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是指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公证员职称可分为初级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四级公证员);中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高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
其中二级公证员是中国公证员的工作职务之一,是高级公证员职务。其职责主要有:办理复杂的公证事项;指导三级公证员以下人员的工作和业务进修;组织,承担公证专题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公证业务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那么二级公证员职称申报条件有哪些呢?
二级公证员评职,称其任职条件如下:
主要为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担任三级公证员2年以上,高等院校(系)法律本科以上毕业生担任三级公证员5年以上、经考核具备以下条件者:
1、系统掌握法律知识和公证业务知识,具备同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其他学科知识;
2、有丰富的公证业务经验,能办理较复杂的公证事项,解决公证业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
3、有指导三级以下公证员工作的能力;
4、能提出公证理论研究课题,并组织、承担研究工作和写出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论著;掌握一门外国语。
以上就是编辑对二级公证员职称申报条件的相关回答,除此之外,作者也可以了解一下评高级职称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