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三网融合竞争的加剧,信息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综合信息交互化,数字电视和IPTV应运而生,本文对两者进行了各方面的比较,有各自的优劣势,应相互补充、相互竞争、并存发展,壮大我国的电视产业。
【关键词】 核心论文,三网融合,数字电视,IPTV
一、引言
随着全球信息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综合信息交互化,数字化信息技术革命的两个产物――数字电视和IPTV正在日益发展成熟。数字电视指从演播室到发射、传输、接收的所有环节都是使用数字电视信号或对该系统所有的信号传播都是通过由0、1数字串所构成的数字流来传播的。IPTV即交互式网络电视,是一种利用宽带网,集互联网、多媒体、通讯等技术于一体,向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数字电视在内的多种交互式服务的崭新技术。
二、数字电视和IPTV比较
2.1 目标受众
目前,传统电视用户已逐渐趋向于老人,小孩等消费能力较弱群体,如何增加现有用户的忠诚度,减少用户流失,把已流失的受众注意力重新吸引到广电运营的终端上,是数字电视运营商需要研究的课题。在以后IPTV和数字电视共存发展中,IPTV的目标受众为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烈的中高端用户,数字电视的目标受众为大众化需求的中低端用户。
2.2 运营主体、运营牌照
数字电视的运营主体为广电运营商,在视频内容运营上具有先天垄断性,也正是这种广电特殊行业的封闭性和对垄断的优越感造成了现在广电一系列与市场脱节的劣势。IPTV的运营主体为电信运营商,在体制机制,市场运营能力方面优于广电。目前国内只有上海文广和央视获得了IPTV的运营牌照,电信运营商都是利用自己的网络和市场运营能力和广电合作开展IPTV项目。
2.3 硬件与安装
收看广电数字电视的硬件只需要一台机顶盒,安装也非常方便,在原有的有线电视基础上,把有线电视信号接入数字机顶盒,将其输出口接入电视机。电信 IPTV的安装较为繁琐,前提是必须安装电信的宽带,硬件是需要一个Modem和机顶盒,所以安装时就要先解决宽带的安装,再通过宽带的Modem用五类线连接到机顶盒,将其输出口接入电视机,如果Modem与机顶盒相距较远,电信提供的Modem具有无线发射功能,可以自己购买USB无线网卡来接收信号。
2.4 收视内容及效果
数字电视在节目内容的优势是得天独厚的,有些台IPTV并没有,宁海广电目前传输130余套标清电视节目和30余套高清电视节目,内容涉及财经、体育、科技、娱乐、健康、军事等多领域。广电数字电视有高清晰的电视画面,尤其高清频道可与DVD媲美。采用数字技术,使得数字电视的伴音更加逼真,有优质的音响效果;数字电视受其他电器等外界干扰很小,因此画面稳定收看效果佳。IPTV最大的优势是可以点播、回看、暂停、快进快退等操作,由于是通过网络传播,具有一定的人机交互性,比较自主,有些频道可以回看过去48小时之内的节目,避免遗漏钟爱的节目;有大量的电视、电影可以随点随看,但是更新相对比较慢。
2.5 盈利模式
数字电视的主要盈利模式有基本收视费、付费频道、高清频道的订购,数据广播中的行业分类广告。在完成整体转换后基本收视费有了一定的上涨,但是付费频道、高清节目的订购总体市场还没有走入良性循环。 IPTV的盈利模式主要依靠各种增值业务收费如视频点播、时移电视、互动游戏等,尽量避开和数字电视在内容上的竞争,形成差异化竞争。
2.6 业务的拓展与未来的发展
广电数字电视的未来发展就是高清互动,目前已有4K片源。高清晰度电视是指播放画质超过720P或者1080 i的高解析度电视,在家庭收看条件下视听品质最高的一种,与标准清晰度电视相比较,其图像分辨率成倍提高,真正16:9的宽屏显示,并通过5.1环绕立体声播放,使得电视节目具有前所未有的临感、逼真性和感染力。广电数字电视网络的双向改造已经完成,三网融合为广电的互动电视的发展增加了动力。而电信 IPTV主打互动性,在功能上突出点播、回看和时移,其视频点播功能可以让用户不受频道和时段的束缚,随时看自己想看的节目,个人感觉电信IPTV业务只是对它的宽带用户的一种增值服务,而且高清晰度电视的传输是电信IPTV的瓶颈,短时间内较难突破。
三、结束语
从长远看,IPTV和有线数字电视也是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趋势,按照需求理论的“二八原则”点对点的IPTV适合满足突发的、低带宽的个性化需求(20%用户需求),点对多点的有线数字电视适合满足固定的、高带宽的共性化需求(80%的用户需求),但是IPTV会对有线数字电视的高端市场形成强烈冲击。包括视音频,语音,数据在内的多媒体资讯的IP化是个大的发展趋势,二者相互补充、相互竞争、并存发展,能够给受众带来更丰富的内容和更实惠的价格,整体做大我国的电视产业。
参 考 文 献
[1]崔丽君.浅析IPTV与数字电视[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06)
[2]谢婧. 加快数字电视发展,应对IPTV竞争[j].广播与电视技术.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