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为企业经济运行的终端凭证,可以反映运行质量和成果,为正确和提高对发票的认识和操作水平,本文在简述企业经济运行理论中,选择发票这一常见业务加以说明。
《经济视角》上半月的受众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者;各项战略、政策、措施的制定者;各项经济活动的具体实施者,及所有从事经济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下半月侧重于理论研究,为各级经济领域专家学者、各大专院校师生、金融贸易研究机构资深人士发表学术见解,进行经济研究、学术探讨交流提供一个展示平台和窗口。
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经济组织,它是根据市场需求去组织:安排其产品生产或提供非物质的服务,既是国家宏观经济的分子,又是整个社会的微观经济成员。以企业内外部两个不同角度,它在满足社会需要的同时从中要获取一定量的利润,用来继续产出和扩展生产、服务能率,企业为完成这项任务就必须经历人、财、物等资源的筹措与转换(俗称销售)活动,也就生成了企业对生产、经营、财务等众多方面必要的管理和控制,而这些管理控都应该纳入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之中。
追溯在我国"经济"一词来源于"经世济民",内容不仅包含了国家如何管理和使用财富,又如何管理其他经济活动;也涵盖着应用经济手段处理政治、法律、军事等方面问题,也正是所有这一切都与"经济"有联系。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迅速发展,逐步形成经济学说和不同流派,在不同时期往往给出不同的理论,在不断深入研究和实践验证下,如今已经可以供企业应用相对成熟的系统理论方法,普通被企业接受;其中早于宏观经济家产生的微观经济学即指出生产者(可理解为企业)行为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所谓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提法对比并不矛盾;企业拥有或发生的生产要素、边际收益、规模经济、会计成本、经济成本、机会成本、经营收入、社会成本、完全和不完全竞争等,正是企业经济运行中所触及到的业务,也是企业经济运行被具有的商品性、经济性、联锁性特征所决定的;具体地讲,企业讲究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去获得同样多的产品和服务,或者以同样数量的资源消耗产出更多的产品及非物质服务收入。人们总是希望得到物美价廉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可是产品生产消耗的资源却是有限的,这是永恒存在的矛盾。为缓和这个矛盾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就要突出经济性,在不降低产品质量、功能、服务前提下,提升投入产出比,不局限在简单再生产上,还要为扩大再生产后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使企业经济运行步入良性轨道。
企业经济运行体现在企业经济管理过程,从20世纪以来经济管理知识既丰富又系统,虽然还未能达到自然科学那样精确,导向精细管理已无庸置疑;同时管理又是一种艺术,应用各种管理手段不断去完善管理,又不能教条式的完全依赖它,结合企业实际创新灵活驾驭,使经济活运行动取得最佳效果。
笔者之所以简述企业经济运行作为基调,意图链接企业经运行中发生的一些现象,并在诸多现象中找出值得重视的问题,试选堪与企业资金流媲美的经济流转凭证——发票来说事,理由是企业在经济运行中需要会计管理来支撑,而发票担当经济事项唯一的原始凭证和核算依据,籍以反馈经济运行状态和结果。
所谓"发票"是指完成产品,服务等交易(交换)过程,所开具或取得的由国家税务机关印制(或授权印制)的合法经济凭证。以载明货物(服务)标的名称、数量及其单总价值,起到保证和售后承担相应的责任为特征。传递企业经济运行终端信息。看起来发票是个别存在,但汇集后通过会计分类记录核计,即能反映企业整体经济运行质量;如此,笔者提出重视发票管理并非小题大做,从提高认识到精心操作,来更好地履行企业义务提升企业形象。
然而,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发票"乱象,不能不引起企业的关注;如伪造交易事项虚开发票,转让或非法代开各种发票,私自印刷、伪变造发票;尤其出售"假发票"在我国各地仍在蔓延,屡被严历查禁仍不鲜见,一定程度上已成为"顽疾",威协着包括企业在内的经济正常运行秩序。据《中国税务报》载,上海市截至今年6月底即收缴涉案发票198万余份,查处违法企业630户假发票1.39万份,追补税款9852万元;另今年以来天津市对957户企业的检查,即发现购买使用假发票1.29万份,涉税5161.8万元;继又对几家大中型企业使用发票情况中,查出违法发票1.2亿余份,逃税达6915.4万元;全市共破获发票犯罪案件82起,收获假发票252万余份;河北省地税局在今年加大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查处力度,与公安部门配合捣毁窝点26个,打掉团伙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查获各类假发票114.9万份;全国各地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已成多发案件。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委员赵平感叹地说"假发票漫天飞";可见假发票及违法使用发票已到要痛下决心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否则会破坏正常的市场环境。
购买使用假发票或违法使用发票它的动因和目的,笔者了解分析认为:一是企业经营者虚列成本。隐瞒利润,从而偷逃企业所得税;二是虚增营业额,制作虚假经济交易财物凭证,人为扩大企业业绩应付审查,如是上市公司则企图避免进入"ST"行列;三是民营股份制或私营企业高层、业主掩盖违法个人消费行为;四是在并无真实经济业务发生情况下,企业利用互开发票(或用假发票)使票货分离套取资金不但偷税,还用于发放员工不当福利和奖金;五是虚开增值税发票收取所谓的"手续费"等买空卖空获取暴利。途径不一手段多样,形成虚假发票"买方市场"需求与"卖方市场"的利益冲动,导致发票犯罪活动虽在严打和惩处下,仍侵蚀着社会及其企业经济运行的合规性,干扰各个方面确切的经营和会计信息。
企业经济运行中如何强化发票管理,笔者以为首先应提高认识合法经营。自2011年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除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面临如此法规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管理层人员率先垂范从学习中提高认识和遵从度,不去违法使用虚假发票,从而也做到"不做假帐",升华企业经济运行信息。其次,购领和保管使用好发票。按新《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需要新领发票,应当持有效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发票专用章印模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临时到外地从事经营活动,则向经营地税务机关购领发票;一旦领购回发票后,应指定专人登记保管,领用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整本发票不得拆移使用;允许用电脑开票的企业,应当按规定据实填齐各个项目不得遗漏;第三:严管代开发票。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发票细则》第16条对代开发票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细化,明确代开发票的企业在代开发票时实行"先收税(按规定税务率),再开票"原则;并不能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发票相关"栏目"必须全部填写,否则属于虚开或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一些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多以代开发票收取"管理费"为生,值得提出的是发票作为经济凭证,要求代开发票方是否完成了工程部项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文书,如竣有效的证明帐单是不能冒目代开票的。第四:建筑业执行"以票控税"问题。自建筑业成为营业税重点税源行业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2006】128号通知,规定建筑业营业税以项目管理来控税,发票按建筑工程项目逐户建立收入台帐、逐笔登记开具发票数量、号码、金额。但是开了发票并不等于收到了款项,因此模糊了实体法关于纳税时间的规定,"以票控税"成了企业先垫付税款,不利于企业经济运行中的资金周转,也违反了《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纳税人应税行为应在收讫款项的规定,在这里提出请有关方面考虑,以降低企业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