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家播音员是一播音专业的一种职称,中级,相当于大学里的“讲师”。播音员初级职称对应的是国家二、三级播音员(助教),播音员中级职称对应的是国家一级播音员(讲师),播音员副高级职称对应的是主任播音员(副教授),播音员高级职称对应的是播音指导(教授)。那么一级播音员职称评定标准是什么呢?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播音(主持人)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学历、资历
获播音硕士学位,担任二级播音员工作2年以上;或大专以上毕业,担任二级播音员工作4年以上。
三、外语、计算机
1、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二级播音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1、完全播音,无责任事故,较好地完成紧急或突发性的直播任务一次上;
2、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播音业务有明显进步,参加过二个以上有较明显社会效益节目的采、编、制作并主持播音。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二级播音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广播电视优秀播音作品(优秀论文、优秀节目、优秀栏目) 评选中,获全国三等奖以上奖励一个以上;
2、在全省广播电视优秀播音作品(优秀论文、优秀节目、优秀栏目) 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一个以上、或三等奖二个以上;
3、在市(厅局)级广播电视优秀播音作品(优秀论文、优秀节目、 优秀栏目)评选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二个以上,或二、三等奖三个以上。
五、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二级播音员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
2、在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3、在市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