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质量控制措施

所属栏目:审计论文 发布日期:2011-01-07 08:21 热度:

  摘要:通过对施工技术资料中水泥的复试报告、混凝土试块留置、建筑节能保温工程中隐蔽部位的验收、质量检查记录中一般项目的量测等质量通病的分析,提出了预防上述质量通病的措施,从而使建筑工程技术资料能如实反映工程质量。
  
  关键词:资料,现象,原因,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原始依据,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根据本人多年来对一些企业所施工的项目检查发现,工程技术资料存在诸多质量通病,主要表现在:一部分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有后补资料现象;施工中发现和处理的技术问题在资料中未能全部体现;资料员一人管理多个项目的情况;质检人员对质量验收记录中一般项目的数据任意填写,不能反映施工质量真实数据;施工保证资料不齐全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不能如实反映出工程质量状态,甚至导致质量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下面就各种现象粗浅的谈谈产生的原因及消除上述质量通病的措施。
  1水泥的复试报告不符合要求
  1.1现象1)对每批进场水泥未做到全数复试,尤其是同厂家、同品种、同一标号的不同批水泥仅做一次复试。2)进口水泥未做复试。3)用于装饰工程的水泥不做复试。
  1.2原因分析1)认为同厂家生产的品种,同标号水泥每批的质量都是一样的,复试一次就可以了,或为了节约测试费用仅复试一次。2)对进口水泥使用规定不了解。3)误认为用于装饰工程的水泥因无强度要求,可以不复试,不了解使用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对质量所造成的危害。
  1.3预控措施1)严格按照建设部文件规定,水泥出厂合格证应注明进场数量,每批都应复试,按不同水泥品种规定吨数编号取样复试,监理人员尤其负起责任。2)进口水泥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3)用于装饰工程中的水泥,在使用前必须做水泥安定性复试,合格后才能使用。
  2试块报告不符合要求
  2.1现象
  1)混凝土试块制作组数不全,少做、漏做;2)对于后浇带混凝土常漏做试块;3)混凝土试块非数理统计评定与数理统计评定分界线不清楚;4)对于商品混凝土现场漏做试块;5)楼地面地坪留置试块组数少做或漏做混凝土试块;6)灌注桩试块组数不足;7)对何时应做混凝土抗渗试块标准不了解,抗渗试块少做、漏做;8)冬期施工的混凝土试块留置要求不清楚,少做、漏做,或只有同条件养护的试块;9)地基与基础部位的混凝土漏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在结构实体检验用的同条件试块养护过程中,等效养护龄期不准确;试块报告中内容填写不全。
  2.2原因分析
  1)对混凝土试块应当做多少数量不清楚,只注意大体量的混凝土留置试块,忽视了体量小的混凝土。2)施工企业资料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少数理统计的基本知识,对强度评定公式中的符号不理解,标准差不会计算,不能用数理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3)图省事,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试块报告替代现场对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的试块报告,认为同样的商品混凝土,只要厂方留置了试块,现场没有必要再制作试块。4)施工人员往往对各层楼地坪混凝土不重视,因而地坪试块漏做较多。5)对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和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不熟悉,灌注桩的混凝土到底留置多少试块不清楚。6)施工人员对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不熟悉,对地下室、水池等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构件不知道应留置几组抗渗试块,或只做抗压强度的混凝土试块,不做或少做抗渗试块。7)对冬季施工掺防冻剂的混凝土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不熟悉,试块留置要求不清楚。8)施工人员对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理解不透,对于规范规定等效养护龄期的确定原则重视不够;日平均气温为估计数字。9)试验室对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报告填写不认真,混凝土配合比、水泥品种标号厂家常漏填。
  2.3预防措施
  1)按规范要求制作试块。2)对于后浇带混凝土,虽然混凝土用量较少,但属于重要结构部位,必须做试块,且按规范每工作班不少于一组也必须做试块。3)学习混凝土强度统计方法,当单位工程混凝土某一验收批满足数理统计条件时,应用数理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4)对于商品混凝土不仅要有出厂合格证明,而且要在现场浇筑地点取标养28d试件,作为强度评定依据。当一个分项工程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对于楼、地面地坪混凝土同样应留试块,以同一配合比、同一强度等级、每一层或每100m3为一检验批,不足100m3也按一批计。每批应至少留置一组试块。6)根据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的规定,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一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不超过25m3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一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7)凡是设计图纸上有明确抗渗等级的防水结构混凝土,除做强度试块外,必须做抗渗试块。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8)冬期施工的混凝土还应留置转常温试块和临界强度试块,冬期施工掺防冻剂的混凝土应按照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要求,有抗冻临界强度试块、转常温试块、同养转标养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测抗冻临界强度约3d~7d,应与测温结合起来,在结构温度降到抗冻剂规定温度前试压,判断是否超过抗冻强度4MPa;转常温试块即冬施转常温后再养护28d试压;同养转标养试块,即先与结构同条件养护28d,再转入标准养护28d,然后进行试压,其试压结果将作为该混凝土检验批在负温度下施工的强度等级的验收依据。9)地基与基础部位的混凝土同样要做同条件试块,强度要参与评定;按照现行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D中第D.0.3条规定,日平均温度宜依据与当地气象部门定制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的平均值确定。10)试验室对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报告应认真完整地填写,包括报告申请编号、报告单编号、混凝土的配合比、外掺剂、水泥标号、品种、厂家等都应填写齐全。如果报告单中有修改,试验室应盖章证明。
