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监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思考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3-02-01 08:44 热度: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正在随之发展和完善,但并未形成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动态的工程造价管理,目前较多看到的还是一些相互独立开来的各个建设阶段的造价管理,由于它们“条块分割,彼此互不关联,所以我国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水平还呈现在非常不合理的现象,近几年来如火如荼发展起来的、依托工程建设监理进行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就应运而生了。

  关键词:工程造价,监理工程师,工程设计,控制成本

  1、工程建设监理无力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

  由于监理的特殊身份,决定了其行为的客观性、科学性,决定了其实施投资控制的合理性、有效性。 建设监理制作为科学的建设项目管理方法, 主要是以国家政策、技术规范、定额、合同等为依据, 全程控制设计过程和施工过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 确保三大目标的实现。。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目前实施监理的工程中,真正开展项目投资控制的不到30%,也就是说,大部分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的工作还是落在建设单位(业主)身上。这显然是令人费解的,因为一般建设单位不熟悉工程知识,也很少了解工程进展过程中各种技术经济关系,往往只会从财务角度审核工程开支或仅从数字上来审核工程费用,很难有效控制项目资金的正确使用,而工程建设监理作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见证人和专业的工程微观管理者,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和管理经验,把监理工程师排除在项目投资控制工作之外,实际上建设单位(业主)聘请工程建设监理就失去了最根本的意义。

  发达国家里,监理工程师被誉为工程建设的经济专家和管理财务的经理。相反监理工程师面对项目投资控制却经常是漏洞百出,具体分析起来,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其一,建设单位(业主)的原因:大部分建设单位依然沿用旧体制,大小事情都由建设单位来拍板决定,工程建设监理成了摆设,唯恐建设监理对投资进行监控后,削弱了自己对工程的控制权,在国有投资项目上这种现象尤其明显。当然主要还是建设单位的领导人,为谋求个人或小集团利益,不想让资金管理公开化,好在暗中操作。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如果赋予他们投资控制的职权,必然会成为这些人的绊脚石。

  其二,监理单位原因:由于目前我国大部分监理人员都是从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转职而来,普遍缺乏经济观念,监理过程中只习惯于运用自己熟悉的设计、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而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因此在主观上也没有将项目控制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的监理措施中去的意识,结果在社会上造成一种错觉,就是监理工程师只能管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如何控制工程造价,那是建设单位(业主)的事情,不把控制工程造价列入监理职责范围也就成了很正常的事情。

  其三,监理的法律环境原因:目前我国在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方面法规、规章上对监理行为尚未有较为完善的阐述,另一方面在建设单位(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也不存在双方认可的通用规范,反映到工程建设监理的地位上,就是一些不平等的监理合同大有市场,而且建设单位(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授权与被援权关系往往被理解为纯粹的雇佣关系,即建设单位(业主)想让监理工程师做什么,监理工程师就得做什么,建设单位(业主)不想让监理工程师做什么,监理工程师就没有必要做什么。这也是监理工程师迫于业主意图无意于或无力去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因之一。

  2、监理对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意义

  目前,国内还是主要采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独立承包的形式,由于设计和施工的出发点和各自的优势的不同导致设计和施工的脱节,致使工程成本增加。主要有以下方面:

  2.1设计图纸的矛盾导致工程设计变更大量增加

  这个问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经常碰到,有些是建筑图与结构图尺寸对不上、位置有偏差,有些是平面图与大样图的尺寸偏差;还有些是土建图与安装图标注矛盾,安装方面该预留孔洞的位置在土建图纸中没有标注,或管道预留后混凝土构件就根本无法布筋或浇捣等等。这些问题有些在施工前发现了,办个变更给予明确,但更多的则是在结构施工完毕,进行装修施工或安装施工时才发现,这时就需要重新剔凿,或需要补钻孔洞,有的甚至须拆除重做,既严重影响结构质量,又造成工期拖延,同时还增加了大量原本不该发生的费用。如果监理的造价控制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做好图纸的审查就可以避免这些费用的增加。

