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作为高校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人才队伍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大学生的教育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的发展,同样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发展。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高教杂志,杂志是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一本学术性很强的连续性出版物,其发展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简报》;《政法高等教育》;《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以书代刊)。以书代刊是提高刊物质量和影响以及为了加强法学教学实践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书刊成立编委会:由我校校长徐显明教授担任编委会主任、副校长张桂琳教授任副主任兼主编,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曹义孙教授任执行主编。
在现代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社会上文化多元化与价值观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给大学生带来了很大影响,其中一方面就表现在对大学生信仰的影响。信仰作为个体学习生活的一种内在动力,可以为个体发展指引方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环境中成长的大学生来说,树立正确的法律信仰既是提升大学生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培养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我们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并且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并且首次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对于大学生教育的重视以及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紧迫感。在全球化大背景的影响下,我国也在进行着现代化国家的建设,在这一过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然而,现代化作为一把“双刃剑”,也为社会发展提出了挑战,其中一个挑战就是针对大学生价值观的教育。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是推动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
一、 法律信仰概述
(一) 信仰
信仰的存在由来已久,不管是在国家统治,还是社会发展,不管是在教育领域,还是在宗教领域,都会提到信仰的存在。那么究竟什么是信仰?许多著作、学者都对其内涵有自己的理解界定。
《哲学大辞典》中将这一词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理论、思想、学说的心悦诚服,并从内心以此作为自己的行动的指南。有盲目的信仰和科学信仰之分。” 马克思对信仰的认识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有所体现,他说道:“资产阶级的‘信仰自由’不过是容忍各种各样的宗教信仰自由而已,工人党则力求信仰从宗教的妖术中解放出来。”
(二) 大学生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简言之,即指对法律规范的自觉认同与遵守。学者谢晖对法律信仰有过这样的表述:“所谓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可见它既是一个主观范畴的概念,也是一个可见之于主体行动的客观化的概念。” 本文所研究的法律信仰以此观点为基础,研究以大学生为主体的法律信念培养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养成。
二、 培育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的重要性
大学生作为社会建设人才队伍的重要来源,对于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既是高校教育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社会发展的需要。另外,当前中国面临着社会转型尚未定型和现代化迅速发展的客观实际,传统形成的道德信仰体系被打破,而新的思想意识形态还在人们的考验中逐渐形成的过程中,这都对当代大学生的发展提出了挑战。
(一) 塑造大学生健康的人格
对于人格的定义,不同的学科根据自身不同的学科要求有着不同的解释。心理学上的人格是指“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的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心身组织。” 伦理学领域对人格这样解释:“就是指具体个人的人格的道德规定性,也就是个体通过加入到的关系、参与道德生活和道德实践,意识到自己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以及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从而自觉地选择自己做人的范式,培育自己的道德品质,丰富和完善自己精神的世界,体现出人与动物相区别的内在规定性。” 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有利于引导大学生认识法律权威性,对法律规范形成认同,潜在地改善大学生内部思想意识的不稳定性,引导大学生形成符合社会需求和自身发展的健康的积极的人格。
(二) 规范引导大学生的行为
信仰的价值不在于它本身,而在于它能指向人们的人生行为。 价值观多元化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对于价值观选择的迷茫,而且会出现思想与行为的脱节现象。现代化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虽然提高了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但不得不承认,人们在精神方面仍有欠缺。社会上诚信缺失、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消极价值取向开始出现并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法律信仰的培育有利于推动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取向,从而根据正确的指引规范自身的行为,保障大学生思想意识形态与行为落实的统一性,以减少大学生在价值观选取方面的迷茫感,更加坚定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 促进大学生群体的内涵式发展
