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在出版著作时,其对于署名上也是尤为关注的,毕竟对于主编的署名位置是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通过CIP查到的,从而用于评职称被认可。但当署名副主编或参编时,因不能上CIP而查询不到,但要用于评职称的话,那么就需要有相关证明才行。因此有作者问了,那么评职署名副主编怎么开具证明呢?下面就给大家说明一下评职署名副主编证明的开具方法,且附上相关模板,以供参考!
其实就算副主编不在CIP上,但出版的时候出版社也是有备案的,所以作者想要用于评职称,且评职认可副主编位置的话,那么是可以自己开出版社证明的,从而证明其真实性。一般出版社会写明其作者姓名、单位、书名、章节、字数,然后加盖出版社公章。所以通常来说,只要有出版证明,那么基本上都是真实有效的。不过在选择副主编用于评职时,也要注意甄别。
另外,出版社的不同,其开具出版证明的模板也会有所不同,所以以下模板仅供参考,具体还要以自己所在出版社的模板格式为准。具体可参考出版证明的模板如下:
出版证明的模板一:
XXXXXXXXX单位XXX同志在我社XXXX年XX月规划出版的图书《XXXXXXXXX》(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XXXXX编委会中,担任第XXXX(□主编、□副主编、□编委),负责撰稿编写XXXXXXXX等章节,共计XXXX字,为本书的顺利出版做了大量工作。
特此证明
(出版社盖公章)
出版证明的模板二:
《XXXXXXX》一书经审定合格,ISBN号为:XXXXXXXXXX。已于XXXX年在我社正式出版发行。XXXXX单位XXX(姓名),身份证号XXXXX,在本书中担任第XX副主编,并且在本书中独立完成XXXXXXXXXX的编写,共计XXXX字。
特此证明
(出版社盖公章)
以上就是对评职署名副主编怎么开具证明这一问题的相关回答了,与此相关的还可了解一下副主编署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此如果还有其它疑问的,或者是有出版需求的,都可联系本站学术顾问,会详细为您解答以及提供专业出版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