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培养方案中的最后一门课程考试(以全国统考为最后一门课为例)
2、撰写、发表小论文→在考试成绩出来前,准备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大约七月底,八月上旬,公布全国统考的成绩,明确自己已经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3、在9月初人大开学之时,关注人大相关学院的同等学力的教学公告,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撰写论文申请表》
4、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如法学院在9月1日—9月15日),按各个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递交《论文申请表》和开题报告。
5、学院教务老师根据开题报告,给您配备相应的导师,(约在10月份左右)
6、学员和导师建立联系,在导师的指导下,阅读书籍、撰写论文,送导师审阅、修改、再审,直到通过。(约到第二年的1月左右)——填写《同等学力论文答辩报名表》,一般在每年的3月初或9月初,等一系列表格文件,同时递交论文及小论文等。
7、各学院教务老师把论文答辩报名表,交导师签字。把论文送相关专家评审,学员做答辩准备。约到4月中下旬。
8、学院领导和教务老师组织论文答辩委员会,安排答辩时间。约在4月底,5月初。
9、学员参加论文答辩,约在5月中旬。
10、如通过,填写《申请硕士学位的申请》。如没通过,在准备一次答辩
11、领取硕士学位证书,约7月—8月。