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的关系

所属栏目:金融论文 发布日期:2017-06-21 14:25 热度:

   环保工作除了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外还需要金融经济的支持,我国的绿色信贷就是针对一些高污染产业环境污染问题的金融政策,本文初步探讨了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建设的方法和理论。

农业发展与金融

  《农业发展与金融》(月刊)创刊于1995年,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办。本刊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高等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绿色金融政策是我国为保护环境而制定的环境经济政策,其中绿色信贷是我国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加强全国各地和各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力度而推出的主要环境经济政策,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实施此项政策当前最迫切需要的是研究开发一套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由此形成一套多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操作方案,并进而形成环境管理部门和金融行业的相互监督和对企业的共同监管。

  近年来,国家接连推出了多项环境经济政策,均围绕着环境领域与金融行业的联合监督管理,即绿色金融政策。其中,绿色信贷是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三部门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加强全国各地和各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力度而推出的环境经济政策。

  这一系列政策的推出,为我国进一步以经济和市场的手段支持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为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工商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多主体、多部门联合遏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为,相互配合,结成环保同盟,共同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如何充分利用经济政策环境,把绿色信贷的工作思路切实有效地落实到操作层次,把绿色信贷的理念转换为多部门联合互动的内在工作机制,将关系到这些政策的实效性和生命力。因此,作为实施此项政策的每个实体,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开发一套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由此形成一套多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操作方案,并进而形成环境管理部门和金融行业的相互监督和对企业的共同监管。

  1国内外现状

  在国外,绿色金融的概念产生较早,也已经有多年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值得总结借鉴。

  20世纪90年代,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对环境问题开始给予关注并逐步将其溶于其业务实践中。各国金融机构对环境风险非常敏感,银行希望其项目投资可行并且不会受到环境问题的威胁,在发放贷款之前一般要求进行环境评价。例如英国和德国银行提供贷款之前都将考虑环境风险,瑞典的一些银行则要求贷款企业必须证明其已经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的商业银行以及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已经在降低银行贷款的环境风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银行环境风险评价制度。世界银行也加强了对贷款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评估,使其能够更加体现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亚洲开发银行制定的中期发展战略中提出了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管理作为战略目标之一。

  国内在绿色金融研究方面起步较晚,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行操作实务研究的机构较少,但是随着相关政策的发布,关注群体与参与讨论的范围正在扩大。在绿色金融实践方面,国内的尝试于近年开始,并于2007年下半年迅速发展,但是在操作层次上缺少科学系统的操作方法和有效的技术支撑。

  2007年7月推出绿色信贷以来,地方政府和银行迅速采取措施,并取得了阶段性、局部性的成果。20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绿色信贷的配套政策。然而,绿色信贷已有的成果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大面积推进还面临着不少制度性和技术性的困难。少数地方在环境领域方面正在研究多部门信息共享的信息化方案,并在最近获得了一定的成果。

  2系统建设目标

  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建设总体目标是: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贯彻国家绿色金融政策中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创造性地建立城市绿色信贷、上市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环境信息通报等工作的科学合理的实施操作体系,形成环保、工商、金融等领域互相督促、联合监管的可持续工作机制。

  具体目标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推动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长效合作机制的建立。以绿色金融为契机,通过项目建设,理顺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城市环保、工商管理、银行、银监、证监等多个主体之间合作沟通、相互督促、联合监管的机制,形成绿色联盟。

  二是解决城市贯彻绿色金融政策的主要操作障碍,使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通过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的详细建设方案设计,形成各参与主体的联合工作方案和各自的业务操作指南,形成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实施的详细办法。

  三是建立城市环境与金融信息共享平台。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工作的推动需要理顺各部门和机构的合作机制,而这项工作的实际效果、运转速度和长期效应等均依赖于各部门、机构、企业的信息沟通的准确性、及时性。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建设将以信息技术填平各部门信息孤岛之间的沟壑,形成服务于环境与金融行业联合监管的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强化环境监管能力。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环保、工商管理、金融监管机构的联合执法监督力量,减少各部门在各项审批审核过程中的随意性,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保证绿色金融政策在日常工作中的长期渗透力。

  3系统建设内容

  为达到项目建设目标,必须从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和相应的信息系统落实两大方面着手。