高校内涵式发展这一观点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提出,其本质是为了推动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那么大学生群体的内涵式发展同样是指提升当代大学生群体的质量,这里的质量不再是单指学生的学习成绩,更多的是指当代大学生的“软实力”。这里的“软实力”,更多是指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精神状态等方面的质量。对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能够更好地塑造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规范大学生的行为,培养大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的责任意识,从而提升大学生群体的道德发展,促进当代大学生真正全面的内涵式、高质量的发展。
三、 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的途径
(一) 推动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的环境建设
1. 巩固高校教育作用
高校作为培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大学生的主要阵地,是有目的、有组织地向大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科学价值观念、正确社会规范的重要场所,在培育大学生树立正确法律信仰的过程当中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必须要注重对高校教育环境的改善。
改善高校环境,主要从以下三点着手:一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徐贲在其著作中说过:“法律告诉人们怎么做,教育告诉他们为什么。” 课堂作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使大学生从理论上形成对法治理念的认知和理解,使其认识到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从而促进大学生形成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则的行为习惯。二是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教师作为教育者,在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过程中起着榜样示范的作用。因此,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加强对教师相关法律素养的考核,引导教师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促进教师对法律信仰的认同,这样才能在教育过程当中对大学生形成积极地促进作用,使大学生在教师正面地教育下更好的认同法律信仰。三是改善校园文化。大学生的信仰或者思想意识形态不只是指其自身内心习惯方面,还包括大学生所处的具体环境当中所存在的各种观点和大学生学习生活所遵循的思想观念,这些我们可以称之为校园文化。校园文化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外部影响因素,其影响是潜在的。在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的教育中,高校要加强在校园内进行法律相关知识的宣传,有效利用各种校内社团组织,调动大学生自身通过各种活动的举办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责任意识的宣传,从而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 加强社会环境建设
大学生作为成年人,尽管还在校园当中接受教育,但是社会上的各种现象已经对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开始产生了不小的影响。现代化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意识形态的出现都在社会生活中有所表现,这些都会影响大学生价值观和信仰的形成。竞争意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等,这些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产生的消极影响都已经开始渗透到大学生的生活当中,因此要加强改善社会环境。
改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全社会范围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从而推动形成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权威、坚持正确价值观取向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对于社会上的遵守法律、符合道德的行为要鼓励,对不遵守法律规范、违反道德的行为则要严惩不贷。这样奖惩分明的机制对受到奖励的人来说是一种鼓励,更是引导他继续遵守法律、道德规范的一种外部动力,而对于受到惩罚的人则是起到一种劝诫的作用,有利于使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从而引导其规范自身行为,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这样对社会环境的改善可以净化社会风气,对大学生的法律信仰的培育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 结合大众传播媒介的宣传作用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媒介的作用不容忽视。大学生学习生活更是离不开对媒体网络的接触,而且媒体网络上所宣传表现的内容对于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因此,要注重对大众传播媒介环境的建设与净化,有效利用其正面宣传作用。
一方面,国家应该要有效地控制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利用这些途径加强对国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律权威。另一方面要结合各种媒介进行道德评价,不仅要宣传正面事例,更要借助有针对性的反面典型使人们进一步了解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和树立法律信仰的必要性。另外,针对网络这一环境来说,由于网络自身的开放性,其内容的多样性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要加强对网络环境净化的相关措施的采取,制定相关法律规范,使网络媒介的发展有章可循。
(二) 重视多种培育方式的综合利用
1. 以理论教育为基础
