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是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下,研究如何合理有效地分配和利用有限的审计资源,保证在给定资源的条件下充分履行审计职责。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是整个审计工作的龙头,是质量控制的源头,是整合审计资源的关键。切实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对于明确审计方向和审计重点,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立足于当前地方审计机关计划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摘要】 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对于明确审计方向和审计重点,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实现审计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尽管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得到各级审计机关的高度重视,但也在计划编制与调整、机构设置与人员素质、检查与评价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从管理制度、技术手段等方面进一步予以加强。
【关键词】审计专业研究生论文,审计,计划,问题,对策
一、现阶段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新要求
1、审计工作总体目标的新要求
刘家义审计长在 2013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科学安排审计计划。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坚持‘滚动计划、有效整合、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摸清审计对象的底数,实行分类管理,制定5年审计项目总体规划和分领域审计项目滚动计划,做好年度审计计划与长远规划的衔接,加强年度计划的统筹和整合。”按照上述要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就不能只是简单的制定计划,而是应该不断提高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创新审计项目生成的途径和方法,保障审计工作紧扣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实现审计“充分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经济发展‘安全员’、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 ‘催化剂’的作用,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总体目标。
2、国家审计准则的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以下简称新《准则》)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与审计署原来的《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管理办法》相比,新《准则》对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作出了更加全面、细致的规定,包括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的步骤、调查审计需求的方向、进行可行性研究重点调查的内容、符合专项审计调查的情形、审计项目计划应反映的内容等,同时还明确了工作分工:调查审计需求、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确定备选审计项目,以业务部门或者派出机构为主实施;备选审计项目排序、配置审计资源和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以计划管理部门为主实施。
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一盘棋”理念,未达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
(1)不重视审计项目计划计划的龙头作用,缺乏系统性。新《准则》明确的计划编制工作分工,有利于计划管理部门对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综合统筹。但是,由于部分审计机关在编制计划前,未自上而下地确定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和总体目标,计划管理部门只是机械地将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任务以及业务部门提出的备选项目进行汇总,往往造成年度计划零散且非系统。此外,部分审计机关的业务部门之间的工作是有一定交叉的,如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往往并非由某个部门独立完成。在提出备选项目时,仅仅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分别提出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再由计划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后分配给各个业务部门,存在不熟悉审计对象的问题。
(2)不重视审计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保障。近年来,审计机关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审计信息化技术在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中的应用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是部分审计机关未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未能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审计项目计划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不突出。二是部分审计机关未搭建财政资金联网审计平台,未能利用计算机对财政资金重点支出存在问题的分析作为编制项目计划的依据,审计监督全覆盖缺乏技术保障。
2、频繁调整,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
新《准则》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单位应当确保完成,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调整,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但是,审计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由于各种突发情况而发生调整,其严肃性难以得到保证。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一定程度上是由审计工作所处的客观环境决定的。
(1)下级审计机关与上级审计机关的计划年度不一致。如某市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1月至12月期间实施,但其上级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自8 月至次年7月期间实施。计划年度不一致,导致上级审计机关下达新的审计项目计划时,下级审计机关已将审计项目计划报同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印发实施。其结果是,下级审计机关每年都要通过调整审计项目计划来完成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统一组织实施项目。
(2)党和政府临时交办任务较多。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期望值很高,特别是党和政府相信审计机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调查某些棘手问题或突发问题,因此临时交办一些审计或调查项目。由于交办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势必会占用一定的审计资源,加剧审计机关力量不足的矛盾,从而影响正常的审计项目开展,妨碍审计项目计划的推进。
