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和数据造假等方面出现的“保险乱象”对保险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在国家“稳增长、防风险”的宏观战略下,保险业进入严监管模式。监管部门于2017年5月出台了“1+4”系列文件,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主要任务是“加强保险监管、治理市场乱象、补齐监管短板、防范行业风险”。2018年后又相继颁发了《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这是我国保险监管史上的重要事件。为深入理解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的演进过程,本文对主要发达经济体的相关制度进行对比研究,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
一、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
为提升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推动保险公司搭建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助力监管机构进行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颁发了第13号准则《资产负债管理标准》(Standardonasset-liabilitymanagement,简称“《13号准则》”)、《资产负债管理专题报告》(Issuespaperonasset-lia-bilitymanagement)、《保险监管核心原则》(InsuranceCorePrin-ciples,简称“ICPs”)。《13号准则》确立了全球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的11项标准,从组织架构、政策制定、职能分工、程序监控、会计估值、管理工具等方面提出总括性的要求,列明了资产负债管理的目标和框架、衡量技术、涵盖的风险、风险容忍度等基本依据;《资产负债管理专题报告》从资产负债管理涉及的风险、不同保险产品的特点及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因素和假设条件、资产负债管理技术等方面提供了操作指南;ICPs明确提出监管机构和监管体系应重视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其中ICP14(估值)就资产和负债的估值、计量原则进行明确,ICP15(投资)提出投资策略应匹配负债特性,ICP16(偿付能力目标下的企业风险管理)提出风险管理政策应包含清晰的资产负债管理政策,ICP17(资本充足性)提出资本应能吸收资产和负债变化引起的显著非预期损失,ICP20(信息披露)指出资产负债管理应披露的定量和定性信息等。
二、欧盟和美国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监管的关键在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即资本充足性状况的监管。欧盟和美国没有就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制定专门的监管规则,但偿付能力监管规定中关于资产负债评估标准、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资金运用种类与比例、资产负债相关的财务指标、风险资本要求等内容决定着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价值、负债规模与结构、资产类型与结构、资产负债之间的关系、资产负债风险分类及其重要程度,进而对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一)欧盟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演进过程
早期,欧盟成员国使用的是基于规模导向的资本监管的欧Ⅰ标准,即通过比较认可资本、最低保证金和法定偿付能力额度来辨别保险公司有无足够的偿付能力。这种方法计算简便、便于监管,但也有不足:一是仅考虑了承保风险而没有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运营风险等在保险公司经营中日益重要的风险;二是仅用偿付能力充足率代替偿付能力,忽视了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等因素;三是对资产和负债的评估建立在清算假设下,没有采用实际市场价值,这会影响估计的准确性。直到公平人寿因高预定利率分红保单内嵌期权定价错误导致资产负债严重错配带来危机,迫使对保险市场进行监管标准改革,于是欧盟2001年着手制定“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标准Ⅱ体系”(以下简称“欧Ⅱ”)。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2004年推出了实际偿付能力监管模式,为欧Ⅱ的建立奠定了基础,2005年新增了加强的资本要求和个别资本评估。2008年次贷危机后,欧洲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对资产负债管理更加重视,部分公司已提前按照欧Ⅱ标准来进行管理,主要表现在:一是实行统一金融监管,从分业监管走向混业监管;二是提高金融资产价格变动对偿付能力影响的敏感度,加强保险公司风险意识;三是提升对风险传染的防范意识,更关注风险相关性测度;四是重视通过实践经验数据来确定风险收益特征,改善参数的适应性;五是将全面风险管理和内审合规放在公司经营更重要的位置。欧Ⅱ的建立借鉴了巴塞尔协议Ⅱ的思想,偿付能力监管由资产负债表来实现,资产和负债根据市场价值来计算,保险公司可选择标准模型或内部模型进行估算。欧Ⅱ有以下贡献:一是从偿付资本的角度对保险公司监管明确了要求,提出了三支柱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偿付能力的计量、保险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二是考虑了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保险公司负债端和资产端都与实体经济及金融同业相关性越来越高,考虑到金融风险传染的问题,欧Ⅱ设置了风险之间的相关系数;三是体现了审慎监管的思想。风险较大的业务会消耗更多的资本,从资本消耗上引导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管控。欧Ⅱ较欧Ⅰ改进了许多,但仍有以下不足:一是管理和监管成本较高。欧Ⅱ在产品设计、精算定价、系统建设、量化计算等方面都对保险公司及监管机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二是监管尺度难以保持一致。不同国家、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保险公司不能按照统一标准监管。
