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稳定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资源的利用有着战略性的意义,本文主要研究套期保值原理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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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钢铁企业受上游铁矿石价格、供求关系、宏观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剧烈,使钢铁企业不能稳定获利。
在钢铁企业面临产品价格及原材料成本剧烈波动的状况下,套期保值无疑是个有效对冲价格波动风险的方法。2009年螺纹钢、线材进入我国期货市场,给钢铁企业提供了交易平台,但套期业务开展及其效果如何,是众多外部信息使用者迫切想获知的,这就需要套期保值会计提供相关核算信息。通过观察我国钢铁板块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发现:套期保值会计应用及其信息披露欠佳。
一、引言
从2012年我国钢铁企业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来看,国内钢铁行业的效益大幅下滑,钢铁行业处于高成本、低利润的运行态势。因此,钢铁企业迫切需要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从而规避原材料及产品的价格风险。套期保值业务的产生与发展,对企业会计核算提出了新标准和新要求,2006年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出台为钢铁企业应用套期保值会计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及实践指导。2009年我国期货市场推出了线材、螺纹钢期货品种,为钢铁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操作平台。经过4年多时间,钢铁企业是否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套期业务的企业实际效果如何?是否认真贯彻了套期会计准则的要求?为此,本文通过分析2009―2012年钢铁行业板块共计34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其公告,希望能依据其提供的财务报告获得相关信息,并对相关问题找寻答案。
二、钢铁企业套期保值业务应用情况
(一)钢铁企业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积极性不强
截至2013年4月中旬,钢铁行业板块的34家上市公司均公布了其2012年年报,从其年报内容来看,34家上市公司中只有物产中拓(000906)、三钢闽光(002110)、华菱钢铁(000932)、新兴铸管(000778)、韶钢松山(000717)、广日股份(600894)、凌钢股份(600231)、重庆钢铁(601005)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其有意愿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价格风险,占比23.53%,也就是说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考虑将套期保值列为其风险管理的业务范围。
(二)钢铁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不够
目前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方式,保证金交易的杠杆作用不仅使盈利放大,也能使亏损放大。因此,投资者可能由于风险控制失当,造成较大损失,这就要求参与期货交易的企业提高风险意识,建立起有效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加以执行。从34家上市公司公布的公告来看,只有物产中拓、华菱钢铁、三钢闽光、凌钢股份制定了较为具体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仅占公司总数的11.76%。即使那些在年报中公开表露愿意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司中,也只有半数制定了本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可见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意识不够,缺乏有效的操作规范。
(三)钢铁企业真正涉猎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数量不多
从公布的年报信息来看,34家上市公司中只有重庆钢铁、华菱钢铁、物产中拓、三钢闽光4家公布了参与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相关信息,占公司总数的11.76%。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四)钢铁企业运用套期保值业务的手段不全
套期保值的目的是为了规避风险,钢铁企业需要规避的风险种类主要有钢材价格风险、进口铁矿石汇率风险、借款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从表1中可以看出,4家上市公司有3家针对商品价格风险进行套期保值,1家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说明钢铁企业最关注的是商品价格风险。目前企业可采用的套期工具品种较多,如期货、期权、远期合约、互换等。从表1中反映的情况来看,每家公司都只选择了一种套期工具,而不是同时采用多种套期工具,套期类型多为公允价值套期,且均属于传统套期保值手段,说明钢铁企业套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锁定企业销售成本或原材料成本。随着我国钢铁企业参与国际化的程度加强,会越来越多地面临外汇风险、汇率风险,这就需要企业采用更多有效的套期保值手段来规避此类风险。
三、钢铁企业套期保值会计准则应用情况
(一)多数钢铁企业没有使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
查阅了2009―2012年钢铁行业板块共计34家上市公司年报资料,在年报中公开披露其应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情况的钢铁企业及披露信息如表2所示。
