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的税收营商环境优化

所属栏目:财税论文 发布日期:2021-05-15 10:48 热度:

   近年来,党和政府不断推出“放管服”新举措,旨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税收营商环境作为社会整体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得到了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改善。尤其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税收营商环境提升明显。近年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进入新阶段,各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和加速,也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

“放管服”背景下的税收营商环境优化

  一、税务部门“放管服”改革现状

  (一)办税标准统一化不断推进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近两年税收立法工作进度明显加快,制度保障更加坚实。通过修订和出台《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操作规范》以及陆续出台税种和特定业务管理规程,在业务办理流程和标准上实现了全国统一,涉税业务办理过程更加规范和透明,办事效率明显提升。通过办税大厅标准化建设,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有效改善了办税环境,使纳税人办税更加舒适、高效,税务机关形象明显提升。2018年通过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 1994 年分税制施行以来长期分设的税务机关进行了合并,纳税人办税不再区分国地税,这一举措将长期以来纳税人在国地税之间两头跑、两头报,税务机关重复执法等一系列问题化解于无形,也遏制住在纳税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大量重复投入和建设,大幅减少了税收征收成本。同时将征管精力进一步充沛,为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事项办理便捷化通过推行办税事项前移,实行涉税资料的前台受理、内部流转,纳税人不再需要在税务内设部门间盖公章、做审批。通过推行同城通办、省域通办,纳税人部分业务可异地办理。通过税务窗口入驻地方政府政务大厅,实行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社保缴费等事项的“一厅通办”,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办税多头跑的问题。通过实行办税“最多跑一次”和推出税务专邮、容缺受理等辅助措施,明显提高了办事效率,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

  (三)优惠享受简便化 2015 年以来,各税种税收优惠的享受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原来较多的审批类(核准类)优惠都变成了备案类优惠,目前核准类的税收优惠仅保留9 项。享受优惠不再需要层层审批,税收优惠的办理更加简便和高效。以企业所得税为例,将多数优惠由审批改为备案,2019 年开始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取消了多数需要报送的资料,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更加便捷。

  二、“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制度供给不完善 1.税收法定原则未落实到位。主要体现在税收立法周期过长、法律体系分散,部分税种(如作为主体税种的增值税)还是依据国务院条例等法规的形式予以规定和征收。这些问题一方面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税收法定原则的贯彻落实和操作,造成了税收的不公,另一方面损害了税法的权威性,不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税收营商环境受到了损害。 2.业务规范与实际业务有脱节。《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的发布,为税务机关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制定了统一的标准,但是目前这两个规范还存在不足。如业务涵盖范围不全,部分涉税业务未包括在内,社保费征收及非税业务完全未涉及。再如部分业务办理规范与实际情况脱节,无法为基层办理业务提供权威准确的依据。 3.税收规范性文件复杂多变。随着社会的发展,除了立法外税制也在通过出台部门规章、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方式不断演进和完善。但是伴随而来的是政策文件繁多、变动频繁,文件之间互相交织关联,税制的复杂度也不断提高,税收政策文件的理解和掌握难度增大,使得税务工作者、专业会计、涉税服务人员的从业门槛不断提高。近年来,虽然自上而下持续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但是清理的方式有些是全文废止,有些是条款废止,使得原本复杂的政策文件体系更加复杂化。

