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路径探析

所属栏目:教育学论文 发布日期:2021-08-24 09:07 热度: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文化软实力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内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着我国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而注重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推动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途径。2014年3月由教育部颁发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对如何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要求。2017年1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共同下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中央文件的形式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明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应然发展方向。作为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学校应该着力于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有序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这是学校教育责无旁贷的任务。学科教学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深入发掘不同学科课程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精心设计教学方案,在教学活动中有机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促进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的提升,符合课程标准对学科教学育人的实际要求。语文课程既具有工具性特点,也具有人文性特点,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1]在语文教学实践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发挥学科优势,体现育人价值,彰显民族文化,实现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学生、感染学生、激励学生的作用,既是当今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语文教学实践的内在诉求。

语文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路径探析

  一、深入研析语文教材内容,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

  语文教材是开展语文教学活动的依据,教材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是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教学资源载体,能够为教师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件教育提供切实的资源支撑。目前中小学使用的语文教材是由教育部审定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的统编版教材,教材在编写立意上均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立德树人,通过“整体规划,有机渗透”的设计,结合语文学科的特点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守正创新。义务教育段语文教材在选文中加大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并把它有机融入语文教材的选文、习题等方面,在编排结构上采用“双线组织单元结构”,以“内容主题”和“语文素养”两条线索交织,既适当保留人文主题,又注重落实语文知识与能力的培养。[2]2019年秋季投入使用的高中语文统编教材在教材的单元组织上采用了两条线索,即“人文主题”和语文“学习任务群”,其中在人文主题的编写中涉及面非常广泛,其中着重体现“文化自信”“责任担当”和“理想信念”三个方面,以高中学生的人格养成和精神成长的实际需要为观照重点。在语文学习任务群的设计中重点关注高中生语文核心素养的培养,观照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从而确保语文课程工具性的落实。[3]中小学语文教材在编排上注重思想教育和语文教育并举,学生语文能力的发展和思维能力的发展、德育水平的提高并重,因此在中小学语文教材的选文系统、知识系统、助读系统及作业系统中散布着丰富多样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需要通过研读教材进行分析整理,合理规划,有效运用。

  语文教材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在呈现方式上体现为显性与隐性相结合。有的选文显性展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元素,如《春望》《木兰诗》《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声声慢·寻寻觅觅》中蕴含的丰厚深沉的家国情怀,《陋室铭》《爱莲说》《行路难》《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中展现的各具特色的人格品质等;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中“有朋自远方来”“人无信而不立”“君子自强不息”“天下国家”“孝亲敬老”等板块直接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的某一方面构建专题。对于语文教材中显性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元素的内容,教师在研读中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元素,结合教材内容所在的学段,细致分析、深入思考、合理使用。语文教材中还隐含着可供教师发掘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元素,如识字与写字领域中蕴含的汉字文化和传统书法,阅读领域选文里包含的传统节日、传统艺术、传统建筑等以及文本中字里行间暗含的传统文化元素,需要教师认真研读、仔细发掘。如有教师在《惊弓之鸟》一文中结合汉字“羸”的识记引导学生思考:该字为上中下结构,要是想把它写得漂亮一点怎么安排间架结构。通过分析得出,要把上面的“亡”和中间的“口”写的扁一点,给下面留出位置来,下面的三个部件要写得瘦一点窄一点,互相谦让,字才能写得好看。老师在研读教材时结合小学三年级学生实际,发掘汉字的文化意蕴,指出这个字结构复杂,像一个大家庭里有众多的兄弟姐妹、一个班集体里有很多同学,要想和谐就需要每个成员都谦让和宽容。这样的字形分析和书写指导,既有利于通过汉字学习引导学生感受汉字的形体美,指导学生写好汉字,又能够从汉字分析引申出相互谦让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内涵。[4]教师引导学生在识字写字的同时获得美的体验和感受,理解承载于汉字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其探究兴趣,使语文教材中的汉字成为彰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资源依托。语文教材里的选文,其体裁样式、选词炼意、遣词造句、布局谋篇以及字里行间的情感思想等都有可能蕴藏着传统文化教育元素,只有教师潜心研读、深入发掘,才能使之成为语文学科教学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资源载体。