信仰一种理论或者事物,首要前提是对其的正确且全面的认知与理解,这样才能有利于我们判断其是否可以成为我们的信仰。对于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亦是如此。理论教育作为基本手段,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目的的向受教育者进行理论的告知和解释,从而使受教育者更好地理解某一事物,进而促进对这一事物的学习与应用。在法律信仰培育这一领域,理论教育主要集中在对受教育者进行法律知识和法律权威的告知与解释,进而促进受教育者对法律重要性的深刻理解,推动树立正确积极的法律信仰。
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的理论教育方式首先要注意合理使用教育方式,不能只是单方面的使用灌输的方式,这样的做法有一定的强迫意味,并不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信仰的更好认知。大学生处于青年初期发展阶段,有其自身独特的发展特点,尤其表现在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因此,理论教育要注重大学生这种发展特殊性,采用大学生更易接受的具体教育手段。其次,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单纯的理论教学说服力单薄,有一种空洞感,因此,在理论教学的过程当中,应该注意与实践的相结合,在理论教育的过程当中,针对不同的理论观点,辅以相对应的社会实际问题,这样更有利于引导大学生深刻理解问题。最后,教师作为教育者要注意自身先接受教育。教师作为大学生教育的直接接触者,其思想理论发展的程度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要加强对教师在法律信仰相关理论方面的教育,只有教师对法律信仰相关理论有了全面的掌握,才能保证大学生在教育过程当中能够接受到更深刻全面的解释,并且给大学生树立榜样作用,促进大学生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
2. 结合情境教学法
情境一词,《辞海》对其的解释为“一个人在进行某种行动时所处的特定背景,包括机体本身和外界环境的有关因素” 。在国内,李吉林老师这样解释情境教学:“情境教学就是从‘情’与‘境’、‘情’与‘辞’、‘情’与‘理’、‘情’与‘全面发展’的辩证关系出发,创设典型的场景,激起儿童热烈的情绪,把情感活动和认知活动结合起来所创建的一种教学模式。” 虽然李吉林老师的情境教学主体界定在小学生,但是情境教学作为一种教育方法适用于各个阶段的教育。其实,简单来说,情境教学的理论基础就是理论与实践的联系,遵循着理论来源于实践这一观点,而这种实践的具体形式大多是在课堂上实现的,可以说成是一种小型的实践方式。前文中说到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要求注重理论的教育与实践结合,这种实践根据不同因素有很多分类,而情境教育的方法也是其中一点。
利用情境教学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其实归根结底还是服务于大学生对法律信仰相关知识的更加深刻的理解这一目的。一方面,要选择适合大学生的情境教育方法。大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方面有较高的独立自主倾向,而且其思维发展能力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因此要善于利用这一特点,结合具体的情境方式,积极引导大学生自主学习。例如辩论,在辩论的过程当中,参与者要为自己所代表的观点寻找理论依据和实际事例,并且需要将这些观点进行整理解说,进而说服观众认同自身观点,在这样一个过程当中,大学生作为参与者,亲身参与到每一个环节当中,将自己置身于特定的环境或具体的角色当中,这种方式有利于发挥大学生的自觉能动性,提高大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另一方面,对于这种情境教学法要予以坚持。将法律信仰融入情境教育的方法虽然有利于提升大学生对于法律信仰的自主认知和学习能力,但这种方法必须要持之以恒,定期的情境教育,能够促进大学生在各种情境当中经过反复的锻炼,不断提升自身自主学习的能力和动力,并推动大学生在活动当中形成对法律相关知识的应用习惯,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促进法律信仰的树立。
3. 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
自我教育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之一,在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这一过程当中也有很大的作用。自我教育法是指受教育者按照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要求,通过自我学习、自我修养、自我反思等方式,主动接受科学理论、先进思想观念、社会生活规范,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道德水平的方法。 那么,在法律信仰培育方面的自我教育即指大学生在教育者的引导下,通过自身的学习认识并理解法律信仰相关知识,从而更主动、更自觉地参与到法律信仰培育的过程当中,并且更高效的促进自身树立法律信仰。
在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的时候,最主要的要注意调动大学生在自我学习方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前文中也提到过,大学生由于自身身心发展特殊情况,有其独特的特点,这是在教育过程当中不容忽视的。因此,要重视大学生在教育过程当中的主体性。大学生在法律信仰培育过程当中,作为受教育者或者是被引导者,也有其自身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主要体现在大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当中的自觉能动性,具体表现在大学生对待教育内容的认知、选择以及完善方面的自主性。教师在培育大学生法律信仰过程当中作为主要的教育者,要注意促进大学生这种自主性的发挥。一方面,要培养大学生形成遵守法律规则的行为习惯,久而久之,对大学生内心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引导大学生发现法律信仰对自身的重要性,进而主动学习并促进自身树立法律信仰。另一方面,就是要形成一个相对自由的思想意识形态空间,在这一空间当中,可以允许不同思想意识形态的存在,并且鼓励大学生正确的看待每一种思想意识形态,通过鉴别对比,引导大学生自主发现法律信仰的积极作用,并且促进其自主选择法律信仰的教育。
信仰犹如一盏明灯,在我们人生前进的道路上为我们指引正确的方向,以防止我们走到错误的方向上。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会采取许多种方法和途径,这其中有一些会帮助我们前进,但也会有一些不恰当的方法或不正确的途径会让我们的道路出现曲折,而信仰存在的目的就在于让我们即使身处曲折的发展当中也可以保持清醒冷静的思考能力,再次发现正确的方向。大学生作为国家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法律信仰的培育正是为了使其在发展的道路上始终有一个正确的方向指引,对大学生的行为起到规范引导作用,从而真正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建立一支致力于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高质量的“四有”新人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