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

所属栏目:工商企业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0-08-21 17:13 热度:

  
  【内容提要】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中小企业面临相对更为恶劣的融资环境,而中国经济增长65%以上由中小企业贡献,作为中小企业却一直得不到资金的支持。本文就对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进行阐述。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中小企业在金融危机下如何走出融资难的困境?政府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但经济学专家指出,中小企业融资难不能光靠政府,企业自身的规范化是一大前提,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企业方面对融资工具了解甚少或利用不善,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部分中小企业融资视野较为狭窄,把融资目光过多地集中在银行贷款和上市,较少想到利用其他工具和渠道进行融资;或者对银行贷款和上市以外的融资方式风险有较大担心,对其只能望而却步。
  科技体制的改革,创新科技投入方式,综合利用政府资助、科技贷款、资本市场、创业投资、发放债券等方式,加强对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等方式。
  一、中小企业要完善自身体制,实现自救。
  1、提高中小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剧。因此中小企业要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保住资金链不断,调整自身的经营和业务结构,削减亏损或利润水平低的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重视企业内部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挖掘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资金占用,降低生产成本,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2、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治理结构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和资金筹措,也影响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内部凝聚力。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与否,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融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预期报酬率有了一定的保障,这能给予投资者或者债权人一定的信心,这样中小企业才能筹集到一定的资金来发展壮大自身的业务,因此中小企业应规范公司治理结构。
  3、利用内部融资方式。银行贷款手续一般比较繁琐、贷款成本较高、而且审批时限过长。中小企业如果单单依靠银行的贷款,比较被动;如果中小企业能充分利用企业内部资金即留存收益进行融资。另外,还可以通过内部人员进行集资。金融危机下,就业环境不乐观。在这样的形势下,员工不会轻易离职,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不会太高,因此可以通过类似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方式筹资资金,给员工配送一定的“股份”,设定若干业绩和工作年限等限制条件,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通过这种方式,既能达到筹资的目的,也能留住核心的员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中小企业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利用融资新工具进行融资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工商银行的境内机构对总资产在50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办理期限在3年以内的信贷业务时,可以由自然人提供财产担保并承担代偿责任。
  长期以来,由于小企业资金少、经营规模小,很难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物,要取得银行的贷款比较困难。而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一些企业经营者已经积累了相当数量的个人资产,但由于政策的障碍无法用来向银行提供担保。对此,工商银行增加了自然人为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解决部分小企业担保难的问题找到了一条现实的出路。
  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权利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可作抵押的个人财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抵押物价值需由工商银行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或其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有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接受贷款行的监督检查。未经贷款行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馈赠或再抵押。而可作质押的个人财产包括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记名式金融债券。抵押加保证则是指在财产抵押的基础上,附加抵押人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事项的,贷款行将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在贷款行行使担保权利时,可以通过处分抵押物或质押财产受偿,对附加个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全额清偿。
  此外,为防范信用风险,工商银行还规定以下三类人不得作为保证人:一是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公司有过企业破产、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经确认个人负有主要责任的自然人;二是有过拖欠银行贷款本息等不良信用记录的自然人;三是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纪录的自然人。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此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这对需要多渠道融资的中小企业而言是非常有利的。3、信用担保贷款
  信用担保贷款是指以政府出资为主、依法设立主要从事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以及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独立出资或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担保资金,并委托担保机构运作的以政府产业政策为导向,对具有发展潜力的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协助其获得银行贷款,扶持和促进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一种贷款业务。信用担保是一种介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中介服务。由于担保的介入,分散和化解了银行贷款的风险,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得到保证,企业的贷款渠道也变得通畅起来。
  4、买方信贷
  买方信贷被认为对当事人有如下的好处:
  第一、对进口商有利。进口商可以先取得并使用货物,价款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分期支付,同时能享受到低廉的利率。有关信贷问题由本国的银行出面与出口方面洽谈,其谈判能力要比自己强(在卖方信贷中,信贷问题是由出口方银行与进口商洽谈的);同时自己则可以集中精力就贸易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分析、谈判。第二、出口商也高兴使用买方信贷。因为出口商实现了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而且也不会象卖方信贷那样在其会计报表中造成大额的“应收帐款”——因为这可能引起外人对企业的一种不好的印象。同时相比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对出口商来说剩去了很多计算、考虑并转嫁各种费用的麻烦。卖方信贷中,银行是把款项贷给出口商的,所以向银行分期归还贷款的事也要由出口商做,还的款项里当然包括了各种费用如手续费、保险费等。这样在定约之时,出口商要充分地考虑这些费用的转嫁问题——当然是转嫁给进口商。方法是提高货价。然而,在买方信贷中,贷款在名义上是贷给进口商或进口国银行的,还款也是由他们向出口国银行归还。出口商卖出货物,收回现汇即可。第三、对银行方面也有利。信贷问题由两个银行坐在一起谈,很多事务会容易处理得多,同行好说话嘛。另外出口国银行把款项贷给进口国银行,进口国银行有还款义务,这样的贷款更加保险。而且进口国银行与进口商在同一国家或地域里,彼此容易沟通和接触,更加了解彼此的资信情况。所以风险也就小了很多。
  三、政企银三方联手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地方政府要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护航员”
  地方政府应健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利益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由政府出资成立政策性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并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在增加专项贷款规模的同时,配套出台针对小企业贷款的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政策,以市场化的手段督促商业银行对小企业信贷有所作为。
  2、中小企业自身要加强内部管理,争做“诚信优质企业”
  由于中小企业大多处在竞争很强的行业,总体盈利水平不高,这就限制了其通过内源融资渠道融资的能力。要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必须加强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
  3、改革相对落后的金融体制
  (1)、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
  包括设置专职从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产品研发、业务营销、贷款审批、风险管理人员;建立专业化、标准化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业务流程;具备高效的审查审批流程;建立独立的中小企业信用客户风险评估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业务集中化管理机制等。
  (2)、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为加快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特别是韩国和日本等国家的先进经验,设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项中小金融机构。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还是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方面的服务,主要还是中小金融机构及政府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因此,充分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对广大城乡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中小金融机构本身把握好自己的合理定位,探索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信贷方式,这一点对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意义是很重大的。
  四、政府的扶持。
  金融危机下,及时的资金补充是中小企业的救命稻草。但是银行从自身盈利和贷款安全的角度出发,会更谨慎地考虑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政府可以设立专门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由这些担保机构去综合分析中小企业的发展前景、经营情况等因素,给一些相对综合评价较好的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信用担保,从而增强银行发放贷款的信心。另外,政府相关部门可以直接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比如说税收的优惠、财政的补贴等等。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总之,金融危机下,只有中小企业、金融体系、政府,共同努力、相互支持,才能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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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邓聿文:中小企业的冬天来了吗[N].上海证券报,2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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