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以及信用风险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国际保理解决了赊销中出口商面临的资金占用和信用风险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它在世界范围内已经是一项比较成熟的业务,但在我国仍处于发展初期。文章首先采用数据及图表对我国的保理业务的现状进行分析,揭示我国目前保理业务的发展水平较低,但增长势头强劲,具有很大的潜力。其次分析我国国际保理现存的问题。最后提出了解决对策。
《金融科学》金融学杂志,财政金融刊物。推动我国金融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高广大金融工作者的素质,促进金融为改革和四化建设服务。荣获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一、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一)我国的保理业务量落后于发达国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起步较晚,而且规模较小。近几年,虽然国际保理业务在我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业务规模仍不能满足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我国2008年国际保理业务量为550亿欧元,在国际上排名第八位,其保理量占世界保理总量的4.15%,我国国际保理的发展现状跟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属落后。
(二)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速度较快
近十几年来,我国对外贸易额突飞猛进,连年持续增长,巨大的国际贸易量为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内地企业中影响也越来越大,受到国外客户的影响和要求,叙做业务的需求也日益强烈,同时,由于企业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需求旺盛,银行方面也在积极尝试,业务量并且逐步增大。从整体上看,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是比较快的。(见表1)
虽然我国保理业务是呈连年上升的趋势,但是我国是世界第三出口贸易大国,2008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值为25600亿美元,而保理业务量为352.50亿美元,仅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值的百分之一点三左右,远远没有达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保理业务占贸易总值的水平。
(三)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空间较大
我国近20年的经济发展速度位于世界的前列,贸易发展更是日新月异。不仅拥有巨大的市场供应量和需求量,同时还有份额很大的市场空间尚未开发。国际保理业务的应用有助于我国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从我国的外贸出口结构分析,2009年我国对外贸易出口值为12016.7亿美元。其中,纺织品、纺织业、电子设备等都属于结算周期短的商品,占到我国出口商品总值的45.16%,国际保理业务十分适合作为此类商品的结算方式。国际保理的出现可以很好地解决赊销中进口企业信用风险和出口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无论是外部环境还是内部组织结构,国际保理业务都十分适合我国企业。
我国企业逐渐认识到国际保理的上述优势,使用率逐渐上升,为我国的贸易起到了促进作用。同时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贸易大国地位的不断提升,也为国际保理业务孕育了新的发展空间。
二、我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瓶颈
(一)从我国的企业角度分析
中国企业在出口中出于控制风险的目的,仍然较多地沿用信用证这一传统结算方式。而在目前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信用证及预付货款这两种方式必将使中国的外贸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越来越处于劣势。同时,我们在对国外的进口商提出这些付款条件时,往往没想到对外商来说同样存在一个信用风险的问题,对方会对我方能否收到资金后准确按合同约定发货也心有顾虑,而国际保理则能很好地为国际贸易中的买卖双方解决信用方面的顾虑,特别是当买卖双方资信较好,但对对方都不了解的情况下非常适用。但对于中国部分出口商来说,始终认为新的东西风险较大,从而错失商机。
即使出口企业认识到国际保理业务的优势,并愿意开展国际保理业务,但企业本身某些方面达不到商业银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的条件。第一,国际保理业务对企业的应收账款和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是很高的,要求企业相关人员熟悉财务、法律、信用控制等多方面的知识。因此现实中,企业往往由于缺乏规范透明的应收账款和财务管理制度,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导致银行拒绝叙作保理业务。第二,我国出口企业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或消费性产品,附加值低、利润空间有限。企业采用国际保理业务也需要投入人力和物力成本,因此出口企业多数不愿意,从而限制了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
(二)从我国的银行角度分析
1.提供的服务项目有限
我国商业银行所能提供的保理业务服务项目主要集中在为客户提供融资和账款托收方面。其它方面的服务项目,包括销售账务管理、坏账担保等,则较少提供。就融资功能来讲,也是以提供有追索的融资为主。这一方面是企业相关需求不大,从这一角度讲,我国目前的国际保理业务与典型的现代保理业务还有一定的差距。
2.费用过高
在国内,银行一般按应收账款金额收取的账户管理费、资信调查费、额度核定费等手续费通常为2%至6%,再加上对企业获得的预付款收取利息,保理费是信用证业务费用的十倍左右,也是国外保理费用的好几倍,这常常使进出口双方望而止步。
3.缺乏专业的国际保理人才
保理业务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保理业务专业知识,熟练的英语应用能力、丰富的国际金融知识以及法律知识,熟悉相关国际惯例、国际贸易交易规则和习惯等。但从实践上看,由于中国开展此项业务时间不长、业务量少,从业人员在实务操作上的锻炼机会少,因此保理从业人员在办理保理业务过程中业务不熟练,直接影响了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的推广速度和应用范围。从保理理论知识角度,专业研究人员仍比较缺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际保理业务的推广。我国在国际保理的立法研究上也体现了人才匮乏的现象,同样制约了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
(三)从外部环境分析
1.我国的保理法律制度尚不健全
首先,没有针对保理业务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国际保理业务中许多具体问题缺乏可操作性,对保理的法律适用规则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内容都没有涉及;其次,保理的监管立法在我国严重缺失。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保理商的资格、成立条件和程序、保理商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及保理行业的管理等未做明确规定;再次,保理业务顺利开展的配套基础法律制度尚未建立。
2.缺乏社会信用机制
保理业务需要对买卖双方当事人和应收账款合同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但是由于征信数据的缺失、信用监管的缺乏、社会信用意识的滞后和信用信息的透明度低等因素,银行和企业间的信用资源分隔给银行资信调查带来困难。同时,社会信用机制不健全也使银行不能及时发现应收账款本身的质量问题。
三、发展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
(一)我国企业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
首先,企业应转变观念,从长期收益角度出发认识到国际保理业务的优势,而不应该局限于目前开办国际保理业务需要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其次,中小企业应以优质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保证积极采用国际保理。一要积极寻求与国内大型外贸公司的合作机会。二要积极的与国外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三要认真履行供应合同,以保证良好的应收账款记录。通过这三方面中小企业就可以以优质的应收账款作为还款保证,积极申请无追索的国际保理业务成为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的中端客户。
(二)我国银行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对策
首先,全面开展国际保理服务。商业银行应尝试发展除融资外的其他国际保理服务,开展与国外保理合作项目,并吸取和借鉴国外保理商的经验。同时,要充分利用FCI提供的丰富的国内外资源和保理商覆盖网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国际保理金融服务。其次,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国际保理业务是一项涉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要重视利用国外成熟的管理模式和丰富的交易经验培养专业人才。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法律法规
首先,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体系,努力建立国际保理业所必需的信用信息系统、高功效的支付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这需要政府的介入和支持。其次,政府要制订保理业务法律法规,加快保理业务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金融监管和外汇管理方面,也应根据国际保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出台适宜的政策,指导规范此项业务的准入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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