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所属栏目:项目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2-12-10 09:45 热度:

  摘要:本文分析了工程变更的影响因素,介绍了工程变更的管理及控制应对,论述了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工程变更,分类,影响因素,管理,造价控制

  前言

  所谓工程变更(EC, Engineering Change ),指的是针对已经正式投入生产的产品所构成的零件进行的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一、工程变更的分类:

  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类:即筹建处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第一类 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筹建处变更:筹建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二类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第三类 施工单位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

  二、工程变更因素

  1.业主原因:工程规模、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的变化,以及工期改变等合同内容的调整。例如,工程的业主通过虚假工程变更套取建设资金或通过工程变更手段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极易诱发人为的不合理工程变更甚至恶意工程变更。

  2.设计原因:设计错漏、设计调整,或因自然因素及其他因素而进行的设计改变等。如设计方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偏低,设计文件编制粗糙,达不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质量要求,势必引发工程开工后的设计变更。

  3.施工原因: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需要变更施工方法、作业顺序和施工工艺等。在政策法规方面,一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使用了政策法规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落后产品、工艺和技术时,必须以相应的设计变更或施工措施变更的方式予以调整,以满足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在成本方面,例如工程所在地部分材料供应短缺,需进行材料品种代换以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

  4.合同原因:原订合同部分条款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结合实际修正和补充 。工程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关工程变更条款的约定,对建设项目主体各方工程变更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合同中具有激励和约束作用的工程变更条款时,合同参与者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工程变更,增加合理的工程变更,对建设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成本控制将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

  5.环境原因:不可预见自然因素和工程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工程变更。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地质条件的变化使得原先的设计方案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设计变更,如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路基基底出现软土层,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通常采用换土或打桩等工程技术措施,从而产生设计变更和相应的施工措施变更;罕见的暴风雨延缓了项目实施过程,则需要进行进度变更。

  二、工程变更的原则:

  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只有当工程变更按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才可组织施工;

  2、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效益时,应考虑工程变更;

  3、工程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其要求与现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告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软基处理类应附土样分析、弯沉检测或承载力试验数据)、变更方案(附上简图及现场图片)、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无单价的填写估算费用),按照本办法的审批权限,报请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

  4、工程变更的图纸设计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设计文件。

  三、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因为建设单位改变使用要求,或因设计单位改变使用要求,或因设计单位考虑不周,出现设计变更是常有的事;或者根据设计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技术、施工工艺超越施工合同及图纸范围新增的要求,由施工单位拟定并得到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认的现场变更记录也是很正常的。这些问题的产生都给工程造价变更留下活口。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在设计变更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设计变更的会签及审核程序,以达到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这样监理单位审核再报建设单位认可才予施工,这样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日后结算出现扯皮现象。工程变更不仅仅是业主,监理进行项目控制管理的重点,也应成为项目造价管理的重点。为了保证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

  1积极应对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常会直接影响工程结算,而且可能会给项目承包人提供增加费用的机会。项目管理人员应认真对待,灵活处理,善于预测分析潜在的变更,及早就相关技术问题与项目监理、设计人员进行沟通,争取得到对组织施工有利的工程变更方案、并规范、完善工程变更手续,这样既能保证项目施工的连续性,减少因变更而产生的不必要损失,又能获得依据合同可能调整项目结算造价的一次机会。笔者以为那种“施工到哪里,问题提到哪里,工程变更到哪里”的消极思想不妥,这会直接影响项目施工的正常组织,对项目施工造价管理只会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工程项目部只能接受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设计变更,并且各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内容表达清楚,特别要明确工程变更项目的计量与费用计算方法,以便为工程结算提供准确依据: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在工程变更手续规范、完善方面,项目管理体制人员要积极主动一些,避免事后扯皮。

  2重视工程变更项目费用管理:工程变更项目费用管理主要依据合同“确定变更价款”原则及规定程序进行。不过应注意,尽管在工程量清单中有同种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假如具体变更的实际工程量远大于清单工程量,则项目承包人应及时重新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报项目监理市核,并积极与项目监理、业主协商确定;另外如发生删减原定工作内容的工程变更,项目部应通过商谈争取获得业主的经济补偿。

  3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处理:工程施工有其复杂性、特殊性,对一些特殊情况。如监理指令要求增加一些附加工作或其他服务,而这又与合同工作范围、性质不一致,特别是那些要求承包人使用超过他目前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的施工机械去完成新增工程的,项目部既不能消极对抗不执行指令,也不能将其视为一般的变更指令,而应积极与项目监理、业主磋商,力争将其作为一个单独的合同项目来施工,至少应能就此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这对工程价款的结算十分有利。

  四、结语

  工程变更是造价变化的主要根源,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是复杂和多方面的,但是可以通过加强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项目的造价动态信息,达到主动控制造价目的,反映出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造价控制是工程管理的一个方面,要控制好造价关键还得提高建设者们的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科学的管理体制,形成一种互相约束的机制,防止人为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工程规模、逃避监督的现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文章标题:简析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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