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以其鲜活的生命力,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至关重要的庞大企业群体,在促进就业和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的影响力不容小觑。但是其“小微”特征也使得其在经济浪潮中较为脆弱。2020年以来爆发的新冠疫情让我国小微企业经历了一场寒冬,再一次印证了政府政策扶持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从税收角度看,高税负一直是阻碍小微企业发展的拦路虎,对此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措施。在疫情背景下,为助力小微企业的复苏甚至存活,在已有政策的基础上构建更科学更具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以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双创”进程中的活力。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梳理
《企业年度报告(2018)》显示,从2015年以来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持续上升,存续和经营质量也不断提升,这离不开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扶持。税收方面,小微企业缴纳的十多种税种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主要税种,现有的税收优惠也主要是关于这两大税种,现按时间顺序将小微企业这两大税种的税收优惠做一个梳理(见表1、表2)。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存在问题
从第一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不断出台的税收优惠给予了小微企业极大的政策支持,是小微企业的蓬勃发展的强心剂。但是相关税收优惠存在的问题和效果一样明显:
(一)不同税种对小微企业界定的标准不一致
从表3可以看出,不同的税种设置了不同的小微企业界定标准,使得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时要按照不同的规定计算和适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成本,与税收效率性原则相悖。
(二)“一刀切”的减免方式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是没有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可享受的优惠加以区分,二者享受优惠的条件和起点是相同的,并未对微型企业给予更多的支持。二是在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上没有按照行业进行区分。不同的行业小微企业的收入水平和盈利能力有很大差别,但却采用一样的划分起点和上限,这明显不科学。三是划分标准上限前后税负差别巨大。以增值税的月销售额优惠起点100000元为例,当月销售额为100001元则需要缴纳3000元(100001×3%)的增值税。虽然仅1元之差,但缴纳的税却相差巨大,这不利于实现税收公平。四是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实际未将亏损的小微企业包含在内。现有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只有当小微企业盈利有应纳税所得额时才有意义,对于亏损的小微企业而言没有应纳税所得额,也就谈不上减免享受优惠。
(三)缺乏个税税收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虽然在法律范畴内不是企业,但其在规模和收入等方面符合小微企业,且数量庞大。个体工商户缴纳个税而不缴纳企业说的税,但目前并没有针对个体工商户个税方面的税收优惠。
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一)增强税收优惠政策的普惠性
小微企业时国民经济中的庞大群体,有必要制定适用绝大部分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将享受条件和门槛降低,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扶持,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
(二)不同行业优惠差别化
应改变目前不同行业一刀切的优惠方式,针对行业的特点制定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和优惠措施,体现行业导向性。
(三)推进税制简化,完善税收立法
小微企业规模小但缴纳的税种却很多,应该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的税制,通过立法规范小微企业和税务机关的征纳行为,使小微企业能以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效率享受最有效的税收优惠。
(四)制定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和小微企业同质的个体工商户给予个税方面的税收优惠,对收入进行一定比例的减征,激活其市场活力。
参考文献:
[1]杨建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经济发展的路径研究[J].纳税.2019(28):28.
[2]杨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8(29):45-46.
[3]张国军.关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思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0(06):157-158.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建议》来源:《现代商业》,作者:王秀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