3、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审计机关未设立专职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机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由办公室或法规处承担,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甚至没有配备专职的计划管理人员。一些审计机关虽然配备了计划管理人员,但这些人员存在缺乏审计实践经验、宏观意识薄弱、专业不对口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作用和效能的发挥。
4、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力度不够
有的审计机关在计划执行中缺乏检查与控制,领导和计划管理部门对计划执行情况掌握得不充分,跟踪督促和指导落实工作做得不实。有的审计机关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不够认真,未有分析造成未按时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原因,对年度计划项目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评价机制,考核和奖惩不到位,影响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应有作用的发挥。 三、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效果对策研究
1、形成计划“一盘棋”的思路,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1)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统一审计思路。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是整个审计工作的开端,其作用举足轻重。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过程,可先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审计机关制定的长期工作规划,围绕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把握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领域、审计总体目标,报经审计机关业务会议讨论确定。计划管理部门应将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内容及对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审计事项、群众举报或公众关注事项、近年已审计单位名单等,提供给业务部门,由其开展审计需求调查,提出备选项目。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备选项目先由各业务部门提出,再分别由财政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甄选调整,然后报至计划管理部门。这种做法,可以减少计划的零散性和非系统性,提高针对性,既考虑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资金,抓住影响大、风险高、资金总量大的项目进行审计,也从维护财经秩序角度出发,抓好一定层面,一定周期项目的审计,克服审计死角。
(2)建立审计对象的基础数据库。2014年5月,广东省审计厅蓝佛安厅长在各市审计局局长座谈会提出:“要摸清审计对象的数量、结构和特点,做到对本级审计管辖对象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对审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规划,坚持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制定滚动项目计划。”这就强调了审计对象基础数据库的重要性。计划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级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财务数据、业务资料、审计情况等进行调查,建立并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逐步实现对审计对象的动态管理;要定期到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掌握不断变化的情况。
(3)将审计信息化技术作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技术支持。广州市审计局积极探索联网审计,在 2011年完成了财政联网审计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对财政预算管理、国库支付、总预算会计等大部分业务的审计监督。同年,下辖黄埔区也建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审计平台,审计人员可以随时访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导出数据进行分析。目前,广州市审计局正着手研究,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利用联网系统对重点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选取可疑对象作为重点审计对象,确保重点审计对象每年审计一次、一般审计对象五年至少审计一次。
2、预留审计力量减少计划调整
为避免审计项目计划的频繁调整,保持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灵活性原则,预留一定审计力量是必要的。计划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以前年度党和政府临时交办的工作量,评估自身的审计资源,预留一定比例的审计力量。年度终结时,再将临时增加的审计任务,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3、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组织架构
针对计划机构设置及人员素质不适应审计实践要求的问题,应加强计划管理体制及组织机构的建设:一要明确管理机构,保证相关机构以主要力量认真做好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工作;二要强化管理职能,特别是注重计划管理的统筹功能,发挥其总揽全局、指导全程的作用,使其在计划的制定、执行、评估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三要提高人员素质,挑选具有良好的财经知识背景、审计实践经验丰富、宏观意识强的人员充实到计划管理工作岗位,不断提高其综合能力和素质,使之适应计划管理工作的需要。
4、加大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评价的力度
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的效率和效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为依据,建立考核指标,对项目进度执行情况、审计组织实施情况、审计成果、审计成本等方面进行考核。此外,还应及时报告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与建议等,争取做到年中通报、年终考核。
针对审计计划执行“前松后紧”的问题,广州市审计局借助信息化手段,以时间节点为突破口,自行开发管理系统,以表格形式,对项目各阶段计划时间与实际执行时间进行对比,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反映项目进度“超时、即将超时、符合预期”三种情况。该局在印发了审计项目计划后,要求业务部门在系统上填报各审计项目完成实施方案、发出通知书、进点、现场审计结束、发出征求意见稿、业务会议审议、签发审计报告等计划时间,经过分管局领导确认后生效。该系统由业务处室按照项目实际执行时间及时填报。项目计划时间如需修改,须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由计划管理人员修改。针对“即将超时”项目,计划管理人员会提醒业务处室加快工作进度;针对“超时”项目,计划管理人员定期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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