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国资公司经过企业改制、调整和重组,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国有资产安全性,根据《审计法》规定对国资公司以及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规模、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是指国资公司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是国资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对外投资决策过程、合规性、日常管理等,按照一定标准和规范评价对外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促使责任方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一、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审计发现的问题
国资公司对外投资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及股权投资三类。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日渐成熟,国资公司股权性投资大幅度增长,投资的行业分布较广,主要有水电、房地产、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等,其中对房地产业和餐饮业的投资剧增,以某市为例:国资公司投资房地产总额2007及2008两年比2006年增加了3.8倍,餐饮业的投资增加了8倍,有明显向一般性竞争领域集中的趋势。对外投资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个别国资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设立的宗旨不尽相符,其主业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例如某公司是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生产而设立的,据审计调查该公司2007~2008年非农企业投资项目担保金额占73%。
(二)部分投资资金被长期占用,面临损失风险。例如2003年以来某集团被下属公司占用的5 000万元资金,至2008年末尚有大部分资金未收回;某公司于2001年6月与其他公司合作投资本金2 020.75万元至2008年末未收回,同时在2003年4月购入国债1 000万元被证券公司挪用,目前该证券公司正处于破产清算过程中。
(三)少数企业利润分配关系未理顺。例如某公司原由某国资公司投资设立,政企分开后已划归某集团管理,但审计发现,该公司2006~2008年实现利润仍分配给原投资单位作为部门经费来源,不符合政企政资分开的原则,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不利于加强部门预算的管理。
(四)部分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收益核算不规范。例如某市至2008年末有3家公司未按权益法核算要求体现投资收益,存在调节利润倾向,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五)部分对外投资项目未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某市审计抽查发现有13个项目涉及金额2 863.83万元对外投资项目未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例如某公司2005年出资1 884.49万元,全资收购一家私人公司;某集团公司涉及10个项目,投资增、减额775.45万元,投资项目是对以前改制退出企业的增资扩股。上述国资公司对外投资均未经国资监管部门批准。
(六)部分政府调拨资产尚未操作到位。如按政府抄告单要求某公司应将其部分资产注入其他公司,但至2008年末账面尚未调整到位。
二、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审计内容与评价指标
审计机关依法审计对外投资决策过程、合规性、日常管理等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评价指标对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评价和监督。
(一)对外投资效率性审计
效率性审计主要审计对外投资经营活动过程中投入资源与产出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并对外投资经营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查与评价的活动。对外投资效率性审计应审查对外投资投入的资源和产出成果的真实性,分析影响组织经营活动效率的主要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效率性审计应该围绕资金运用展开,注重对外投资项目资金支出过程的控制,是一种动态审计。对外投资项目效率性审计评价指标主要有:
1.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计算投资利润率时,年利润总额,可选择评审年份的利润总额。总投资的数据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
审计标准:项目投资利润率≥行业平均投资利润率,可行。 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总投资)×100%
数据采集:计算投资利税率时,年利税总额,可选择评审年份的利润总额与销售税金之和,即:年利税总额=年利润总额+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年利润总额、总投资的数据直接引用计算上一个指标时的数据。
审计标准:大于或等于行业平均投资利税率,可行。 3.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本期新增总产值/本期新增固定资产)×100%
数据采集:本期新增总产值即由新增的固定资产带来的营业收入,可从新增了固定资产的营业网点的损益表中取得,这是一个增量数据,要用审计前一年和审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的差额。本期新增固定资产这个数据可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的工程概况表中取得。
审计标准:与同类项目比较,大于同类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为良好。 静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年份-1+|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当年净现金流量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项目年利税总额+折旧)
数据采集:总投资的数据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报表,现金流量有关数据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中取得;年利税总额可直接引用投资利税率计算时的数据,折旧=投资总额×行业固定资产折旧率。
审计标准:小于行业静态投资回收期(年),可行。
(二)对外投资经济性审计
经济性审计主要审计对外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本,应重点审计对外投资项目(预)决算。审计对外投资项目的工程量及各项费用的计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正确;审计项目设计变更手续是否齐全、变更内容是否真实;对外投资项目最终决算与项目预算有无重大差异;审计建设单位有无及时办理工程决算等问题。经济性审计更注重对外投资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建议根据审计计划采用跟踪审计方式,通过对项目的经济性审计可以防患于未然,对于不当费用的发生以及其不利因素,能够及时纠正和剔除。对外投资项目经济性审计评价指标主要有:
