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工程垫资越来越多,工程拖欠率又居高不下,各种因素导致了施工企业资金紧张,市场竞争力弱化,其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所以说资金管理问题已成为企业当前刻不容缓的一项中心工作。
一、货币资金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处在企业管理体系的核心位置,直接影响企业总体的生存和发展。当前施工企业货币资金管理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市场不规范,造成施工垫资现象日益严重。
根据工程价款结算方法,工程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给施工企业拨付一定比例的工程备料款。由于目前的建筑市场面临“僧多肉少”的激烈竞争,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盲目上项目的现象日益严重,加上个别施工单位为了争取项目,在不断降低标价的情况下,还会增加一些附加条件,如建筑产品完成合同约定价值才开始计量支付,除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外,还有打入现金保证金或保函的;更有甚者承诺垫资施工,待工程竣工结算时收回垫付资金,以垫资施工作为优惠条件进行无序恶性竞争,加重了资金负担。
(二)履约保证金返还期限长
施工单位中标后,一般应按中标通知书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不能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则被业主视为主动放弃签订合同的权利,所以施工单位一定会按时足额缴纳。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却有十分严格的条件限制,一般是工程交工竣工合格后才能退还。但施工企业的工期一般比较长,有的甚至是几年时间,好不容易等到工程结束可以拿回履约保证金,但是施工合同一般只规定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过对完工后何时、如何验收又无具体规定,这让施工企业感到十分茫然。有的时候业主根本就是故意不验收,事实上他们这笔资金还没有着落,施工单位毫无办法,只能耐心等待。
(三)资金监督控制不严,造成资金流向与控制脱节
目前建设部把施工企业的资质分为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作为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往往是招投标的中标者与合同的签订者,它在职责上以管理、监督为主,而不在拥有专业的施工队伍,企业的运作通过分包的形式将工程交给分包方或专业承包方来实施。由于监督、控制和考核乏力,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缺乏严谨系统地分析,容易造成施工企业资金流向与控制脱节,形成事前控制乏力,事后审计监督走过场的局面,导致资金“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部分建设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特别是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经营模式下,如果不开展有效的监控,项目经理就会出现“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局面,容易出现建设资金用于其它项目,甚至被项目经理挪用的现象,增加了在建项目的风险。
(四)财务管理方式相对滞后
相当部分施工企业内部各分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之后,还是沿用过去靠上报财务报表和口头汇报的方式来反映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使得会计核算随意性大,财务报表编制不实,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加上其他一系列人为因素的影响,汇总的会计报表就掩盖了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突出问题。许多施工企业尚未建立必要的财务信息集中传递、核算、查询和监控系统,总部很难实时掌握下属公司的财务动态。
二、施工企业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资金预算管理,加强全员成本管理意识
施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审批、监督、考核的全面预算控制体系。资金管理的实质就是对各个环节现金流的监督和控制,也就是对施工生产、任务承揽、设备购置等过程的现金流采用预算管理和定额考核,实行动态监控,量化开支标准,将预算扩大到生产经营、基建、投资等全面资金预算,努力控制生产环节中的成本支出,严防非生产环节中的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用预算来约束支出,用制度来控制行为。
要积极运用金融机构和网络平台,实施资金在线监控。通过在线监控各项目的资金流动情况,施工企业可以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减少或避免项目在资金使用上的风险,使各项目在资金的投向和使用上更加趋近于施工企业的整体利益。
(二)加强资金流转的跟踪与监控,提高资金安全性
将现金流量管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企业的支付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各个环节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严格管理。施工企业监控要把握资金收付两个环节:1.收款环节。承包合同往往由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作为总承包方的施工企业,要确保收款的及时性,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时间及额度进行资金结算,防止变相的施工企业垫资现象。同时,要在合同或内部制度中规定分包方不能直接收取工程款项,以此便于资金的集中管理。
2.资金的支付环节。尽量保证专款专用,防止部分项目经理挪用资金。可以采取审查预算资料、材料供应合同、送货纪录、材料发票等手段,控制工程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别是施工单位要购置专项设备时,必须要切合实际,不能盲目购买以免造成重复和浪费。
(三)降低垫资风险
为避免施工垫资所导致拖欠款恶性循环的隐患,企业对新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准垫资施工。对个别工程项目因维护企业信誉,并且建设单位有明确要求需要垫资施工的,必须要有具备担保资格的建设单位进行担保,并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对于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落实专人负责催收。企业中标后,向建设单位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规定返还方式和时间,并及时成立催收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催收目标,确保款项按期收回。
(四)发挥资金集中管理的作用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分散、周期长、投资额度大的实际情况,探索实施资金集中结算管理的做法,积极规避财务风险。施工企业可建立资金结算中心,对企业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充分发挥资金集中管理的作用。
1. 聚沙成塔,积小钱办大事。施工企业的成员企业或机构在设立之初,大多数会在当地银行开设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这些银行账户中或多或少留存一些资金余额。从单个帐户看,一般都不会太大,但集中起来看,其总量有可能是一笔巨大的数字,能够满足较大的资金需求。
2. 统筹安排资金,按照企业及其分、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合理调节资金。通过对企业的全部存量资金进行统一管理,使资金紧张的企业获取总部的资金支持,以便更好地把握发展机遇。
(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加强内部监督
特别是在项目经理承包或分权制的运作模式下,更要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抓好事前分析、事前预算,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开展事中审计,在工程竣工收尾后要做到事后审计,对项目实际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
(六)确保资金的良性循环
在经营过程中,为了储备物资和扩张市场,公司需要向供货单位预支订货款;工程竣工后,经常发生业主拖欠工程款现象,这是占用施工企业流动资金最多的部分,这些业务的存在,形成了施工企业的债权,如果疏于管理,就可能产生坏账,造成企业资金的损失。因此加强控制,堵塞漏洞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任务之一。
要使企业的资金不受损失,产生交易的行为必须合法、规范,债权确认要手续齐备,计算准确,还要定期对拖欠款项进行分析,责任到人,落实奖罚责任制。必要时,对久拖未果的的工程款可通过政府协调或采取法律诉讼手段,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如遇债务人破产或意外死亡,也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将其转为流动资产损失,确保企业资产质量和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