从表2中反映的情况可以获知,34家上市公司中,虽然有4家在年报中明确披露其参与了套期保值业务,但只有2家对采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情况作了具体阐述,另外2家未明确披露是否采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未明确披露是否采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是指这些公司只是在财务报表附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部分作了如下阐述: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然而对公司套期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却并不提及。其中华菱钢铁在2010至2012年年报中均说明公司进行的钢材期货交易为套期保值交易,同时在阐述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原则时均宣布与上一报告期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原则一致,然而在该公司2009年年报中只是初次提出将开展境内钢材期货业务,并没有关于套期保值会计政策内容的任何说明;重庆钢铁则是将其为规避偿还美元贷款及利息支出的外汇风险而与银行签订的远期外汇合同列入了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说明之中,而不是在套期会计政策中说明。遵循套期保值会计准则比较规范的公司应属三钢闽光,其在年报阐述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中详细说明了套期会计具体内容,包括套期保值的确认、计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套期有效性评价方法。这些公司年报反映的情况说明了钢铁企业在应用套期保值会计准则上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且准则的应用程度也很低。 (二)钢铁企业未能规范披露套期保值会计信息
按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第十七条(充分披露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第31款要求上市公司需披露以下套期保值会计内容:采用套期会计的依据,包括逐项说明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下各被套期项目及其对应的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指定该套期关系的会计期间,以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标准等,说明套期会计处理方法。为了进一步了解这4家明确表示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上市公司有关套期保值会计信息披露情况,笔者对其年报中披露的套期会计信息资料进行了研究,结果如表3所示。
从上述研究结果可以看出,钢铁企业套期保值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并不乐观。主要问题有:一是多数企业没有按证监会的规则要求披露套期保值会计内容,尽管证监会声明此规则是对财务报告披露的最低要求;二是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单设项目来反映企业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信息,基本上都是混合列示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中;三是在利润表中也没有单独反映套期保值损益具体情况,并且不同企业选择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以这4家企业的处理方法来看,其中2家计入“投资收益――其他投资收益”项目,另外2家则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中,且部分年份会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套期保值合约平仓收益,但在多数年份里只字未提。
四、应用情况的原因分析
总体来看,钢铁企业对套期保值业务及套期保值会计准则的应用情况均表现不好。结合目前的经济环境,可能由以下原因导致。
(一)企业缺乏丰富的期货交易理论和实践经验
期货交易要求投资者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程度,要求投资者了解和熟悉规则,掌握期货交易理论。然而我国期货市场起步较晚,目前绝大多数钢铁企业对期货交易理论知之甚少,或者了解不够透彻,既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也不具有参与期货交易的实践经验,导致其交易结果不能令人满意,进而影响钢材企业参与套期保值业务的积极性。
(二)我国钢材期货市场不够发达
国际期货市场上已经有钢平板期货、钢条期货、钢筋期货、铁矿石期货等多个品种,而我国衍生产品市场起步较晚,发展也较为缓慢。目前我国钢材期货品种有限,只有线材和螺纹钢期货,尤其是缺乏铁矿石期货。铁矿石对钢材企业生产成本影响巨大,在此情况下,钢铁企业可以用作套期工具的衍生产品有限,企业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受到限制,这就使得企业利用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积极性大打折扣。
(三)套期会计准则尚不够完整
套期保值会计的目的是为了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现行会计准则下,作为衍生金融工具的套期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被套期项目一般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计量,这会造成两者在会计属性上的不一致,进而导致同一因素引起的套保双方的利得和损失在不同期间确认,使得财务报表不能恰当地反映套期保值的效果,因此,由于其理论基础不完善,套期保值会计准则从一出台就备受争议。另外,套期保值会计准则只有总则、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套期确认和计量三章内容,相对于其他具体准则而言,缺失了套期保值信息披露部分,并且在报表项目中也未规定其单独列示,这也导致企业在套期信息方面披露不够,投资者无法从报表中直接获得相关的数据以分析这些企业的套期保值行为。
(四)套期会计的应用困难较大
