸易融资支持,为中心企业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外汇结算和融资风控服务。
4.转理念、促转变,积极推进主体监管。
落实外汇管理简政放权改革举措,推进主体监管,在全口径外汇业务数据的基础上,通过高效的事中事后监测分析指标体系,判断涉汇主体和外汇指定银行各项业务合规性,并结合涉汇主体和外汇指定银行落实外汇政策的情况,对涉汇主体和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科学分类,实施差别化的管理政策,降低中心企业和外汇指定银行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脚底成本”,增强外汇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