  3建筑节能保温工程中隐蔽部位验收记录不全
  1)现象。缺少应进行隐蔽验收的部位:如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保温板的粘结或固定;锚固件;增强网铺设;墙体热桥部位处理;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2)原因分析。对什么部位、什么项目应进行隐蔽验收不清楚。3)预防措施。认真学习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质量验收规范,按设计图纸对照,把应隐蔽验收的项目列入施工组织设计,审定后遵照执行。
  4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1)现象。a.地基处理分包方,幕墙工程分包方,电梯安装分包方,通风与空调工程分包方等施工资料不齐全,影响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及时性。b.建设单位(多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供应的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收集不齐全,影响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有的材料是先使用后提供合格证的,且不齐全、不准确。2)原因分析。a.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力量薄弱,施工技术资料不及时收集整理,漏缺项多,不规范、不齐全。b.建设单位采购材料、设备的来源渠道复杂,收集出厂合格证困难。3)预防措施。a.优选分包队伍,总包单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定期对形成的各项资料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缺少的资料一定要找出原因,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并与工程验收同步。b.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共同坚持“无合格证的设备、材料不采购,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使用”的原则,监理单位坚持“无合格证的设备、材料不签字,严禁进入下一工序”的原则,共同把好材料质量验收关加强合同管理协调总分包关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关系。
  5施工交接检查记录漏填或错填
  1)现象。在总包管理范围内的分包单位之间移交时,不填交接检查记录;在总包单位和其他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移交时,交接内容不具体,检查结果不翔实;见证单位均为建设(监理)单位。2)原因分析。错误认为总包管理范围内的分包单位之间移交属内部交接,不必填交接检查记录;对总包单位和其他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移交时,移交应重视的内容不了解,对检查结果及复查意见不重视;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交接误认为见证单位均为建设(监理)单位。3)预防措施。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交接均应填写《交接检查记录》,对交接检查结果及复查意见应引起重视,因为前一专业工程施工质量对后续专业工程施工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可以划清各自责任和义务。“见证单位”的规定为:当在总包管理范围内分包单位之间移交时,“见证单位”应为总包单位;当在总包单位和其他专业分包单位之间移交时,“见证单位”应为建设(监理)单位。
  6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不能反映施工真实情况
  1)现象。质检人员对检验评定表格中所列项目逐项填写,对主控项目还好些,而对一般项目需要填写实测数值部分任意填写,所依据的就是合格率和优良率,这个比率由质检员控制,或由领导意图控制。
  2)原因分析。认为一个大的建筑群考虑到实际情况,不可能每个单位工程都优良,有时出了质量问题只要处理完没有大的影响,一般也不影响评定,再者监理接到报验申请后,资料内容主要看看是否缺项,然后现场检查没什么大问题,就同意下道工序了。
  3)预防措施。结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工程资料的填写,严格执行“三检制”,质检员专职检查时就将相应的实测实量数据作为“允许偏差”的数据,超出规范要求的就进行整改,杜绝“允许偏差值”闭门造车现象发生。对以上工程技术资料存在问题的分析表明,工程技术资料要真实反映施工质量必须加强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各环节控制工作。1)改变对“资料员”的理解,要求“资料员”必须懂工程管理,知道工艺流程;2)工程资料的管理与项目管理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工程开工时就明确每一项资料应该由哪个岗位做,由谁做,落实职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定期开展工程资料的检查,对于未填写完成相应资料的管理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3)邀请专家讲解如何开展项目工程资料的管理。
  参考文献:
  [1]GB50208-200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S].
  [2]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S].
  [3]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S].
  [4]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S].
  [5]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S].

文章标题:浅谈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质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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