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和会计核算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二者有着密切联系,但是又有所不同,本文主要论述了纳税筹划与会计核算的关系,以及如何协调二者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税务纵横》山东省税务期刊,自1992年创刊以来,乘着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的春风,伴着新税制的实施,肩负着税收宣传的使命,与广大纳税人同行,栉风沐雨,跨入新世纪,迈向新征程,并肩走过了11个年头。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企业也得到了空前发展,但是,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很多企业都没有很好的立足于市场中,究其原因就在于企业并不能很好的实施所得税纳税筹划会计核算工作,本文就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会计核算进行探索,旨在企业能够减轻自身税收负担,与此同时,企业能够取得正当税收的利益,为企业会计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参考的依据。
一、纳税筹划与会计核算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在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事先筹划和安排企业的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取得一定的税收利益。纳税筹划的本质是节税,具有合法性、筹划性、效益性和目的性等主要特征,其合法性是指纳税筹划在一定的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开展,其筹划性是指纳税筹划需事先谋划、安排和设计,其效益性是指纳税筹划最终的目的,而目的性是指应使得纳税人取得税后最大化的利润。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称之为会计反映,它主要以货币为计量标准,对资金活动进行反映。一般情况下,会计核算是指对已经发生的或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后的核算,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形式是做好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其基本方法主要包括:账户和账簿的设置、复式记录、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账簿的登记、成本的计算、财产的清查和会计报表的编制等。
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筹划中的具体运用
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其境内所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赋,这些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一般来讲,在会计政策范围允许内,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与核算方法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在具体实践中,应对会计核算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具体分析。
1.纳税筹划应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在纳税筹划方面,企业想要选择合理存货计价方法,应充分考虑物价波动和企业环境因素。在物价波动方面,当材料价格上涨时,需采用后进先出的方法进行纳税筹划,可降低期末存货成本;当物料价格下降时,应采用先进先出的方法进行计价;当物价上下波动时,企业应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进行计价,避免因物价不平稳造成的销货成本的波动对企业各个时期所得税额不均衡造成的影响。针对企业环境因素,如果企业处于免税期,则该期间利润越多,免税额就越多;如果企业处于征税期,则该期间利润越多,所要缴纳的所得税的税额就越大,在这样的环境中,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加大当期的材料费用摊入,以减少当期利润,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2.应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进行企业纳税筹划折旧方法的选择将直接影响企业税前利润的多少,这将为企业在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上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在利用此方法进行纳税筹划下,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影响;通货膨胀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因素的影响;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总的原则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对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选择。
3.纳税筹划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除了选择合理的会计政策、核算方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原则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因素:综合统筹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财务方针;明确企业的利益关系人;权衡企业的相关成本。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在企业的整个经营活动中,税收筹划几乎贯穿其中每一个环节,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如何运用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对企业利益非常重要,从会计核算方面,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入手,以最大限度运用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税负,实现利益最大化。1.选择合适的收入结算方式企业销售产品产生的收入有多种结算方式,根据销售方式的不同来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结算方式的不同必然导致收入确认时间和纳税月份的不同。根据我国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款项或拿到索款凭据,并将销售清单发送给买方的当天视为收入时间。而采用托收承付方式或进行银行委托的方式,视发货并办好相关托收手续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采用赊账和分期付款方式进行结算,则视已发货并办好相关手续为确认时间。订货或分期预收,则视交货时间为收入时间。根据销售方式来合理选择结算方式可以合理分配所得年度,达到延缓纳税、合理分配税负的目的。2.选择合适的费用列支方式对于企业的费用列支项目,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力列出当期费用项目、预计发生损失的项目和预提项目,以便在当期核算时减少应交所得税,获得税收益。一般应采取的做法是:对于已经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采用预提的方式及时入账;对于关键的成本摊销期应尽量选择缩短。3.选择合适的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产期投资核算的两种主要方法,对于两种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投资企业的投资比重大小。当投资比重低于25%时,应选择成本法进行核算;当投资比重介于25%~50%,且对投资对象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时,应选择权益法;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些投资比重低于25%,但仍可对投资对象产生重要影响时,也应采用权益法。4.选择合适的折旧方式折旧可以抵税,所以选择合适的折旧方式可以降低企业赋税。在企业计提折旧时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选择更为核算的计提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固定资产折旧主要有加速折旧和直线折旧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在比例税率下,当各年所得税不变或者有下降趋势的情况下,宜采取加速折旧方式;在税率呈现上升趋势时,则宜采取直线法;在超额累计税率下,直线折旧法计算的折旧率大致相等,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较为均衡的年折旧率可以避免因利润波动较高而产生的过高的税率,避免缴纳不必要的税款,所以直线折旧法相对加速折旧有较大优势。5.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会有不同的期末存货成本,而期末存货成本会对当期利润有非常重大的影响,直接影响利润高低,进而影响所得税多少。根据会计核实准则,在当期利润中,存货发出共有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个别计价和毛利率法等六种不同的方法。根据物价水平的浮动情况,六种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产生不同的税率,企业需缴纳不同的税款,因此,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认真研究税收政策,认真研究市场物价动态,认真进行税收筹划,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法,给企业带来最大化的税收好处。
四、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中进行纳税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在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中运用纳税筹划可以尽可能的实现企业纳税利益的最大化,在现实企业经营中也是可行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1.多样化的会计核算方法为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打下了良好基础在我国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对于资产的计价以及对费用的确认、费用实现的确认等都有很多处理方法可以选择利用。采用不一样的处理方法,对于企业来说,在各时期的成本、费用和收入都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影响较大,最终会影响所得税额度。2.我国现行税法认可多种核算方法使得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成为可能在我国现行税法中,对多种核算方法均认可,而不是只认可单一的核算方法。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从纳税筹划角度选择适宜的核算方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最大化为企业减轻税负。
五、结语
无论在世界上的哪个国家,无论在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制度下,还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税收都是其经济生活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于自然人也好,对于法人也好,不管穷富,只要有应税行为就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相应税款,否则就违反了我国法律。鉴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征,不管征收的理由是多么合理,不管税收用于任何情况,对于任何纳税的企业来说都是利润的流失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相关税法的完善,进行纳税筹划已经成为纳税人理财和合理避税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企业会计核算中,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税务法给予的利己选择和优惠政策,可以以小的筹划成本获得大的减税效益,因此,企业应充分重视经营活动中的纳税筹划工作,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自身的经营活动方式和时间节点,以达到对自身纳税额有益的最优化方式,最终实现企业自身利益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尹晓曦.浅议会计核算方法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5):93-94.
[2]郭威.税收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研究[J].科技咨询导报,2007,(1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