(二)美国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演进过程
偿付能力和风险资本管理是美国现代保险监管的重要内容,早期美国各州制定最低资本额对保险公司进行偿付能力监管。由于规模迅速扩张、负债成本提高加之产品不断创新,20世纪70年代后许多保险公司破产,这推动了美国政府对法定保证金和监管法规的改革。为提高偿付能力监管,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开发了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财务分析和偿付能力跟踪系统(FAST)、风险资本标准(RBC)。1.风险资本标准。NAIC于1993、1994年采用RBC代替最低资本金数额制度,最低资本取决于保险公司经营规模及面临的风险,风险资本比率为调整后总资本与风险资本的比值,不同的风险资本比率是监管采取公司行动、监管行动、授权控制或强制控制的依据。RBC方法比欧盟固定比例法采用更详细的因子,评估风险的依据受风险因子和风险资本额大小的影响,因此灵活性和针对性更强。但由于其本质属于因子法,因而无法体现特有风险及变化,尤其是目前的RBC因子无法体现出万能险等产品所隐含的保证和选择权的风险。2.偿付能力现代化计划。美国次贷危机出现后,为了使保险业能够平稳应对可能发生的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NAIC对RBC进行完善形成了偿付能力现代化计划(SMI)。SMI就以下重点领域进行完善:一是资本要求。主要是重新评估特定情况下的风险,完善RBC计算模型,评估原有RBC风险项目是否全面并对其进行优先程度和权重值的排序;二是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主要是对高管行为进行约束,完善公司治理标准,加强内部稽核能力,完善风险识别与评估处置等环节的规则和标准;三是集团监管。要求金融集团设立防火墙制度,主要包括集团自有风险与偿付能力评估、制定金融集团下保险公司监管指引、拟定金融集团财务评估方案;四是财务及报表。主要围绕准则式准备金提取类负债标准进行量化影响研究;五是再保险。
三、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体系
(一)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演进过程
我国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十分重视,许多规定中都渗透着资产负债管理的理念。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要求保险公司须具备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根据保险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还对资产负债管理决策组织机构进行了明确;《保险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的量化评估指标、评估对象等均有详细要求;《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资产配置进行压力测试,评估压力情景下资产收益率、现金流、偿付能力的影响。但是上述制度并没有就资产负债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约束,为此原保监会于2013年5月建立了“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简称“偿二代”),其将偿付能力充足率作为量化指标,通过资本消耗来衡量各类风险,促进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的结合。为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保险资产负债管理向“硬约束”发展,银保监会开创性地制定了《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由此,我国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二)“偿二代”及其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
“偿二代”通过资本约束风险,即在资产配置时需要考虑负债成本、资产的风险收益比、流动性、资金占用等内在约束,本质上这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髙的要求。具体来讲,“偿二代”通过风险因子来测度不同资产面临各类风险而占用的最低资本,最低资本的计量借鉴了巴塞尔协议Ⅱ的思想,采用了在险价值(VAR)的原理。1.更关注资本调整后的投资收益。“偿二代”的导向为投资风险越大则占用资本越多,保险公司在资产配置时需综合考虑各类资产的收益和风险,确定最优配置比例。风险因子的提取一般遵循以下原则:权益资产>固收资产,低流动性资产>高流动性资产,低信用等级资产>高信用等级资产。在不考虑信用等级、久期及其他因素影响下,一般来讲存款、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固收类资管产品/优先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动产、可转债、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未上市股权/权益类资管产品、股票消耗的资本依次升高①。2.更关注产品设计对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偿二代”以保险产品为出发点,对产品按风险大小确认最低资本要求,产品类别、条款设计、业务发展策略将显著影响公司资本要求,储蓄性强、保底收益高、资产负债匹配差的产品通常提取的准备金高、资本消耗较多。3.更关注利率风险对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偿二代”体系下的利率风险同时对资产端和负债端产生影响,因此在资产负债管理时必须格外重视对利率风险的管理。财产险计算利率风险时采用综合因子法,期限是影响风险因子大小的关键,久期越长则风险因子越高,这充分强调了久期管理的重要性;人身险公司利率风险最低资本计量采用情景法,根据精算原理,利率对负债端的影响往往超过对资产端的影响,因此利率上升的不利情景更主要。实际资本在不同利率情境下的波动幅度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与准备金负债的匹配程度,两者价值变动的匹配程度越高,对实际资本的净影响就越小,从而利率风险占用的资本就越少。为了减少利率风险对资本的占用,“偿二代”引导资产配置时尽量缩小资产负债的久期缺口。
(三)《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及其对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
