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工作

所属栏目:审计论文 发布日期:2011-03-31 16:56 热度:


  3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在按照上述评审内容及要点进行一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评审过程中,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其工程量与初设文件中概算一致,后期工程结算直接按签订合同价款执行,若施工合同是总价合同,会造成部分投资不实,若是单价合同,竣工决算评审时,势必与结算金额有出入;二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严格按合同要求记录详细的计量数据及发生的变更,待竣工决算评审时再补充完善相关变更、索赔等资料,容易出现相关资料不对应、不完整等问题;三是财务人员对批复概算表中项目特别是待摊投资部分具体涉及内容不了解,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发生的费用归类错误,不利于一些项目投资的控制,如建设单位管理费;四是竣工财务决算未按相关规定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等来编制。
  针对以上问题,除了要求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外,如按招标图纸提供相应的招标工程量量单,施工过程中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对财务人员进行工程方面的培训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按规定编制相关文件报告等,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力争将工程投资的效益最大化。
  一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
  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法、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产生。此外,应争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把持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疏散和合理规避。
  二有效把持施工过程中变更、索赔等事项
  针对变更,建设单位要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严格审核工程变更,盘算各项变更对总造价的影响,要尽量减少工程变更,如果必须变更,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如果变更不可避免,应当尽快变更,施工单位应尽快落实变更。变更后的合同价款,首先应当考虑实用合同中已有的、能够实用或者能够参照实用的。索赔必须以合同为根据,应当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如果索赔得不到及时解决,积累的成果会影响工程进度,给施工双方都带来不利的影响。处理索赔必须保持合理的原则,严把审批关,减少不合理的索赔费用。加强主动把持,减少工程索赔,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造价。另外,对施工单位及材料供给商不履行约定任务是也要及时提出反索赔。
  三有机结合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由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了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没有实践的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就很难提高,这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了很多困难,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合同与原来招标文件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例如监理工程师可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招标代理机构可参与工程竣工决算的评审,这样监理工程师可快速根据相应合同条款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项,招标代理机构也能准确根据相关合同条款审核竣工决算有关项目的合法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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