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的招标投标建筑市场己逐步法制化、程序化,各方面秩序也都有了根本的好转。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招投标向广度和深度的延伸,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方面。
一、当前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1、业主方面。一是一些建设项目的业主,对按照规定应当实行招标的工程,以种种理由或借日,规避招标。有的强调工程特殊或工期紧迫,由领导拍板,采取边办手续边施工。二是搞暗箱操作,明招暗定。
有的业主在招标前就有明确的意向,并根据愈向单位的特点或施工技术方案等要素,制定评标原则及打分办法,以确保“意中人”中标。三是资金不到位,要求施工企业垫资,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迟迟不能执行。四是把不合理、不合规的要求强加给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中标施工企业,要求对方在一定程度上兑现,否则免谈合作权。
2、投标人方面。部分投标人对市场规则认识上不够深刻不充分,总是想通过找关系、跑业主,搞跟踪来获得施工任务。另有的施工企业和业主一起搞假招标,和其他投标人搞串通投标、陪标等.还有的资质低的企业搞挂靠,同样资质不够的项目经理也进行资质借用等等。
3、招标代理机构方面。一是编制的招标文件校对不认真出差错,评标报告不细致,导致招标文件不规范。二是迁就业主不正当要求,有的业主事前已与投标人达成意向,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来操作,必须让意中人中标,否则免谈,招标代理机构为了赚钱,竟放弃“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业主串通一气,并精心设计方案使意中人中标成为可能性。三是不按规定收费,扰乱代理市场。四是不按规定出售招标文件,尽管国家有关法规一再明确出售招标文件不应以营利为目的,但仍有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时漫天要价,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查找问题的根源
1、由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宣传、监督的力度不够导致有些建设单位对招标工作不理解,认为盖楼不盖楼或者决定让谁盖都是自己的事情,不需要找人监督,通过招投标等那么麻烦烦琐的程序。
2、建设法律、招投标方面法律法规还不尽细致完善,不够深入人心。于是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就利用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不规范用各种违法、违规的手段谋取私利。
3、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机制尚不够完善.特别是对于我市,中介机构的发展与运作,基本属幼芽阶段,还有许多的制度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
三、措施与对策
1、加大《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社会宣传力度;通过组织经常性的、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使招标投标法的内容不仅在社会上得到确立,而且要做到深入人心。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和提高人们尤其是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在工程建设信息发布、报名、资格预审时,一律进入建筑市场,阳光下操作。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一是招标投标程序上的客观要求;二是可以避免和杜绝暗箱操作,因为建设工程招标信息一旦上网发布,省内外任何一个施工企业只要符合本工程的要求都可以参加报名,不受地域限制,就可以避免过去那种信息不透明,施工企业千方百计打听哪哪有什么工程,又千方百计拉关系、套近乎,甚至于给建设单位的领导搞些小动作,想方设法来争取参加投标,这势必会种下腐败的种子也很难说,而进入建筑市场发布招标信息就可以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报名.这样通过建筑市场公开发布信息、公开报名,就可以避免乱找人乱批条子乱拉关系的现象,也就不能形成暗箱操作,或者产生一些腐败现象。
3、制订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逐步削弱单一预算标底在评标中的作用。在这方面,我们己经制定出多种科学化的评标方法并得到推广采用。事实证明,也已经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比如我们积极创新先后开展了无标底评标、有标底评标、两标段评标、技术标暗标评标、低价中标、费率招标以及标底招标甚至计算机辅助评标等创新的科学化的方法。尤其是费率招标和标底招标方法。费率招标,即: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确因图纸不全,又急于开工的项目,采取费率招标办法,使工程在有效工期内按时开工、竣工:同时也避免了一些单位以施工图纸不全为借口不进行招标就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标底招标:即,预算(标底)招标方法,在每项工程开标前30分钟,由多家造价中介机构编制此项工程预算,进行预算招标。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通过唱标,去掉一个最高造价和去掉一个最低造价,取其平均值,确定该项工程的最终合理标底,由此克服和杜绝了泄露标底、串标、陪标和善自抬高预算标底等不良行为,从而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流失,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标底的保密性和公正性,从而为我市招投标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科学性探索开出了一条新路,可谓是又一规范有形建筑市场、杜绝招投标工作中的“暗箱操作”、进一步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的创新举措。该方法在当前我市的东区建设工程中已被我市数家建设单位所采纳运用,同时也得到了各施工企业的认可。
4、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及规章体系,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并明确如“私下协议”、“垫资”、“拖欠工程款”等诸多问题的禁止性规定;结合禁止性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制和诚信教育,通过组织对施工企业和长期有工程的开发商进行诚信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他们的懂法守法意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加强对施工合同履约期间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管理;做到有组织、有检查、有落实,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使合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促进施工合同当事人及时全面履行合同,提高合同履约率。
5、推广和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促进公平竞争。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公平竞争,避免暗箱操作,
可以实现风险合理分担,等等。诸多好处大家众所周知,不再赘述。
6、运用网络技术,加强科学管理。由于对建筑业的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十分必要。将所有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部门建立一个区域网,将各自的信息上网公布,全部网络成员便能快捷查询,达到资源共享。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进一步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等会是有力地保证。
参考文献
[1]周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系统方法的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5年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编委会.建筑工程招标投标【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
[3]卞耀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