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及国民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新生代家长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早期音乐教育。而在学龄前阶段,儿童的音乐教育主要采取音乐活动的形式,包括打击乐演奏活动、歌唱活动、节奏活动和音乐欣赏活动[1],其过程更强调孩子在音乐学习中的参与性。但对于此阶段的儿童来说,探索求知的主动性更为重要。而音乐玩具与音乐活动的区别在于,儿童对玩具有着完全的主导性,且儿童能够更为主动地在音乐玩具中探索、感知音乐。可见,通过音乐玩具能够有效地激发儿童对音乐的学习兴趣。
1学龄前儿童音乐认知发展特征
在学龄前儿童的音乐认知发展中,儿童将符号作为学习音乐的主要媒介,通过各种形式的音乐体验,在不断探索中感知丰富的音乐情感。3—6岁儿童已经能够掌握音乐的主题和音乐的特性,其审美形式感逐渐形成,但音乐的风格及个性还未能引起他们的注意[2]。在此阶段,儿童对声音有着非常敏锐的感知能力,其与生俱来的乐动感和节奏感,会使他们在音乐活动中通过无意识的注意逐渐形成音乐记忆,从而具备创造简短音乐片段的能力。音乐的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是现阶段儿童音乐认知发展的核心,学龄前3—6岁儿童的音乐能力发展特点见表1。
2学龄前儿童音乐玩具概述
2.1音乐玩具种类及功能
音乐与儿童有着一种自然的亲密感,音乐自身的娱乐性使其能够融入到不同的玩具设计中。音乐常作为辅助功能,以背景音乐或互动反馈来丰富玩具设计。目前市场上的音乐玩具由于其发声方式、表现功能以及音乐能力培养侧重点的不同,种类繁多且功能丰富。根据不同的设计特点,音乐玩具的详细分类如表2所示。
2.2学龄前儿童音乐玩具现状分析
我国市场上音乐玩具大都是各种乐器的简化缩小版,更注重外观造型的设计。在操作方式上,通过简单的敲击、拍打和弹奏,能够让孩子们快速获得来自音乐玩具的乐趣。但在自由随意的点击式行为下,儿童很难自主地创造出动听的音乐,往往都是获得简单的音响反馈。对于喜欢挑战性游戏的学龄前儿童来说,点击式的音乐互动已经无法满足他们强烈的好奇心和游戏兴趣。简单地说,目前我国音乐玩具总体可玩性不高,且儿童使用兴趣短暂;此外,演奏方式的随意性也导致了音乐启蒙功能的弱化。与国内相比,国外对于音乐玩具的设计研究相对较早,在音乐玩具的玩法设计上也更为丰富,更加符合儿童的游戏行为习惯以及音乐能力发展特点。
3学龄前儿童音乐玩具的设计原则
3.1安全性原则
学龄前儿童强大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是他们最明显的特点。然而,这个阶段的儿童并没有安全意识,在使用玩具的过程中经常会因为操作不当导致意外受伤或误食等情况。因此,音乐玩具的设计首先要考虑儿童的安全问题。应选择无毒、无害、轻便且不易碎的材料,在外观造型的设计上应符合儿童的游戏行为习惯,以确保儿童在玩具操作中的安全性。
3.2功能性原则
在产品设计之初,一定要考虑它是为谁设计的。因此,儿童音乐玩具的设计应以儿童为中心,旨在培养儿童的音乐素养,并与学龄前儿童的认知发展相匹配。就功能而言,不应仍停留在点击、敲打等表面操作上,而应在满足儿童兴趣和游戏行为的前提下,更多地关注音乐玩具的启蒙功能。与此同时,要充分显现音乐的艺术特性,通过更有趣、更具挑战性的游戏互动,让孩子们在音乐玩具中去发现、探索,从而提高学龄前儿童对音乐的学习兴趣和认知能力。
3.3趣味性原则
对于此阶段儿童来说,能够吸引他们注意力、满足他们情感认知的玩具必然是富有趣味性的。造型和色彩就是体现玩具趣味性的第一要素。因此,儿童音乐玩具的外观设计应贴近儿童的心理生活,以直观的视觉吸引凸显玩具趣味性,通过生动、新颖的玩具造型和丰富的色彩变化,来激发儿童对玩具的好奇心和游戏兴趣。
3.4可玩性原则
可玩性是指一个产品好玩的程度[3]。首先,儿童玩具的玩法要易于操作,且符合现阶段儿童的游戏行为习惯。过于复杂的玩法会使孩子产生消极情绪,进而阻碍孩子对玩具游戏的兴趣;其次,玩具的游戏内容要避免单一无趣。学龄前儿童思维跳跃、活泼好动,在强烈探索欲望的驱使下,对玩具游戏内容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音乐玩具的设计应以简单易懂的操作方式和丰富多样的游戏内容,提高音乐玩具的可玩性,进而激发儿童更多的探索兴趣。
4学龄前儿童音乐玩具的设计思路
4.1融入主题设计以激发想象力
学龄前儿童对主题情感丰富的音乐有着浓厚的兴趣,创造一个生动的音乐情境将帮助他们更好地感知和聆听音乐。将音乐玩具中加入主题设计,会使孩子在游戏中产生联想,并在丰富的想象中达成情感共鸣。通过视觉和听觉结合,更好地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使他们能够更专注于音乐玩具的游戏之中,并在想象中从感官延伸到情感延伸,进而促进共情能力和听辨能力;此外,要丰富学龄前儿童的听觉体验,让孩子在“听”中感受音乐的魅力与趣味,激发对音乐探索和模仿的兴趣。因此,通过融入主题设计,丰富音乐玩具的视觉形象及听觉体验,创设出贴近儿童心理的游戏场景,使其更加专注地沉浸于音乐玩具之中,进而完整其情感世界,激发无穷的想象力。
4.2突出音乐可玩性以促进思维发展
生动直观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会增加儿童的游戏兴趣,音乐玩具不同于乐器,玩具是儿童用来游戏娱乐的。因此,在设计音乐玩具时应突出音乐的可玩性,将抽象的音乐符号和音乐元素视觉化,使其有形有色,将听觉感知转化为视觉感知。同时让儿童以习惯的形象认知和行为方式感受和体验抽象的音乐形象,通过玩具特有的游戏特性,对音乐形象产生联想,进而促进抽象思维的发展。例如将乐理知识隐藏在玩具设计中,以可见可玩的方式创造音乐,将音乐的创作思维转化为玩具的构建行为,让音乐可玩且好玩。
4.3开放式的游戏方式
自由与创造是儿童游戏的精神核心,同时也是孩子们之所以乐此不疲地进行游戏的原动力[4]。儿童可以在游戏中选择、想象、判断和组合,在玩具游戏的自由组织和创造中,孩子能够收获更多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在音乐玩具的设计中,通过开放玩具游戏方式及游戏过程的可塑性、多样性和变化性[5],能够使儿童有充足的机会在游戏中去感知和创造音乐。
5结语
玩具是儿童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学习工具,利用音乐玩具实现学龄前儿童的音乐教育,对他们来说是最具吸引力且最有效果的方式。音乐玩具的设计应以儿童的认知为基础,既要考虑玩具的音乐功能,又要注重其娱乐性和可玩性。文章通过分析音乐玩具市场,总结并提炼出满足学龄前儿童音乐能力发展需求的创新设计理念。希望通过对音乐玩具造型及内容的创新设计,能够提高儿童对音乐的探索兴趣,促进儿童音乐能力的更好发展。
《学龄前儿童音乐玩具的设计研究》来源:《工业设计》,作者:袁博 郜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