  3.1建立符合城市实际的银行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城市金融机构的实践,建立银行风险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是为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提供科学的方法,另一方面是为了明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应该向银行提供的数据资料,也为上市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环境信息通报等工作提供了改进方向。

  将在银行已有的征信系统的基础上,识别银行在项目贷款和企业贷款中的风险因子,分别为银行的项目贷款和企业贷款建立环境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3.2确定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参与主体间的信息流通关系并建立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工作流和信息共享方案。

  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工作涉及的主体包括城市环保局、城市工商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城市分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企业。这些主体之间存在着企业信息上报和各管理部门/机构的信息交互、共享、发布等信息流通关系。

  以分析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所需的核心数据和各部门相关的数据资源与展现需要,构建各主体之间的数据流通拓扑关系为基础,确定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的工作流,最终形成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信息共享方案。

  3.3整理并挖掘现有数据信息,在城市环保局内集成绿色金融数据中心。

  以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信息共享方案为依据,整理各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包括城市环保局的污染源管理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数据、环境监察执法信息、排污申报数据、排污许可证登记信息、企业上市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环境统计数据等;城市工商管理局的企业登记信息、企业年审信息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项目调查评审信息、贷款企业审核信息等;城市银监局对银行的监督管理信息等;证监局的企业上市申请和审批信息等。

  通过合理的数据库结构设计和强大数据仓库技术,综合数据采集、数据同步、数据抽取、数据转换、数据校验、数据加载、信息资源目录、元数据管理、数据关联、数据订阅、数据加工分析等信息技术手段,把上述信息资源集成为绿色金融数据中心,由此建成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的资源核心。

  3.4分析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工作参与主体各自的业务特点,形成相关业务操作指南。

  需要参加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的各个部门的业务工作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各环节的工作时间控制。因此,需要针对绿色信贷、上市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环境信息通报等新兴的业务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流程。同时,由于这些业务的创新性,各部门/机构都需要建立对应的实施办法,尤其需要体现绿色金融政策的创新理念,因此,需要为不同部门工作人员提供更为科学的业务操作指南,以便于提高工作的实效。

  3.5开发绿色信贷、上市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环境信息通报等业务软件子系统。

  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将包括绿色信贷、上市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环境信息通报等业务子系统。绿色金融数据中心通过这些业务子系统向环保部门以外的部门提供所需的数据资源,同时,也通过这些业务子系统为环保部门收集其他部门的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相关数据资源。这些业务子系统的功能设置将尽量保证一个部门可以从与其业务最密切相关的系统中获取其需要的所有信息,尤其是相关的企业台帐。同时,各子系统中将根据国家和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意见等为环保部门联合工商、金融等领域的主体,实现合作沟通、相互督促、联合执法监督监理等工作提供有效支持。

  4系统的实现

  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建设包括了研究和信息化实现两大部分。

  研究性技术路线中将采用文献调研、研讨会、专家咨询、问卷调研、部门座谈、层次分析法(AHP)、专家打分法等多种技术手段实现。

  信息化实现技术路线则是在统一规划框架的指导下,重视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整体性、共享性,切实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为促进环境与信贷、证券(公司上市环评)、工商管理等联合性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持。该信息化系统采用以下技术实现:基于SOA(面向服务架构)的设计思想,根据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需要,提供集成相应IT主流技术(工作流、Portal等)的一体化应用集成框架;合理规划各子系统的应用结构设计,系统采用B/S三层体系架构;采用先进的数据加工、整合工具和技术手段,把来自环保局、工商管理部门、银行、银监局、证监局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的绿色金融数据整合起来,将结构化的表格数据与非结构化的文档数据,分布式的异构数据源整合起来,形成面向业务的统一业务数据对象,并进行数据挖掘、加工处理,为环境信息的查询、统计、分析、发布提供展现平台,为环境与金融的多部门联合监管决策提供高效、准确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吴盼文吴超秦亚丽绿色信贷的理论与实践《当代金融家》2009.05.12

  2、毕舸“绿色信贷”——是面对硬污染的软约束《绿叶》2007第10期

  3、王明尧浅谈我国环境城市问题及其对策《大众科学》2007第10期

文章标题:城市环境与金融联合监管系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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