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副高级职称按照新教改以来的职称划分是属于高级教师级别,高级教师评审还是非常有难度的,早在教改前,教师职称评审难就是教师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高级别的职称就更不用说了,教改后,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都可以参评高级职称了,对与教师来说可谓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未来发展空间更大了,忧的是评审之路困难重重,湖南教师副高级有哪些要求?我们区分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分别来看看:
小学:
获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小学教师或幼儿园教师才可申报此职称评定,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获博士学位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2、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4、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受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中学:
中学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学二级)、中级(中学一级)和高级,中学高级教师相当于“副高”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任教1年,或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后任教3年,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新教师培训后均可认定为初级职称,而中级和高级职称则要通过评审关。只要年限达到要求,一般都能晋升为中级职称。而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就要难很多了,其中有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并被聘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本科以上毕业,并被聘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任教一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
3.任现职以来,省直或市、州属中学教师应有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州厅(局)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县(市、区)属中学教师应有在县(市、区)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乡镇中学应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每个省份的评审名额都是有限的,而教师队伍又是庞大的,需要参评职称的人数是众多的,竞争激烈的程度可想而知,教师如果想评审高级别的职称,除了要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做出一定的教学业绩外,其他的要求也要提早准备,比如职称论文的发表。
湖南教师副高级发表期刊:《青年教师学报》湖南省教育期刊征稿,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