  二、 精心设计语文教学方案,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元素

  语文教学方案是教师在教学准备过程中根据具体的内容、对象和条件进行全面考虑,形成实现课堂教学目标的教学思路,并在此基础上做出的具体的教学实施方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语文学科教学的重要内容,在语文教学中激发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之情,引导学生逐渐认识、循序渐进地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从而促使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产生认同感与自豪感,才能提升学生的文化底蕴,真正实现语文学科的育人价值。语文教学方案的设计是语文教学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给语文课堂教学活动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蓝图,语文教师要在教学方案的设计中结合学生的学习起点、具体的教学内容与教学条件,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机融入教学方案的设计之中,将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人格修养教育的目标与语文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目标结合起来,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合理安排语文教学全过程,使教师在教学活动实施之前做到“心中有谱”。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落实到语文学科教学中,需要教师在教学方案设计中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和学科教学内容之间的联系,关注“情感态度价值观”维度的教学目标、关注语文核心素养中的“文化的传承与理解”维度的教学目标,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教学目标,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挖掘蕴藏其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元素,开发能够推进学科育人作用的教学资源,设计规划语文教学的推进过程,使语文教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机融合。[5]教学目标是教学行为要达到的预期结果,也是学生通过学习活动要实现的预期结果,对整个教学方案的设计起到统领作用。教学目标的设定决定了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具体教学行为,要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在语文学科教学中润物无声,教师就应该注意在课堂教学目标的设定上把语文知识能力培养的需求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培养的需求结合起来,把语言的建构与运用和文化的传承与理解融合起来。在识字与写字教学中,其教学目标的设定既要关注学生对字词的识记写用的掌握,还要注重培养学生对汉字的喜爱之情和探究之趣,体会汉字的丰富内蕴和灵动用法,把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情感体验结合起来,在教学中无痕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元素。在阅读教学的教学目标设定中,既要设定理解文章分析语言等阅读知识能力维度的目标,还要关注挖掘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元素,设定恰当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维度的目标。如在《爱莲说》教学设计中,其教学目标可以设计为通过学习积累文言字词,掌握托物言志和衬托手法的运用;通过文章学习体会洁身自好、崇尚独立的人格,感受君子对自我品行操守的坚守。[6]结合文中作者对“莲,花之君子者”的描写,把人格修养教育的目标融入课文学习之中。在《陋室铭》一文的学习中,设置引导学生掌握常见的文言词语,理解文章主旨,掌握托物言志的写作手法的知识能力目标,设置引导学生体会作者安贫乐道的生活情趣和精神品质的情感态度目标。[7]只有在教学目标的设定中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元素,教师才能据此进一步确定教学重点难点,选择适宜的教学方法,合理安排教学步骤,从而在教学方案的设计中体现语文课程本身的学科育人价值。

  三、有序推进课堂教学活动,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策略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得以开展和落实的主阵地,也是在学校教育中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关键渠道。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其认知特点存在差别;不同学科的课堂教学活动,其推进方式各有特点。在学科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需要结合具体学段和具体学科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因此在语文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遵照语文学科的特点,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语文教学的有机融合,实现学科育人目标的具体策略。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分学段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使之行之有序。在中小学阶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小学低年级,主要是培养小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之情,使之产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侧重于启蒙教育。第二阶段为小学高年级,主要是促进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样性,从而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力,侧重于认知教育。第三阶段为初中,在引导初中生了解我国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培养学生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归属感与自豪感,增强初中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这一阶段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侧重于认同度的增强。第四阶段为高中,主要是引导高中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内涵的感悟,以增强其文化自信心,侧重于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性认识的增强。[8]这一要求也恰好说明在中小学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结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穿在中小学语文教学的全过程中,在小学阶段关注从启蒙教育到认知教育,在中学阶段侧重从理解认同到理性分析、主动践行。同时在语文课堂教学活动中,还要根据语文学科教育的特点和具体的教学内容开展语文教学活动。语文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的语文知识和能力是在学习语言文字的运用过程中习得的,其习惯的养成、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也是在这一过程中才能得到促进。因此,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是渗透在学生语文实践活动之中的,教师要注重开展丰富多样的语文教学活动,如诵读品析、圈点批注、交流讨论、表演展示、探寻研究等,让学生参与进来,着力于实践活动、着意于人文精神,通过语文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内在情感,从而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近感,逐渐提升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的认同感。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需要依照语文教学的实际规律循序渐进,有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标准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对不同学段的语文教学制定了具体的阶段性教学目标,并在综合性学习领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体现语文学习和其他学科、语文学习和生活的联系,每一阶段课程目标有机联系、螺旋上升,形成一个有序推进的整体。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采用“学习任务群”的方式,以任务为导向,用学习项目为载体,整合语文学习的情境、内容、方法和资源,引导学生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与语文学科的具体教学内容有机融合、有序推进的。如在识字写字方面要求教师在语文教学中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了解感知汉字文化,对其产生亲近感和认同感,并在书写、临摹过程中体会、感悟,继而传承和弘扬汉字文化:从第一学段的“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写字的愿望”“能按笔顺规则用硬笔写字”“初步感受汉字的形体美”到第二学段的“对学习汉字有浓厚的兴趣,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用毛笔临摹正楷字帖”,第三学段要求“硬笔书写楷书,行款整齐,力求美观”“能用毛笔书写楷书,在书写中体会汉字的优美”,第四阶段要求“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1]7-15高中阶段在语文学习任务群“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中指出,要“巩固和加深义务教育阶段所学的汉字知识,体会汉字、汉语与中华传统文化的关系及汉语的民族特性,增强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9]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学的不同领域,还是普通高中阶段语文教学的学习任务群,都具有各自内在的特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立足于语文学科本身的特点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做到自然而然、无痕渗透。此外,语文教师还应拓展语文活动的外延,利用传统节日、地方资源等开展相应的课外语文活动,从大语文观角度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语文的融合,在引领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与魅力的同时, 促使语文教学更具人文性、更具成长性内涵。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遵循不同阶段学生的实际认知规律,遵循不同学科的实际教学规律,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国民教育的始终。在语文学科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也是语文课程教学的内在需要。语文教师要从语文学科本身的课程特点和语文课程实施的实际要求出发,深入研析教材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有序推进实际的教学活动,主动开展教后反思,在语文教学活动中落实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丰富学生的文化积淀,在潜移默化中丰富学生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真正发挥语文学科的育人价值。

  参考文献

  [1]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1.

  [2]温儒敏.“部编本”语文教材的编写理念、特色与使用建议[J].课程教材教法, 2016,(11):3-11.

  [3]温儒敏统编高中语文教材的特色与使用建议一在统编高中语文教材国家级培训班的讲话[J] 课程教材教法, 2019,(10):4-9+18.

  《语文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路径探析》来源:《西安文理学院学报》,作者:李莉

文章标题:语文教学中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实践路径探析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jiaoyu/jiaoyuxue/46527.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