《规则》从能力评估和量化评估两个角度对保险公司进行评价,建立了长期经济价值、中期盈利能力、短期流动性及偿股付能力限制的多维度资产负债管理多目标体系。能力评估的设计借鉴了IAIS《保险监管核心原则和资产负债管理标准》、偿二代风险管理要求、COSO风险管理架构,包括基础与环境、控制与流程、模型与工具、绩效考核及报告五个部分,量化评估主要包括期限结构匹配、成本收益匹配和现金流匹配监管。能力评估从制度健全性和遵循有效性两个维度定性引导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提升,前者主要评估制度制定是否科学、全面、合规,后者主要评估是否依据制度持续、有效实施。量化评估通过定量标准来推动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建设,期限结构匹配主要是通过久期缺口来衡量资产与负债的错配程度,成本收益匹配主要考量投资收益能否覆盖负债成本,现金流匹配主要通过流动性指标监测各账户未来三年的现金流状况。1.重视公司治理对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良好的公司治理架构对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能力至关重要,针对保险公司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不到位的问题,《规则》建立了董事会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秘书处的组织架构体系,明确了各层级的战略达成目标、人员配备要求、职能责任分工、管理授权流程等。2.重视分账户管理对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由于每种账户对投资收益、风险要求、给付频率的要求不同,《规则》要求拟定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和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时应考虑的各账户情况,在制定整体战略时应该根据每个业务条块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资产负债管理战略,并考虑不同条块之间的互动效应;在构建资产负债管理模型时应当考虑不同情景对分红策略和万能结算策略的动态影响。3.重视产品开发对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以往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大多由业务部门向产品设计部门传导市场需求,忽略了资本市场的情况,投资部门等到保费流入后再进行配置难免出现资金闲置或无匹配可投资产的情况。《规则》要求保险公司明确“对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的标准,开发此类产品时,要制定对应的投资策略,并根据公司历史情况全面考虑可能对偿付能力、现金流和流动性、成本收益等的影响,这样从保险产品设计时就考虑资产负债联动,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稳定性。4.重视过程控制对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规则》明确每年须就业务规划和资产配置计划与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回溯分析,要求保险公司对业务规划的实际保费收入、资产配置比例、投资收益率等与实际经营情况之间的偏差进行年度回溯分析。以往监管进行结果导向的管理,但此次更加注重能力培养、过程管控,引导保险公司通过回溯分析来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管理机制、提高资产负债管理能力。5.重视资产配置对资产负债管理的影响。《规则》出台前,个别保险公司对资产配置重视程度高、建立了专业团队、构建了定量分析模型,但大部分公司资产配置还停留在较为粗放的阶段。为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资产配置体系、保证投资的稳定性,《规则》对资产配置进行详细规定,如战略配置规划及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的主要内容、人员配置、决策审批及授权流程、分账户管理要求、约束条件、模型与工具等。
四、结语
我国开创性地搭建了以“偿二代”、《规则》、《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为核心的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这对保险公司树立正确的资产负债管理理念、构建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引导保险资金稳健审慎配置、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有重要意义。自新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实行后,大多数保险公司已搭建了资产负债管理框架,并将资产负债管理相关机制融入公司经营决策和关键环节,其中以资产配置最为明显,但是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差异较大。今后各保险公司应在以下方面继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一要高度重视资产负债工作,充分理解新规内涵,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和流程,将资产负债管理的理念、规则嵌入公司经营和日常管理;二要细化公司内部资产负债管理工作分工,形成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将资产端与负债端的协调联动贯穿于决策经营的全过程,形成常态化的信息沟通与工作机制,将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三要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完善资产负债计量模型,以专业工具和IT技术赋能资产负债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四要结合各自经营特点,构建资产负债管理的指标体系,根据指标体系建立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公司的期限错配、利差损、流动性等风险情况,通过加强事前管理与过程管理,防范错配风险,进一步发挥资产负债管理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余龙华,陶羽琪.“偿二代”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J].中国保险,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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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研究》来源:《中国经贸导刊》,作者:王颖 方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