  2.2设计图纸中的施工要求不明确,造成工程结算扯皮甚至费用索赔

  目前设计图纸对施工的要求,特别是建筑装修业的施工要求多是选用各地标准图集,但有些设计人员在索引标准图集编号时不细致明确,就给后续的工程结算埋下祸根。例如有些设计图纸在选用面砖地面时只标明“地39”,没有进一步明确是“勾缝”还是“不勾缝”,而勾不勾缝在定额单价上是不一样的。内墙瓷砖是白色还是彩色等等。此类问题如果承包方在招标答疑前没有发现的话,往往按照较低的单价做投标报价,待实际施工要求与投标报价的标准不符时便要求进行调整。因为这是由于设计图纸的不明确造成的,所以不能简单按承包方的漏项处理,期间往往造成结算扯皮或费用索赔。如果监理的造价控制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做好图纸的审查就可以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

  2.3有些设计与施工脱节,造成施工难度加大,相关费用也增加

  目前相当比例的设计人员很少甚至没有去过施工现场,施工经验贫乏,对实际施工工艺缺乏了解。所以,他们设计出来的施工图纸往往存在难以施工甚至无法施工的情况,对此实际施工时不得不因采取特殊措施而增加技术措施费用。例如某项工程,建筑图的设计人员片面强调造型效果,结果造成施工时定型模板的支设相当困难,承包方因工料消耗超出定额过多而提出增加费用,给工程结算带来争议。这就必须有监理提前做好图纸的审查修改工作。

  2.4如果说以上几点对工程投资的影响是显性的,还有一点对工程投资的影响可以说是隐性的,那就是钢筋增量

  这是因为做设计概算时往往不计算钢筋增量,一般只有到施工阶段才能看出它对工程投资的影响有多大。而钢筋增量的多少可以说是与设计人员的责任心密切相联的。现在有些设计人员在进行结构配筋时,不是经过严格计算,而仅是凭经验或查手册,若把握不定便加大配筋量。这样,结构的安全系数有保证了,费用却大大增加。例如我们曾监理过一个住宅楼工程,设计选用的楼板分布筋为φ8@150,而按照规范并无必要配这么大,后与业主、设计协商,设计同意改为φ6@200,仅此一项节约投资近20万元。这种类型的更改在设计中有普遍性,监理有权从建设方的利益出发要求设计院更改,从而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中遇到的相当比例的扯皮事项都源自设计原因,而且既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又极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的控制难度。其实对于设计图中的许多问题,监理工程师们在熟悉图纸时也能发现,但由于无法直接干预设计,这就决定了施工阶段监理投资控制工作的被动和低效。因此,仅限于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具有明显的先天不足特性,要切实做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造价,就必须将建设监理范围扩展,至少应向前扩展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

  3、关于工程结算审核中的怪现象

  目前将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工程结算书再委托社会审计单位审计,然后按审计的结果与承包商结算已是惯例。但追溯源头,却可以发现上述逻辑存在明显缺陷。

  首先,建设监理有权直接批复款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拔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签认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支付凭证。所以再经审计单位审计多此一举。

  其次,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性决定了工程结算书是集技术与经济于一体的技术经济文件,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具备工程结算审核的知识能力,而目前受托承担结算审核的社会审计单位不少是以财务审计、查帐、验资为主要业务的会计(审计)事务所,从事工程审计的人员大部分没有到过现场,不了解实际发生情况,他们主要是依据国家、地方有关当局颁发的各种规章、规范和定额等进行审核,这显然与直接承担工程管理及造价控制工作,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尤其是依据投标书单价、材料与设备价格及组成,工程变更、工程索赔,以及工程进展期间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的监理不能相提并论,委托会计(审计)事务所审核建设工程结算,真是犹如隔行求医,情理不通。

  所以,虽然目前业主将经监理审核的工程结算书再委托社会审计单位审计,然后按此与承包商结算的工程结算审核模式司空见惯,但并不证明它就具有合理性。从其本质上讲是属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程管理模式的延续,它能够与如火如荼发展的工程建设监理共存,正好说明了现阶段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矛盾性,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在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方面的尴尬地位。

  随着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开放的深入及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独立于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专业化中介服务部门的重要性必将日益凸现,即业主愈来愈多地依赖于专业中介机构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以至使其成为建筑市场除业主与承包商之外的第三大类主体。显然我国眼下“条块分割”的建设管理机构和建设监理即无意也无力搞好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是与此格格不入的,,随着国内建筑市场对国外同行开放和国内建筑企业走向世界更加强烈地体现出来,建设管理体制的重新构建势在必行。

文章标题:现阶段监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思考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jingji/xiangmu/15983.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