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笔者就市政造价管理的现状进行论述,初步分析了造价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和强化造价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关键词:市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分析,措施
1 引言
市政工程造价是指各类市政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而事实上,对市政工程造价控制涉及的范围较广,而且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单位也较多,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等。为此,国家规定凡从事工程建设的设计、建设、监理、咨询、施工等单位,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其单位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以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造价控制。
2造价管理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市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下,逐渐形成了一定的氛围,造价控制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2.1 造价管理制度的建立
浙江省相继制定或修订了指导市政行业造价管理的计价管理办法、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造价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还相继进行了造价专项调研和分析总结,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各种方式的工程造价整治,并加强了对造价行业的管理。
2.2 造价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浙江省已成立了造价管理专职机构,在此基础上,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市级造价管理专职机构,形成了省、市两级造价管理网络,基本满足了造价行业管理的需要;同时,积极开展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市政行业现已有各类造价资格持证人员数万人,初步满足了规范计价行为和造价从业的需求。
2.3 造价文件审查初显成效
通过逐步开展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的审查,对有效核减控制造价和合理确定决算造价工作成效明显。如造价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查,规范了控制造价的编制,有效核减了不合理概算。
2.4 投标报价基本受控
通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合理设置,使中标价总体上处于正常的受控范围内,同时,对规范招投标行为,有效遏制围标起到了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自从设置投标控制价上限以来,已使招标相应概算节余率控制在15%以上。
2.5 计价行为初步规范
通过市政工程造价管理补充规定、补充预算定额、结算价格调整指导性意见等多项补充计价依据文件的制定和实施,通过市政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相继编制和实施通过,各品种材料价格信息的按季(月)调查和发布,以及工程实施阶段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整改,使计价依据更趋完善,计价行为逐步得到规范。
3 造价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造价管理工作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方面虽然做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造价管理新情况、新形势、新特点和市政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来看,目前的造价管理体系还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去探索和解决。
3.1 造价管理法规体系和计价
依据不完备,影响着造价管理工作有章、有序、有效的开展。在法规上,市政部门至今尚未制定系统的指导和规范全国的造价管理行业的规定,使造价管理的法定性、强制性等存在局限性。在计价依据方面,也存在指导性计价依据滞后、不完整;计价规范不完备;造价数据的积累和分析平台未建立等不足。
3.2 造价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力度的不够
对造价从业人员至今尚未实施明确的执业资格强制化和执业管理规范化,使执业资格的法定性、权威性和认可度明显不足,也使从业的规范性、统一性和可信度难以保证。另外,造价专业人员还存在素质不高、总量不足等问题。
3.3 项目造价管理模式的不完善
一是政府监管尚不系统,工程造价全过程特别是工程实施前的各阶段基本处于分散、分段管理状态,使政府监管缺乏系统性和有效性,影响了造价控制效果;
二是中介服务不发育,使各阶段造价难以通过中介机构实现程序化和制度化的全面控制;
三是项目自控不到位,各项目及建设各方尚缺乏系统、统一的造价管理和控制目标,还存在造价自控意识不强,计价行为欠规范等问题,制约着造价管理行为的实施和管理的效果。
3.4 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措施不到位
一是管理措施较单一,主要通过设计成果形成后的初审和会审进行,而缺乏必要的中间控制和监督;
二是缺乏施工图预算对造价的有效控制,从而出现了压缩概算和放宽预算的情况;
三是尚未实施限额设计及造价控制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再加上设计费是以造价总额为基数的计算模式,使得造价控制失去了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
3.5 招投标规则设置欠完善
一是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中未充分研究设定投标人批量抬标的废弃办法,使治理抬标问题不够有效;
二是变更原则和基础未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投标文件中也未要求提交其必要的材料单价、费率、单价分析表等基础资料,使变更单价缺乏确定原则和依据;
三是初步设计招标使变更大量发生,导致造价的大幅增加。
3.6 工程实施中计价行为欠规范
一是在计量支付中存在对部分计量支付规则理解有误、计量支付现场签证制度实施不规范,计量支付台帐不具系统性、控制性等问题,从而出现多计、重计或漏计等行为;
二是变更审批把关不够严格,使工程造价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工程结算审核制度未理顺,使行业管理和项目管理存在无所适从的情况。
4 造价管理的措施与对策
造价控制是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基础上,对工程造价实行全过程管理,应严格按照初步设计规定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和质量,在初步设计范围内组织建设。可采取的造价控制措施策略如下:
4.1 施工预算控制
通过施工预算来控制人力、物力等,首先在项目施工前,根据图纸来计算工程量并且根据施工预算定额编制项目的施工预算,以此来作为管理施工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或改变施工方法,应由预算员对施工预算作统一调整和补充,其他人不得随意修改施工预算或故意不执行施工预算。
对于施工队的任务安排,必须签发施工任务单以及限额领料单,并向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队所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各种材料的消耗等作好记录,作为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结算的依据。任务完成后,根据回收的施工任务单和限额领料单进行结算。
4.2 施工定额
施工定额指在一定的条件下,预选规定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要素(人力、材料、机械、资金等)的标准额度,或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项目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数量标准。施工定额本身由劳动定额、机械定额和材料定额三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组成,主要直接用于工程的施工管理,作为编制工程施工设计、施工预算、施工作业计划、签发施工任务单、限额领料卡及结算计件工资或计量奖励工资等用,它同时也是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其对于施工方来说具有节约社会劳动和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生产性施工定额作为促使工人节约社会劳动(工作时间、原材料等)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工作进度的手段。
4.3 技术管理措施上控制
施工前,充分结合工程施工图纸以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身的机械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采取经济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方案,当然所制定的技术方案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密切结合。从技术措施上对市政工程总体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不仅加快了工程进度,同时节省相关人力物力等,同时由于工程进度的加快又进一步降低工程总造价,而工程实践表明从技术管理措施上控制市政工程造价相当有效。
4.4 动态管理措施
确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成本控制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以及成本进行全面负责管理。由于成本失控必然会直接影响经济效益,在项目开工前与项目经理签定目标考核协议,确立其责任。实行动态管理,每个月不定期核查成本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当目标完成后对项目经济效益评估和考核,对比先前的成本控制标准给予奖励。对项目管理部的分配采取月度预发、阶段考核、竣工清核、奖金奖励、责任到位的办法。
4.5 抓好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实施有效控制的关键措施在于对工程变更实施有效的控制。作为造价管理人员就必须抓好工程合同管理措施,要尽可能地减小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根据笔者经验,造价管理人员可以做到事前先把好关、主动监控,严格审核工程变更问题,计算施工中各项变更对工程总投资的影响,合理判断工程变更的需要性,尽量减小不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防止工程投资失控情况出现。
5 结束语
总之,造价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表面上看是一个单一的行业管理问题,实际上隐含着复杂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各省在造价管理上虽作了一些调研和探索,提出并落实了一些措施和对策,但由于行业造价管理法规的确立及造价专业管理机构的设立等源头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以及造价问题本身隐含的复杂性、系统性,要使造价行为得到很好的规范,使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的目的得以实现,还需要大家不懈地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