首先,套期关系的确定需依赖相关人员的主观认定。对于同一项套期业务活动,有些人员会认为是套期保值活动,而有些则会认为是一般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从表3所述内容就可以看出,有两家企业认定为套期活动,而有两家则划分为金融工具(衍生品投资),加之现金流量套期中对“预期很可能发生的交易”这一设置不够具体,没有给出标准,不同财务人员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这加大了套期会计的使用难度。其次,套期会计运用的关键问题是套期有效性的判断,虽然准则中给出了判断有效性的方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其计量性较差。套期的有效性大多依靠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这就容易导致判断失误,出现在指定的会计期间内,套期已不再有效,但企业并未停止采用套期会计方法,从而影响当期损益的情况。最后,会计准则中规定应用套期会计需满足五个条件,并特别强调要保证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并且应该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为满足上述限制条件,企业的业务和会计部门需要开展大量工作,这也严重影响了企业应用套期会计准则的意愿。
(五)缺乏专业的套期保值会计人才
要想正确应用套期保值准则,会计人员不仅应具有丰富的会计核算经验,还需要具备较高的金融知识,这就对从业会计人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普遍缺乏这类高端的会计人员,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套期会计在企业中的实际应用。
五、提升钢铁企业套期保值会计应用的建议
(一)钢铁企业要转变观念,增强套期保值意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钢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程度越来越高,面临的风险也会多种多样,不仅有价格风险,也会有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钢铁企业仅仅依靠现货市场的操作已经很难满足其避险的需求,因此钢铁企业需要转变观念,提高套期保值意识,将钢材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钢材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从而达到避险的目的。
(二)钢铁企业应加强管理,提高套期业务水平
钢铁企业应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评估金融资产的风险,制定适用于套期保值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设置专门的人员监管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情况。引进了解期货市场、有丰富金融知识背景的专业会计人员,提升财务部门对套期保值业务正确进行会计核算的业务能力。同时,还应组织相关部门及从业员工开展金融知识、套期保值业务知识和套期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活动,从而全面提高企业套期保值整体水平。 (三)扩大、完善期货市场,增加套期可选品种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铁矿石进口国和消费国。2012年我国生铁产量6.58亿吨,折合铁矿石消耗量10.52亿吨,进口铁矿石7.4亿吨,港口库存最高达1亿吨。我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活跃的铁矿石现货贸易市场,2012年贸易商铁矿石进口占比超过45%。因此,我国应积极扩大钢材期货保值品种,推出铁矿石期货,使钢铁企业可以根据成本情况安排生产进度,锁定钢铁企业利润,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四)财政部门应细化规范,完善套期会计准则
通过分析套期会计准则在钢铁企业的实际应用,以下部分可以进一步完善:
1.进一步细化标准
对预期交易“很可能”发生的概率设定一定的量化标准,可以参考或有事项不确定程度的量化标准,将很可能发生的概率设置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并且要同时披露其判断过程。
2.简化套期保值会计的运用程序
现行套期保值准则规定了五个应用套期会计前提条件,特别规定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要不断评定套期保值是否高度有效。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套期的高度有效很难达到,采用上述做法会加大企业的工作量。为了进一步提高套期会计的适用性,可以参考IASB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它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提出了取消套期有效性80%~125%的量化标准,而是只要满足符合套期有效性评估的目标以及预期能够实现的非偶然抵销就能说明该套期是有效的。
3.规范套期会计表外披露和表内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针对套期保值的业务特征,可以增设“期货保证金”科目核算期货合约开仓需缴纳的期货保证金;“被套期项目资产”、“被套期项目负债”分别核算资产或负债,这样可避免将原已确认资产或负债抵销确认;取消允许将套期损益直接列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做法,而单独设置“套期损益”科目。通过设置以上科目进行核算,并在表内披露,便于投资者直观取得套期保值的数据,进而了解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同时也要规范表外披露的内容,严格要求上市公司遵循证监会《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套期保值会计内容,并在具体会计准则中增加相应的披露条款。
套期保值会计在理论界存在一系列的争议,因此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努力,加强对套期会计的研究,以利于我国套期业务的正确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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