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高级讲师是指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较高的工艺技术和基本的操作技能并具备一定资格的讲师。高级讲师属于中等学校职称序列。与高等学校副教授职称同一级别,属于高级职称序列。
一、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能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包括主编质量较高的教材等),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能指导提高讲师的业务水平;
2、能熟练地担任一门或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教学工作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能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资历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同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以取得学历证书为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正常申报高级职务的,任中级职务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与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者,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三、破格条件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已担任讲师满五年,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讲师职务不满五年的人员,具备下列五项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技工学校高级职务。
1、教育、教学或学生思想、政治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国家或省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职业教育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3、正式出版具有较高价值的本专业教材、专著、译著或教学用书。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研工作和指导教师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有三篇以上论文在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全国刊物上发表;
(3)任现职以来培养的学生参加全国技能比赛获前六名,省技能比赛获前三名的主要实习指导教师。
5、大专毕业从事教育工作和本专业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中技毕业从事教育工作和本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