  (二)税务“放管服”仍需不断完善 “放管服”改革实施以来,税务部门通过不断的进行征管体制改革和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实现了税务领域的“放的开”和“管的好”,但“管的住”仍需不断完善。税收征管环节在不断后移,后续管理的有效体系未同步形成,后续管理的手段缺失、效果不明显,税务“放管服”改革未全面有效推进。随着近年来市场主体的爆发式增加,每个税收管理员负责的管户动辄上百户,更有甚者达到上千户,利用旧有的人工开展事前审核、事后核查手段来实施有效管理显然不科学。管理的失能会造成纳税遵从度的降低,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从而造成税负的不公,反过来侵蚀已经形成良好效应的“放管服”改革基础。税务“放管服”改革未全面有效推进的另一表现是税务信用等级的管理和应用不适应实际需要。目前税务信用等级主要是税务系统内部应用,对高信用等级的外部应用较成功的例子屈指可数(如“银税互动”),对低信用等级的跨部门联合惩戒不足,而且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周期为年,不能及时、全面反应纳税人实际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三)报送资料繁杂、冗余尽管国家税务总局通过陆续推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推行业务规范化、标准统一化,对大多数办税事项需要报送的涉税资料进行了明确。近几年也对办理涉税事项需要报送的资料进行过多次清理和精简。但因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缺失,诚信纳税社会氛围还未完全形成,面对实际办税过程中各种复杂的情况,为了尽可能的规避自身风险,消除纳税人申报资料中可能存在的造假死角,部分税务机关和人员往往会以“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为依据,要求报送规定之外的其他资料。这对弄虚作假者来说,可以有效地求真去伪,对诚实守信者来说,却成为人为设置的重重关卡。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夯实依法治税基础 1.严格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国家“十三五”计划实施以来,已经有多个税种的征收实现了人大立法,如《资源税法》、《耕地占用税法》、《契税法》、《环境保护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也实现了大幅修订。但是主体税种增值税因相关政策仍在改革调适中尚没有完成立法,房地产税因受制于不动产登记进程等原因立法暂时搁置,《税收征管法》部分内容已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也亟待修订。所以要根据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加快和推动税法立法进程,尽快实现所有税种依法征收。在实现所有税种立法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各项陈旧、不能体现税收精神和原则的规定,逐步形成权威、统一的税法典体系。 2.适度提升税收执法权限。高效廉洁的税收系统不能仅依靠人的自觉去执行,还要依靠较高的违法成本和严格、公平的税收执法,以此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降低税收风险。要扩大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权限,赋予税务机关搜查、留置、涉税刑事侦查等权力,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税收稽查能力,以此来提升税法的执行力,在“放的开”的同时 “管得好”。同时要压缩税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空间,制定具体、严格的税收执法自由裁量基准,降低执法的随意性。

  (二)进一步强化后续管理 1.通过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强化税务后续监管。要以本次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布局未来税收征管工作,为构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和服务体系奠定基础。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建立风险+信用税收管理体系目标,为有效实施税务监管确定了有效途径。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全面盘点现有征管资源,以风险管理、信用管理、分类分级管理等现代税收征管理念为指导,合理配置征管资源,细化征管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法律。要尽快增订完善《税收征管操作规范》这一业务遵循,对风险管理已在部分省市试行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通过有效实施税务监管来促进税负的公平。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风险提示机制,给纳税人自我纠正的机会,有效降低行政处罚的比例,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2.改革现有税务信用管理模式。从国家税务总局层面积极参与到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将纳税信用作为社会信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实现纳税信用的联合惩戒或者激励。改变目前纳税信用等级按年评定的周期,降低信用等级评定的人工参与度,改为实时评价,及时、全面反映纳税人近一个时段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为内部管理、服务和外单位提供更为准确的依据。

  (三)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1.解决现有信息化平台系统问题。继续保持税务系统在信息化方面的领先优势,深入推进“互联网+税务”战略,将信息化技术作为征管体制改革的技术支撑。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加入电子档案管理功能,实现纳税人报送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实现资料的重复使用。以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厘清非税收入业务办理职责和流程,不断朝着所有业务“零上门”办理的目标推进,尽快实现社会保险费收缴、其他非税收入申报等业务的网上办理。目前电子税务局的建设总局虽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在税收征管系统版本统一的现状下,也应推进电子税务局的全国统一。同时应进一步整合现有的信息系统,如电子税务局、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不动产登记办税平台等外部服务入口,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统一入口。 2.提升业务系统的智能化程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的披露,目前“金税四期”系统正在筹建中,智能化应当作为实现闭环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考量和需求加以实现,因为随着税收法定进程的不断推进,税制将趋于稳定。将一套基本稳定的税制进行信息化实现和多数业务的智能化运转在现行技术条件下并非没有可能。信息系统的智能化运转虽不能完全替代人工,但是其对效率的提升将使得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受益,因为较高的服务效率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张守文 . 税法原理[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刘剑文 . 财税法专题研究[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刘剑文.财税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5.

  《“放管服”背景下的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来源:《财会研究》,作者:陈雅君1 牛 鹏2

文章标题:“放管服”背景下的税收营商环境优化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jingji/caishui/45696.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