实际投资变化率=[(审定竣工决算-批复概算)/批复概算]×100%=0
数据采集:审定竣工决算来源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批复概算来源于工程项目的概算批复文件中批复的概算数。
审计标准:实际投资变化率≤0为好,说明决算没有超概算,投资计划控制较好。 单位建筑面积造价=审定的单位工程竣工决算造价/建筑面积
数据采集:单位工程竣工决算造价包括简易的水电,不包括设备投资和待摊投资。建筑面积从竣工验收报告中取得。
审计标准:单位建筑面积造价≤该地区同类工程单位建筑面积平均价,如果偏高建议以后加强造价全过程控制与跟踪审计。 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增减率=[(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来源于审定的建设项目概况表,建设单位管理费用概算数来源于概算批复文件。
审计标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增减率≤0,说明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决算没有超概算,建设单位管理费用计划控制较好。 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变化率=[(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位工程预算造价)/单位工程预算造价]×100%
数据采集: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审定后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单位工程预算造价是指批复预算。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是单位工程实际发生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费。
审计标准: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变化率≤0,说明建安造价决算没有超预算,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划控制较好。
(三)对外投资效果性审计
效果性审计主要审计对外投资经营活动实际取得成果与预期取得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审计分析无法按原定对外投资计划开展相应项目、业务或者中途停止项目、业务的原因;是否建立对外投资管理控制系统并评价、报告和监督对外投资的效果性。效果性审计主要关注的是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既要审计评价对外投资的经济效益,也要评价其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环境影响。对外投资项目效果性审计评价指标主要有:
1.NPV=∑(CI-CO)t×(1+i)-t
数据采集:CI和CO可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采集,ic为行业基准收益率或投资者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审计标准:NPV≥0,说明项目IRR大于项目行业基准收益率,可行。建议NPV用Excel求。 IRR,∑(CI+CO)t×(1+IRR)-t=0
数据采集:CI,CO和t可从项目全部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表中采集。
审计标准:IRR≥行业基准收益率,效果好。 净现值率NPVR,NPVR=(NPV/PVI)×100%
NPVR为项目财务净现值率;NPV为项目净现值;PVI为项目总投资现值。财务净现值率表示项目单位投资现值能够获得净收益现值的能力。
审计标准:净现值率大于零,可行。 工程计划工期率=[竣工工程实际工期/竣工工程计划工期]×100%
数据采集:审定建设项目概况表
审计标准:工程计划工期率≤1,说明节省了工期,工期控制效果良好。
三、改善和提高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的审计建议
对外投资是国有企业进行资本运作的重要手段,对外投资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国资公司对外投资效益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一)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政策和管理制度。一是国资公司要建立对外投资的制度约束机制并涵盖对外投资的投资方向、资金来源、效益评价以及相关的资金拆借、担保等各个方面,并能做到有效执行;二是对已有的管理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增强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加强对股票、债券、理财产品等高风险的金融性投资行为及担保业务的范围、投向等方面的管理;三是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强化国有资产经营考核制度,加大投资项目效益评估力度,防范投资风险,使国有资产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四是建议创新对外投资管理模式,建议国资管理部门对所属国资公司采用统一的网络版财务软件,提高国资管理部门的财务监控能力,同时统一组织对所属国资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统一方案,明确重点关注的内容,准确全面掌握国企经营动态。
(二)进一步加强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清理工作。一是对未经审批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清理,完善审批手续;二是对外投资项目的盈亏情况进行排查,针对长期无收益或亏损的经营性投资项目要分析查找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促进提高投资收益;三是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核算投资损益,应收回的投资收益要及时督促收回,未反映的投资损益要如实反映,以全面、准确反映对外投资损益情况以及国有资产营运状况;四是对某些投资公司托管未纳入考核范围的企业集团的债权债务情况应及时进行清理。
(三)进一步完善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发展规划。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尽快制定国资公司对外投资“十二五”规划,使国有经济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推动国资公司对外投资向优势行业、关键领域集中,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四)进一步理顺利润分配关系。国资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分配企业利润,要改变目前将国资公司对外投资的利润作为部门经费来源的局面,理顺部门利益与国资公司管理体制关系的矛盾,以及建立更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体制等深层次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关系尚未理顺,部分国有经营性资产仍分散在相关部门管理,审计认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应实现全面统一归口管理,将国有经营性资产授权国资委统一管理和考核,非经营性资产纳入财政监管,及早建立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促进国资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